浙江工业大学实验室建设项目管理实施细则.docx
《浙江工业大学实验室建设项目管理实施细则.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浙江工业大学实验室建设项目管理实施细则.docx(2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浙江工业大学实验室建设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实验室建设项目管理,保证实验室建设项目的历量和进度,提高投资效益,根据浙江工业大学实验室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等有关制度,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学校各类资金来源的实验室建设项目,资金类别包括:学科建设经费、科研平台建设经费、财政专项资金,以及校内自筹资金等。第三条实险室建设项目实行按资金来源归口方式进行分类立项、过程和验收管理。建设资金归口部门为相应的实验室建设项目管理单位。第四条实险室与资产管理处(以下简称资产处)负员仪器设备配理,具体负贡仪器设备购置计划申报、支付审核、办理固定资产入账等工作,监控建设项目质任和
2、进度。第五条实险室建设项目立项前,计划配置的大型仪器设备,须按照浙江工业大学大型仪器设备购置预审办法(浙工大资20116号)进行校内预审,通过预审的设备方可纳入建设项目,并将预审结论附在实险室建设项目申报书中.第六条项目申报书内容须与立项审批书、财政资金支出审核单相符。如确需变更,经项目归口管理单位审定。主管校长签字确认的建设任务书为实验室建设项H实施的依据。第七条实验室建设项目立项后,由项目归口管理单位移交建设资金额度指标和建设任务书至资产处:资产处根据计财处编定的建设项目经费编号建立项目台账,通知实验室建设项目负竞人实施建设工作。实验室建设项目组应在一个月之内提交大型仪器设备购置申请书B和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浙江工业大学 实验室 建设项目 管理 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