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职人员“经商兼职”问题党纪、政务及身份规定和执纪执法要点全清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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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职人员,经商兼职,问题党纪、政务及身份规定和执纪执法要点全清单如何认定党员、公职人员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或兼职取酬,是监督执纪执法实务中的难点问题,现将相关规定分类梳理,并解析执纪执法要点.“经商兼职”党纪处分规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四条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密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一)经商办企业的;=(二)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的;(三)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四)从事有偿中介活动的;(五)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的;(六)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从
2、事营利活动的。利用参与企业重组改制、定向增发、兼并投资、土地使用权出让等决策、审批过程中掌握的信息买卖股票,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通过购买信托产品、基金等方式非正常获利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违反有关规定在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中兼职,或者经批准兼职但获取薪酬、奖金、津贴等额外利益的,依照第一款规定处理。第九十六条党员领导干部离职或者退(离)休后违反有关规定接受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企业和中介机构的聘任,或者个人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活动,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处分.党员领导干部离职或者退(离)休后
3、违反有关规定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等职务,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处分.第九十七条党员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反有关规定在该党员领导干部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影响其公正执行公务的经营;舌动,或者在该党员领导干部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外商独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中担任由外方委派、聘任的高级职务或者违规任职、兼职取酬的,该党员领导干部应当按照规定予以纠正;拒不纠正的,其本人应当辞去现任职务或者由组织予以调整职务;不辞去现任职务或者不服从组织调整职务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第九十八条党和国
4、家机关违反有关规定经商办企业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第一百零二条(第二款)占用公物进行营利活动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经商兼职”政务处分规定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三十六条违反规定从事公职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或者违反规定兼任职务、领取报人员酬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较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七条从事或公务员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
5、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十八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解氐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六)违反国家规定,从事、参与营利性活动或者兼事业任职务领取报酬的;人员第二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法违纪,应当承担纪律责任的,依照本规定给予处分。对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经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给予处分,参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第五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应当忠实履行职责。不得有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以及损害本企业利
6、益的下列行为:国企(一)个人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和有偿中介活动,或人员者在本企业的同类经营企业、关联企业和与本企业有业务关系的企业投资入股;(六)未经批准兼任本企业所出资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介机构的领导职务,或者经批准兼职的,擅自领取薪酬及其他收入。第二十二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违反本规定第二章所列行为规范的,视情节轻重,由有关机构按照管理权限分别给予警示谈话、调离岗位、降职、免职处理。应当追究纪律责任的,除适用前款规定外,视情节轻重,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给予相应的处分。对于其中的共产党员,视情节轻重,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7、。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国有独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含国有独资金融企业和国有控股金融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领导班子成员.第二十六条国有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以外的对国有资产负有经营管理责任的其他人员、国有企业所属事业单位的领导人员参照本规定执行。国有参股企业(含国有参股金融企业)中对国有资产负有经营管理责任的人员参照本规定执行。企业国有资产法第七十一条国家出资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四)违反本法规定与本企业进行交易的。“经商兼职”身份法规定公务员法第四十四条公务员因工作需要在机关外兼职,应当经有关机关批准,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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