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田县城老供电局区块旧城改造项目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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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青田县城老供电局区块旧城改造项目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方案为确保县城老供电局区块旧城改造项目房屋征收工作的顺利实施,改善城市人居环境,保障房屋征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该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征收与补偿安置方案。一、征收范围本项目征收范围:鹤城中路74号至84号(双号)、88号、90号,鹤城中路86弄1-11号、90上1-16号,纸莺岩1号、2号、4号,纸鸯岩5幢、6幢,纸鸯岩老技校办公楼、教学楼,直管公房。(详见青田县城老供电局区块旧城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范围线)二、征收时间与签约期限征收时间:自本区块房屋征
2、收决定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8月31日17时止。签约时间:自本区块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至2019年12月2日17时止。三、征收部门及委托实施单位青田县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指导中心(以下简称县征收中心)为本项目的房屋征收部门,县征收中心委托青田县房屋征收有限公司为本项目的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实施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四、征收补偿安置方式房屋征收采取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两种安置方式。货币补偿安置方式是指征收人不向被征收人提供安置房而以货币结算补偿的安置方式;产权调换安置方式是指征收人为被征收人提供安置房,安置房与被征收房屋实行差价结算的安置方式。补偿安置方式由被征收人自行选择。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安置后
3、,可享受青田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货币化安置“房票”政策实施办法(青政办发(2019)33号)政策。五、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的确定及用途的认定1 .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原则上以被征收人的房屋所有权证载明的建筑面积为准;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需经测绘、认定确定建筑面积。2 .被征收房屋用途原则上按照房屋登记记载的用途确定;房屋登记未记载用途或者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批准改变用途但未作房屋用途变更登记的,按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用途确定。(对临鹤城中路、临巷、临弄地面一层房屋按本方案的第八条“住改商房屋的征收补偿安置”之规定认定)六、房屋征收评估机构的确定及评估时点、技术标准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
4、协商选定;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后十日内仍不能协商选定的,由房屋征收部门组织被征收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确定。参加投票确定的候选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不得少于三家。被征收房屋价格和安置房均价评估时点为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评估机构依据相关评估办法与青田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技术指引(青征(2019)1号)进行评估。七、住宅用房的征收补偿安置(一)住宅用房的货币补偿安置住宅用房的货币补偿安置以房屋合法建筑面积为准,按房屋的市场评估价值进行补偿,并给予房屋的市场评估价值(包括超标准容积率建筑占地土地价值)30%的奖励,再加上附属物补偿款、搬家费和临时安置费。(二)住宅用房的产权调换安置L住宅用房产权
5、调换安置面积的计算征收私人建房住宅用房的,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的以房屋合法建筑面积为准,被征收房屋总层数为一层的可增加100%的安置面积;被征收房屋总层数为二层的可增加50%的安置面积;被征收房屋总层数为三层的可增加33%的安置面积;被征收房屋总层数为四层的可增加25%的安置面积;被征收房屋总层数为五层及以上的可增加20%的安置面积;如住宅楼层不完整的,以纵向切割法计算不同层数的安置面积。征收集资房、房改房、商品房等非私人建房住宅用房的,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的以房屋合法建筑面积为准,可增加20%的安置面积。3 ,住宅用房产权调换的地点及安置户型调换地点:老供电局区块旧城改造项目规划方案范围内的
6、回建期房。安置户型:安置房基本户型建筑面积分别为70m90m110130f左右,为了解决小面积征收户回购安置房困难问题,另设50左右“公寓式”住宅安置房。不另配杂间。4 .住宅用房产权调换的选房原则被征收人根据住宅产权调换安置面积在上述五种套型中选择相应的安置房:(1)住宅产权调换安置面积在70肝以下的,原则上可以选择建筑面积70f左右户型的安置房1套,也可以选择建筑面积50Ilf左右户型的“公寓式”住宅安置房1套;(2)住宅产权调换安置面积在70m2(含70m2)至90后以下的,原则上只能选择建筑面积90肝左右户型的安置房1套;(3)住宅产权调换安置面积在90Itf(含90m2)至110以下
7、的,原则上只能选择110左右户型的安置房1套;(4)住宅产权调换安置面积在110f(含0m2)至130m2以下的,原则上只能选择130Itf左右户型的安置房1套;(5)被征收人住宅产权调换安置面积在130肝以上、选择两套及两套以上基本户型安置房的,所选安置房的合计建筑面积原则上最接近住宅产权调换安置面积。(6)被征收人选择安置房后,若剩余安置面积不再继续选择安置房的,其剩余安置面积中原房屋建筑面积部分可按货币补偿形式给予补偿。(剩余安置面积不享受“房票”政策)5 .住宅用房产权调换的结算被征收房屋按市场评估价计算价值,安置房按市场评估价结合层次差、朝向差等因素计算价值(“一房一价”),其中基本
8、户型按88%计算房款;50左右“公寓式”住宅安置房按70%计算房款。安置房交付时被征收户应在规定时间内结算房款,逾期不进行结算的,则由县房征部门依法对其安置房进行处置。6 、住宅用房产权调换选房机制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房过程将在公证员的监督下进行。被征收人在规定期限内签约、腾空房屋的,均作为第一批次优先摇号确定安置房。以户型相同的安置房为一个选房单元,通过“两轮摇号,一次定位”的方法进行选房。具体方法为:首先按被征收人到会议现场报到顺序摇出顺序号,再按顺序号摇出房号;超过规定期限签约、腾空房屋的,在第一批次选房之后以腾空房屋的时间依次摇出房号。未到现场且未委托他人摇号的由工作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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