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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入驻协议篇一:企业入驻协议书 企业入驻协议书 甲方:惠州市谟岭新型产业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乙方: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惠东县有关文件规定,惠州市谟岭新型产业园开发窿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以下简称“乙方”),本着同等自愿、诚恳信用、互利互惠的宗旨,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在甲方开发建设的谟岭工业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一期)用地内投资建厂有关事宜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甲方供应乙方土地面积与用途 甲方依据惠东谟岭工业项目一期限制性具体规划,通过挂牌给乙方供应面积约平方米、运用年限五十年的工业用地(具体位置见附图所示的坐标图),用于建设工业厂房和配套生活设施(仅限于员工宿舍与食堂)。 其次条
2、甲方权利与义务 1、负责协调县政府做好项目一期内土地的征地拆迁。 2、负责供水、供电、排水、排污、市政道路、场地平整等基础设施配套完善。即负责在18个月内按项目一期的总体规划运用地满意“六通一平”的标准。 3、有权监督乙方按本协议书第一条约定的用途运用取得的土地,对乙方不按约定的用途运用取得的土地,有权终止本合同。 4、有权监督乙方依据项目一期的规划要求进行设计建设,对乙方不按规划要求进行设计建设,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5、负责帮助乙方进行施工临时用水、用电的报装。 6、负责协调政府保证外部配套设施接通到项目一期用地红线边,为乙方工程施工和竣工投产供应供水、供电、排水、排污和生活配套保证。 7
3、、负责为项目一期入驻企业供应一体化的物业管理服务。 第三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1、负责按本协议书约定支付土地出让金和基础设施配套完善费。 2、负责按本协议书第一条约定的用途和项目一期的规划要求在取得的土地内进行开发建设和生产经营。 3、有权监督甲方依据本协议书约定的位置、面积、时限和价格供应所需用地,对甲方不按本协议书约定的的位置、面积、时限和价格供应所需用地,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4、有权监督甲方依据本协议书的约定在18个月内运用地满意“六通一平”的标准,对甲方不按本协议书的约定运用地满意标准,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5、负责在惠东县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按规定缴纳开发建设和生产经营所
4、需的报批报建费及相关税费。口6、负责依据项目一期内道路和市政管线设施的规划,建设和安装所取得土地红线内与外部联接部分的设施。 第四条供应土地应缴纳的费用与支付方式 1、应缴纳费用的构成: 乙方应缴纳的费用包括:土地出让金和基础设施配套完善费。其中: 土地出让金是指国家规定的惠东县工业用地的最低限价;基础设施配套完善费是指甲方进行项目一期用地开发建设所发生的前期费用、拆迁费用、工程费用、管理费用及资金利息等。 甲方承诺乙方取得土地应缴纳的费用单价为295元/平方米,总费用为元。其中: 应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单价为204元/平方米,总费用为元;应缴纳的基础设施配套完善费单价为元/平方米,总费用为元。2
5、、应缴纳费用的支付方式:应缴纳的土地出让金依据惠东县国土资源局的相关规定乙方干脆缴交给县财政特地帐户。应缴纳的基础设施配套完善费乙方分三期支付给甲方。其中:第一期:自本协议书签订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定金五万元(大写人民币五万元整)。其次期:甲方通过挂牌为乙方取得所需用地并签定国有土地运用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基础设施完善费总额的90版总计万元(大写人民币元整)。第三期:甲方帮助乙方取得国土运用权证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基础设施完善费总额10%的余款(扣除已交定金);总计万元(大写人民币元整)。 第五条违约责任 1、如甲方未能按本协议书上述约定给乙方供应所需用地,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每逾期一日
6、支付已收款总额万分之二的违约金。如甲方逾期移交超过三个月,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甲方需在协议解除后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退还全部已收款额,并需按每逾期一日支付已收款额万分之二的惩罚金。 若造成乙方其他经济损失的,甲方应予以赔偿。 2、如乙方未能按要求摘牌拿地,未能按上述约定缴交应缴纳费用,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每逾期一日支付应缴纳费用总额万分之二的违约金。口如乙方逾期缴交超过三个月,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扣除已交定金,乙方需按每逾期一日支付应缴纳费用总额万分之二的惩罚金。 若造成甲方其他经济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第六条纠纷处理口双方在执行本协议书时发生民生争议或纠纷,应尽量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
7、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生效条件 本协议书经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托付人签字,加盖公章并经所在地政府鉴证后生效。 第八条其它 本协议书和附件一式六份,甲、乙方各执两份,鉴证方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需修改需经双方协商一样,并需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书。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签订时间:签订时间: 鉴证方(公章): 鉴证人(签字): 签订时间: 附件:项目用地位置座标图口篇二:企业入驻协议书 入驻企业协议书 甲方:云南银创企业管理询问有限公司乙方: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云南银创企业管理询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以下简称“乙方
8、”)本着同等自愿、诚恳信用、互利互惠的宗旨,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在甲方所属昆明市五华区金碧路崇仁街1号中心首座16楼东区办公区域进行投资兴业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甲方同意乙方作为企业发展扶持对象进驻甲方所属 办公区域,乙方所开展项目为:。 其次条甲方对乙方供应的服务内容: 1、甲方同意供应座落于金碧路崇仁街1号东方首座东楼16层 日起至年月日止。 2、甲方刚好向乙方传达国家和省、市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供应政策指导,帮助企业落实各项实惠政策。 3、甲方就下列服务赐予乙方必要帮助:专利申请、质量认证询问服务、无形资产评估服务、企业管理询问、商务服务、培训服务及物业管理等. 4、甲方帮助乙方申报国家、省
9、、市等各类科技安排项目,并进 行跟踪管理和服务。 5、以上相关股务内容,甲方拥有最终说明权。 第三条创业服务费、场地及设施运用押金担当方式: 1、创业服务费的标准:甲方依据供应应乙方的具体服务种类及服务内容向乙方收取创业服务费。 2、创业管理费的收取标准:甲方向乙方收取每月100O元的创业管理费,此费用的收取方式为按月缴纳。 3、结算方式刚好间:乙方应在正式入驻甲方所供应办公空间前一周以内向甲方支付相应创业管理费。金额为人民币:1000(大写:壹仟圆整)。 4、为了保证入驻期间该办公空间的各项费用不拖欠以及保证相应的场地、设施的完整性,乙方须向甲方交纳25000元(大写:贰万伍仟圆整)保证金。
10、该金额在入驻期间届满后,无拖欠款及乙方无违约行为时,甲方将此款退还乙方,否则,用此款交纳所欠的费用及支付违约金。口5、门禁卡的办理:甲方在向乙方收取押金100元,工本费30元后,将帮助乙方获得东方首座大厦统一门禁卡。 第四条乙方的责任: 1、乙方承诺在甲方供应的办公空间所在区内注册成立公司,注册资金真实,具备开展项目所需的必要资金,保证依据双方约定的用途运用该场所。乙方发生工商注册、经营范围等事项的变更,应提前15日通知甲方并在变更后3日内到甲方备案。口2、乙方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必需自觉遵守国家的政策、法律和法规。 3、乙方在收到甲方入驻通知后,应在15日内完成各项前期工作,正式入驻办公空间。
11、乙方在自身经营活动范围内所发生的平安及一切公共事故,责任均由乙方全部担当。 4、乙方对入驻的办公空间后不得私下转让、转换和互换,确因工作须要调整的,由甲方协调解决。(来自:WWW.cssyq.Com书业网:企业入驻协议) 5、乙方需对该房屋进行装饰、装修或增扩设备时,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费用由乙方自理,并保证在不破坏房屋结构的状况下进行。 第五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要严格依据以上各项规定执行,不得违约,如违反以上各项中随意一款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将担当相应的违约责任,守约方有权单方中止、终止该合同。 2、在该办公空间入驻期限内,乙方如逾期交付相关运用费用的,即视为违约,乙方从前交纳的保证
12、金不予退还,甲方有权对其采相应措施,并可责令乙方搬出,乙方须在违约后30日内,向甲方支付所欠费用,同时由甲方按国家银行贷款期限利率计息,向乙方加收逾期期间的利息。 3、本合同到期或者终止时,或乙方未按合同的约定时间、数额交纳创业服务费等相关费用的,乙方应当在十日之内将房屋腾空,逾期不予腌空的,甲方有权处置该房屋内的设备及物品,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担当。 第六条免除责任: 1、因不行抗力缘由致使本合同不能接着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担当责任。 2、因国家政策须要拆除或改造已入驻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担当责任。 3、因上述缘由而终止合同的,创业服务费依据实际运用时间计算,不足
13、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第七条纠纷处理: 双方在执行本协议书时发生民生争议或纠纷,应尽量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1、该房屋运用权属甲方全部,甲方为乙方创建良好的卫生环境,确保乙方正常运用。 2、乙方交纳的创业服务费从确定取得运用权的时间起先计算。甲方保证按期交付运用。 3、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样,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生效条件:本协议书经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托付人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第十条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
14、需修改需经双方协商一样,并需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书。 甲方(公章): 托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年月 乙方(公章):托付代理人:联系电话:年月日日 篇三:产业园企业入驻协议 产业园企业入驻合同 合同编号:甲方(出租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承租方):*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号: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同等、自愿、互利的基础上,就乙方入驻甲方位于科教城科创大厦办公用房有关事宜,经双方协商一样,订立本合同。 一、租赁标的 1、乙方承租甲方位于才智谷科技创新大厦南楼19层的办公用房间(下称租赁物),租赁面积为平方米(含公摊面积)。 2、本
15、租赁物乙方用于办公用房。乙方须依据招引协议约定的运用用途运用租赁物。如乙方需转变运用功能,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因转变功能所需办理的手续由乙方按有关规定申报,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行担当。 3、甲方保证乙方在租赁期限内享有租赁物的运用权。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5日内,甲方将租赁物按现状交付乙方运用,乙方同意按租赁物及设施的现状承租。 二、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为年,从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 2、租赁期满后,在同等承租条件下,乙方具有优先权。如乙方要求续租租赁物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前2个月内向甲方书面提出,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就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三、租金支付 1、租赁物租金标准暂定为20元/平方米/月。依据总协议约定,甲方赐予乙方年免租期。 2、租金每半年度结算一次。乙方应于上半运用年度最终一个月月末5日内向甲方指定的帐户缴纳下季度租金,甲方收款后向乙方供应有效的票据。乙方逾期支付租金,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按逾期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