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规定水生动物疫病苗种场建设技术规范(试行)、评估申请书、评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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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1无规定水生动物疫病苗种场建设技术规范(试行)1目的为规范无规定水生动物疫病苗种场建设,建立和维持场内水生动物的无疫状态,从源头控制疫病病原传播,提高我国水生动物生物安全水平,制定本规范。2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动物检疫管理办法一、二、三类动物疫病病种名录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水生动物产地检疫采样技术规范(SC/T7103)水产养殖动植物疾病测报规范(SC/T7020)病死水生动物及病害水生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规范(SC/T7015)水生动物疫病风险评估通则(SC/T701
2、7)3术语和定义3.1 水生动物苗种水生动物的亲本、稚体、幼体、受精卵、发眼卵及其他遗传育种材料。3.2 规定水生动物疫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一、二、三类动物疫病病种名录规定的水生动物疫病,或根据国家或某一区域水生动物疫病防控需要,列为国家或某一区域重点控制或消灭的水生动物疫病。3.3 无规定水生动物疫病苗种场处于同一生物安全管理体系下,在一定期限内没有发生规定的一种或者几种动物疫病的苗种饲养场及其辅助生产场所,符合本规范规定的条件,并由农业农村部评估、确认的苗种场。3.4 4水生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水生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是承担水生动物疫病的监测、检测、诊断、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
3、以及其他预防、控制等技术工作;承担水生动物疫病净化、消灭的技术工作的机构。4基本条件3.5 1当地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制)当地省、市、县三级水生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健全,并有稳定的工作人员。当地实施国家级或省级水生动物疫病监测计划,健全县级(或市级、或省级)水生动物疫病应急预案,健全省、市、县、监测点四级水产养殖动植物疾病测报机制。4.2养殖场4.2.1资质要求养殖场主体为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社、企业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持有效水域滩涂养殖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可证明其水域、滩涂的承包经营权、使用权的其他权证和规范承包合同。持有效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4.2.2规模要求场区面
4、积50亩(西部地区30亩)以上;工厂化或流水养殖场区面积1500平方米以上。年产苗种规模达标(上市销售鱼苗100万尾以上;虾苗5亿尾以上)。4.2.3场址栗求场区与周边环境之间有天然屏障或物理隔离设施,不受周边水产养殖场、水产品市场、水产品加工场所、水生动物隔离场所、无害化处理场所、水生动物诊疗场所等影响。4.2.4本底要求连续两年(含当年)以上通过国家级或省级水生动物规定疫病监测,均无规定水生动物疫病病原阳性的检测结果。4.2.5功能区域划分根据功能分设生产区、生活区。生产区包括检疫隔离区、核心繁育区、苗种生产区、饵料培养区、兽药存放处、饲料存放处、工器具存放处、废弃物暂存处等。生活区包括办
5、公室、宿舍、食堂、生活垃圾暂存处等。4.2.6实验室配置实验室,承担常规水质分析、疫病监测和检测、生物饵料检测等工作,或与相关疫病检测技术机构签署合作协议。4.2.7人员配备生物安全管理人员,且有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具有5年以上水产养殖管理经验。配备1名以上渔业乡村兽医或执业兽医,负责病害防控及病情报告。5设施设备1.1 进、排水设施配备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进水处理设施和尾水处理设施。1.2 屏障设施各功能区之间设有物理隔离设施,包括人员、车辆限制屏障等。各功能区域有明显标识牌或警示标识。1.3 消毒设施检疫隔离区、核心繁育区、苗种生产区和生物饵料培养区应配备必要的工器具消毒设施,各
6、入口处应配备必要消毒设施。1.4 废弃物和生活垃圾暂存设施应配备对存在生物安全风险的废弃物暂存设施;配备生活垃圾暂存设施。5. 5其他设施配备满足生产需要的水质调控设备、增氧设备、供电设备、投饲设备、输水设备、捕捞设备、运输设备、控温设备等。6生物安全管理措施5.1 标准操作管理根据各生产环节的技术要求,建立符合实际的标准操作程序(SOP),并张贴于各功能区醒目位置。5.2 消毒管理建立消毒制度,对养殖场所、水源及尾水、运输工具、工器具、设施设备、工作人员及卵和幼体等进行消毒。具体方法参考世界动物卫生组织发布的水生动物卫生法典“水产设施和设备的消毒”。5.3 工器具管理有工器具存放处,已消毒工
7、器具和未消毒工器具应分开摆放,并专区/池/桶专用。5.4 养殖用水管理各功能区的进排水通道应各自独立,避免交叉污染。定期对养殖用水水质进行检测。养殖尾水排放应符合有关要求,达标排放。5.5 苗种引(购)入管理苗种引(购)入前,应查验检疫合格证明。运输至养殖场后需直接进入检疫隔离区,依据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对引(购)入的亲本需单独隔离饲养时间为30天。对引(购)入水生动物的稚体、幼体、受精卵、发眼卵及其他遗传育种材料,在单独饲养期间,进行至少2次规定疫病的检测,经检测确认无规定疫病病原后,方可移入场内其他区域。隔离池实行“全进全出”的饲养模式,不同时隔离两批(含)以上的水生动物。不同隔离批次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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