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城市设计管理规定》《济南市城市设计编制技术导则》《济南市城市设计成果技术标准》2024.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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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游肺雄资嬲胴文件济自然规划发(2024)84号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济南市城市设计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各有关单位:济南市城市设计管理规定济南市城市设计编制技术导则济南市城市设计成果技术标准已经局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上述文件自2024年8月12日起施行。附件:1.济南市城市设计管理规定2 .济南市城市设计编制技术导则3 .济南市城市设计成果技术标准济南市磁资赢(此件主动公开)附件1济南市城市设计管理规定第一条为提升城市空间环境品质,彰显泉城风貌特色,提高城市设计与管理水平,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
2、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国土空间规划城市设计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结合济南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在济南市各区(功能区)范围内开展城市设计的编制、审查、审定、实施等工作,适用本规定。平阴县、商河县可参照执行。第三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城市设计的统筹指导工作,各区人民政府(功能区管委会)负责本辖区的城市设计管理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城市设计相关工作。第四条城市设计是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是国土空间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贯穿于国土空间规划建设管理的全过程。第五条济南市城市设计分为总体城市设计、片区城市设计、街区(地块)
3、城市设计和专项城市设计。(一)总体城市设计包括市级总体城市设计、分区总体城市设计和镇(街道)总体城市设计。(二)片区城市设计包括重点片区和一般片区城市设计。重点片区城市设计内容,在满足一般片区城市设计主要内容的基础上,应突出重点片区特色。重点片区包括公共中心片区、枢纽门户片区、重要道路沿线、历史风貌片区、重要滨水片区、重要山前片区、产业园区核心区和老城复兴区等类型。(三)街区(地块)城市设计,主要针对以公共功能为主导的、对风貌管控有特殊要求的和规划主管部门确定的需要编制的街区(地块)。(四)专项城市设计包括总体层面和详细层面的专项城市设计。第六条城市设计应与法定规划一并编制,根据工作需要确需单
4、独编制的,其内容应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及上位城市设计有关要求。第七条市级总体城市设计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编制。分区总体城市设计由区人民政府(功能区管委会)负责组织编制。片区、街区(地块)城市设计由区人民政府(功能区管委会)、国有投融资平台负责组织编制。专项城市设计由相应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区人民政府(功能区管委会)负责组织编制。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可结合实际工作需求,组织开展相关城市设计编制工作。第八条与法定规划一并编制的城市设计,随法定规划履行审查、审批程序。单独编制的市级总体城市设计、分区总体城市设计以及重点片区城市设计,由组织编制单位征求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意见、组织专家论证
5、,并经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审查后,报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审定。单独编制的镇(街道)总体城市设计、一般片区城市设计以及街区(地块)城市设计,由组织编制单位征求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意见、组织专家论证后,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审定。单独编制的专项城市设计由组织编制单位征求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意见、组织专家论证后,报市级专业主管部门审定。第九条单独编制城市设计过程中,组织编制单位应当进行社会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第十条城市设计核心内容应纳入相应层级法定规划,作为建设项目规划管理与实施的依据。在出具地块规划条件时,应当依据纳入详细规划中的城市设计内容,提出规划设计要求,必要时可
6、附加城市设计图则。规划许可管理应当充分结合纳入详细规划中的城市设计内容,在设计方案审查中,对纳入规划条件中的城市设计要求的落实情况进行审核。第十一条城市设计的编制内容及成果,应符合济南市城市设计编制技术导则和济南市城市设计成果技术标准要求。城市设计组织编制单位应当及时将城市设计成果进行归档管理,并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备案。4第十二条城市设计组织编制单位可参考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建筑、风景园林等相关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采取公开招标、方案征集或者竞赛等方式确定编制单位。重点片区、街区(地块)城市设计宜采取多方案比选的方式组织开展。第十三条鼓励建立片区城市设计师制度,城市重点片区可聘任知
7、名设计大师(团队)担任“片区总设计师”,全程参与指导片区的规划建设。第十四条在城市设计工作过程中,鼓励新技术的应用和创新,推动城市设计信息化、数字化,为城市规划建设提供技术支撑。第十五条城市设计编制经费应当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第十六条本规定由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负责解释。附件2济南市城市设计编制技术导则1 .总则1.1 编制目的为进i步加强济南市城市设计工作,规范城市设计编制,提高城市设计成果质量,增强城市设计编制工作的科学性和实效性,制定本导则。1.2 遵循原则1.2.1 整体统筹。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全要素,强化自然生态保护,协调生态、生产和生活空间,促进人与自然环境的和谐共生。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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