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党员干部诫勉谈话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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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党支部党员干部诫勉谈话制度1、实行诫勉谈话要坚持从严治党治政的方针,实事求是,立足于教化,着眼于防范,惩前膝后,治病救人,最大限度地教化、爱护和挽救干部。2、谈话诫勉的对象:信访或者其他渠道反映存在稍微违纪行为,一般不需赐予纪律处分的单位各级领导干部。3、谈话诫勉适用于以下凡种事项:(D信访或者其他渠道反映的一般性问题,经核查后结果须要与被举报人见面的;(2)信访或者其他渠道反映看法相对集中的问题,须要与被举报人核实并督促订正的;(3)领导干部存在可能酿成严峻违纪的苗头性问题,须要进行教化帮助并引以为戒的;(4)其他须要实施谈话诫勉的事项。4、诫勉谈话的目的及惩处。通过谈话,了解和澄清事实真相
2、。对确有不规范行为或稍微违规违纪的,谈话对象必需写出书面检查报纪检组(纪委)审核备案,并提出整改措施;对违规违纪行为相识不到位、订正不彻底,或重新犯类似错误的,要通过其次次诫勉谈话,进行组织处理。经过谈话发觉案件线索的,进入案件检查程序。5、诫勉谈话的组织实施。由纪检组(纪委)依据党组织确定或举报线索,提出谈话对象和谈话内容,经纪检组长(纪委书记)审批后实施。6、诫勉谈话对象确定后,应提前通知所在部门(科室)负责人和本人。谈话对象必需按通知的时间、地点接受谈话,无特别缘由,不得变更。7、诫勉谈话人要将谈话内容和要求明确告知谈话对象,谈话对象对要求谈话的内容照实说明状况,并可以举出证据,但不得隐瞒歪曲真相,不得出具伪证。8、诫勉谈话人不准向谈话对象泄露举报人的姓名和单位,不准将举报信件交给谈话对象阅看;谈话对象不准报复举报人。谈话人和谈话对象违反本规定,要追究纪律责任9、诫勉谈话由党组织或纪检组(纪委)指定或托付两人或两人以上组织实施,并作好笔录,填写廉政诫勉谈话登记表,经领导批阅后,由纪检组(纪委)立卷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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