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药品及医疗器械业务的公司招股说明书内容与格式指引》七问七答.docx
《《从事药品及医疗器械业务的公司招股说明书内容与格式指引》七问七答.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从事药品及医疗器械业务的公司招股说明书内容与格式指引》七问七答.docx(12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从事药品及医疗器械业务的公司招股说明书内容与格式指引七问七答7月29日,证监会正式出台从事药品及医疗器械业务的公司招股说明书内容与格式指引,本文将从适用范围、风险披露、监管规则、细分行业、销售及采购模式、研发及知识产权、合规问题等角度进行解读,重点提示相关法律责任。2022年1月7日,证监会就从事药品及医疗器械业务的公司招股说明书内容与格式指引公开征求意见;2022年7月29日,在总结审核注册案例基础上吸收采纳合理意见,证监会正式出台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5号一一从事药品及医疗器械业务的公司招股说明书内容与格式指引(“招股说明书指引”),对药品及医疗器械企业招股书编报、披露要求
2、进行了明确规定。本文将从适用范围、风险披露、监管规则、细分行业、销售及采购模式、研发及知识产权、合规问题等角度对招股说明书指引要点进行解读,对药品及医疗器械企业编制招股说明书的要求及法律责任进行重点提示。一、哪些企业应当适用招股说明书指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从事药品及医疗器械研发、生产、销售业务的企业应当适用招股说明书指引;特别的,从事原料药生产、医药行业外包服务(CR0、CM0、CDMO等)、医药流通业务的企业无需适用。同时,招股说明书指引特别指出: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从事药品及医疗器械业务的收入或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或
3、净利润30%以上,或者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主要从事药品及医疗器械业务,尚未形成销售收入但主要在研产品属于药品及医疗器械的企业也应当适用。相较于招股说明书指引征求意见稿而言,招股说明书指引还明确了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编制募集说明书时,也应参照适用招股说明书指引。二、药品及医疗器械企业应当披露哪些特定风险?发行人在编制招股说明书时,应当披露发行人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这也是未来投资人选择投资标的时的重要参考指标。针对药品及医疗器械企业,证监会在招股书指弓I中强调发行人应当结合行业特点及自身业务披露特定风险因素,例如:1 .产品进入国家医保目录具有不确定性;2 .产品被移出国家医保目录而导致销
4、量下降;3 .集中采购未中标或销量提升无法弥补中标价格下降影响;4 .产品被纳入药品重点监控目录;5 .产品研发进度不及预期甚至研发失败;6 .新产品商业化不达预期;7 .一致性评价未通过或进展不达预期;8 .产品发生质量事故或不良事件;9 .发生被列入医药价格和招采失信事项目录清单的失信行为;10 .知识产权侵权。对于尚未盈利或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的发行人,证监会要求其结合公司核心产品研发进展、产品市场空间、流动性安排等情况针对性披露相关风险,例如尚无产品获批上市销售、短期内无法盈利或无法进行利润分配、营运资金不足、新产品研发存在较高不确定性、上市后商业化不及预期、附条件或加速获批上市的产品批
5、准后被撤销等风险。同时,招股说明书指引比征求意见稿更强调了预计未盈利状态持续存在或累计未弥补亏损继续扩大的,应分析触发退市条件的可能性,并充分披露相关风险。三、药品及医疗器械企业应当重点关注哪些监管规则?近年来,我国药品及医疗器械行业监管规则不断更新完善,药品及医疗器械企业应当重视行业监管、动态评估对企业经营发展的影响。招股书指引列示了相关监管规则:医药监管、医药改革及医疗机构改革政策法规;药品或医疗器械研发、注册、生产、销售、流通政策法规;医保与支付政策法规;药品或医疗器械质量安全和产品责任、环保政策法规;药品或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进出口政策法规;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有关的外资准入、生物安全相关的
6、政策法规;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有关的境外主要国家和地区医药监管、进出口政策法规;其他可能对公司产生直接或重要影响的行业政策法规。相较于招股说明书指引征求意见稿而言,招股说明书指引进一步规定了发行人可以结合相关已公开征求意见且预计短期内将施行的法律法规、行业政策及其变化情况分析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的应对措施。四、如何结合细分行业情况分析企业特点、披露基本信息?招股说明书指引区分创新药(包括改良型新药)及创新医疗器械企业、仿制药企业进行了披露规定,并将“主要产品”明确为“其营业收入或毛利占发行人最近一年营业收入或毛利的10%以上的产品,或其营业收入、毛利为最近一年营业收入、毛利排名前五的产品,或进入临床
7、试验的核心在研产品”。1 .主要产品为创新药、改良型新药、创新医疗器械的企业发行人应披露相关产品的目标市场及竞争形势,例如产品适应症、目标患者群,适应症在目标市场的患病率及发病率、现有治疗方案、发行人相关产品与目标市场及其他市场可比较产品在安全性、有效性、可及性等方面的比较情况等。相关产品符合加快上市注册等特殊注册程序的,发行人应披露纳入相关程序的原因和获得的政策支持情况。2 .主要产品为仿制药的企业发行人应披露该产品对应的原研药情况、是否为首仿产品、通过一致性评价的时间、未通过产品的一致性评价计划及进展情况、同类竞品通过一致性评价情况、发行人是否存在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一致性评价情况等。3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从事药品及医疗器械业务的公司招股说明书内容与格式指引 从事 药品 医疗器械 业务 公司 招股 说明书 内容 格式 指引 七问七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