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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健全基层农村廉政建设十项制度规范体系思索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加强基层民主,依据我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打基础、建制度、重监督、严惩处、树典型”的工作方针,特制定本制度规范。各乡镇要结合本制度规范,健全本乡镇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制度体系,并仔细组织实施。乡镇领导班子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乡镇领导班子要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要依据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限、会议确定的原则,必需经过集体探讨确定,不允许个人或者少数人说了算。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要敢于负责,有民主作风,并擅长发挥每名班子成员的作用。班子成员要主动参与维护集体领导,.主动做好分工负责的
2、工作。乡镇领导班子应当制定、完善并严格执行议事规则,探讨确定事项应当充分发表看法,对于少数人的不同看法应当仔细考虑。领导班子确定重大事项,应当采纳口头、举手、无记名或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表决。一、重大事项的范围1、上级党委、政府和乡镇党委、政府重要会议、重要文件的实行。2、乡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支配、财政预算、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3、支配实施财政资金投资和国债资金支持建设的项目、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社会公益事业项目、爱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项目、涉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项目。4、社会保障、就业稳定等与人民群众利益亲密相关的重大社会公共事项。5、重要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修改和废除。6、乡镇党委、政府机构设
3、置、调整、人员编制及重要干部任免事项。7、国有资产产权交易以及国有资产的重组、并购等有关事项。8、须要追加预算的大额支出。9、重大突发事务和紧急状况的探讨处理。10、需集体探讨确定的其他重大事项。二、集体决策的形式对集体探讨确定的重大事项,要事先征求乡镇人大代表和群众代表看法,以召开乡镇党政联席会议形式集体探讨,最终以乡镇党委名义做出确定。三、集体决策的原则1、民主集中制。探讨时充分发扬民主,让大家畅所欲言,确定时坚持少数听从多数,形成党委决议。2、人民利益至上。把是否符合人民利益作为检验决策的根本标准。3、实事求是。探讨确定事项要切合实际,既要考虑近期利益,又要兼顾长远规划。4、遵守党和国家
4、的法律法规,严格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议事决策。四、集体决策的程序1、拟提请集体探讨的重大决策、建议,必需先由承办部门报乡镇分管领导审核,由乡镇党委书记审定后按程序提交有关会议探讨确定,特殊状况可以临时动议。2、对事关乡镇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战略决策,有关部门在提请探讨决策前,通过论证会、询问会等多种形式进行深化调查探讨和科学论证,提出较成熟的方案。对一些专业性较强的重大决策课题,可托付专业机构进行论证。3、方案形成以后,应按决策事项涉及的范围向社会公示,征求有关部门、单位、基层组织和群众的看法。涉及社会公众利益的,应依据须要通过召开座谈会、听证会等形式,听取群众代表、专家学者等方面的看法和建议
5、,进一步予以修改完善。4、须经会议探讨确定的重大事项,有三分之二以上应出席人员到会方可实行,其中分管该项工作的领导应到会,如分管领导因故无法到会,除特殊紧急事项须马上进行决策外,该事项应留待下次会议确定。5、有关重大事项决策的会议由乡镇党委书记或经书记授权的领导召集并主持。在决策前,先由有关领导或责任单位对重大事项的背景、必要性、可行性、主要内容和各方看法进行说明,然后进行充分探讨,会议主持人应在听取其他与会人员的看法后再表明自己的看法,未到会人员的看法,可用书面形式在会上表达。6、议题经充分探讨后,应依据民主集中和少数听从多数的原则,实行口头、举手或者其他方式表决通过。7、对重大紧急事项、突
6、发性重大事务,乡镇党委书记或经书记授权的领导可依据须要简化决策程序,刚好做出相应处理。8、决策的过程要以会议原始记录的形式记录并保存,最终决议要形成会议纪要印发有关部门和与会人员,并统一立卷归档。9、在决策实施过程中,分管领导和有关部门要加强督促、指导。并刚好将工作进展和最终结果向上级党委、政府报告。五、决策责任追究对未经集体探讨,个人或少数人擅自确定上述重大事项,或未经领导班子复议,个人或少数人擅自变更原确定,造成经济损失或政治影响的,应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村级事务民主决策制度一、村级事务民主决策形式。1、村民会议。村民会议应有本村18周岁以上村民过半数参与或本村2/3以上的户代
7、表参与,所作确定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村民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如有1/10以上的村民提议,应当在10日内召开村民会议;如有特殊状况或遇到重大村务问题时,要刚好召开村民会议。2、村民代表会议。探讨确定村民会议授权的事项。召集村民代表开会,村委会应在三H前将要探讨确定的事项通知村民代表。村民代表应刚好征求所代表的村民的看法和建议,并在开会时照实反映。会议应当由全体代表的四分之三以上参与,所作确定须经全体代表的半数以上通过并不得与村民会议的决议、确定相抵触。村民代表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经五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提议,应刚好召开。3、村级班子联席会议。探讨确定一般性村级事务。会议
8、在村党支部书记主持.卜应充分发扬民主。二、村级事务民主决策程序。首先,由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成员、1/10以上村民联名或1/5以上村民代表联名提出议案;其次,由村党组织统一受理议案,并召集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联席会议,探讨提出详细看法或建议,村务监督小组成员列席会议;第三,对拟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探讨确定的事项,提前三天向村民或村民代表公告,广泛征求看法;第四,由村民委员会召集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探讨确定;第五,刚好公布会议结果;第六,由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组织实施村民民主决策的事项,并对实施状况刚好公布,村监督委员会负责监督。三、村级事务决策范围1、村民会议探讨确定的村务事项包括:探
9、讨确定本村经济和公益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支配;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及村公益事业的建设承包方案;村办学校、村建道路等村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方案;村民的承包经营方案;宅基地的运用方案;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数及补贴标准;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运用;撤销或者变更村民委员会不适当的确定;撤俏或者变更村民代表会议确定的事项;听取和审议村民委员会的年度工作报告、村财务收支报告;评议和监督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工作;制定和修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村民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会议探讨确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2、村民代表会议探讨确定村民会议授权的事项,主要包括:探讨确定本村经济和公益事业年度工作支配;探讨确
10、定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及村公益事业的建设承包方案;探讨确定村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资金运用、招投标或承包方案;探讨确定村民的承包经营方案、宅基地的运用方案、村集体经济收益安排方案;探讨确定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数及补贴标准;探讨确定村级财务一次性超过100o元以上的项目开支;听取和审议村民委员会的年度工作报告、财务收支报告;民主评议村两委会成员及监委会成员;探讨制定村级事务管理规定;其它须经村民代表会议探讨通过的事项。3、村级班子联席会议探讨通过的村级事务包括:探讨实行上级党委政府政策措施、决议和确定、上级领导布置的有关工作任务;探讨落实本村年度工作支配、财务支配和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
11、的确定、决议;向村民代表会议和村民会议提交的议案;探讨落实村集体经济项目、村公益事业的建设承包方案;探讨落实村民的承包经营方案、宅基地的运用方案、生育支配支配、村集体经济收益安排方案;探讨制定落实本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纠纷调处、村容村貌、低保、救济救灾、教化卫生等各类社会事务的详细措施;一般性须村级班子联席会议探讨的村级事务;其它须经村级班子联席会议探讨通过的事项。村监督委员会制度依据民主监督原则,设立村监督委员会,简称监委会。监委会在乡镇纪委和村党支部领导1.对村务管理工作全程及村民行为进行监督。一、监委会的产生、组成和罢免1、监委会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在村民代表中推选产生,报上级审批
12、,经村民代表会议授权实施监督,并对村民代表会议负责。监委会任期与村委会同届。2、组成人员条件。思想政治素养好,政策法律意识强,熟识村内事务,热心为村民服务,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敢于监督,不是村两委班子成员及其直系亲属的村民代表。3、监委会由3人组成,设主任1人,组成人员由村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报经乡镇党委批准后行使职权。监委会成员受村民代表监督,村民代表会议有权撤换作奸犯科、严峻失职的监委会成员。4、有1/10以上村民或1/5以上村民代表提议,经村党支部探讨,报乡镇党委审查同意后,村民代表会议可干脆罢免村监委会成员,罢免的不足职数可按有关程序补选。二、监委会职能1、坚持党的
13、领导,对村“两委”执行党的路途、方针、政策及村级各项管理制度状况实行监督。2、列席村级班子联席会议。3、对村务、财务进行定期审核。4、对村务、财务公开状况进行审查、监督。5、建议村“两委”就有关问题召开村民代表会议。6、订正不按村务管理制度规定做出的确定。7、帮助乡镇党委对村“两委”成员进行述职考评。8、依据多数村民和村民代表的看法,对不称职的村委会成员提出罢免看法,提请村党支部,报上级党委、政府后,依法启动罢免程序。9、监督村民行为,督促村民执行村民公约。三、监委会义务1、支持村“两委”正常工作,解答村民提出的问题。2、干脆向乡镇党委、政府反映村“两委”不符合政策规定的决策及村干部违规违纪行
14、为。3、定期、不定期向村党支部和村民代表会议报告村务监督工作状况。4、刚好向乡镇党委、政府和村党支部、村委会等组织反映村民对村务管理的看法和建议。5、联系村民,广泛听取看法,履行监督职责。村“两委”干部承诺制度每年初,村“两委”将年度工作目标以公开承诺书的形式固定下来,并公开向群众作出承诺,年底进行兑现和考核。一、承诺内容1、事务工作,包括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主导产业发展、新品种和新技术推广、人均增收支配等;2、精神文明建设,包括支配生育、社会治安、信访、村容村貌、移风易俗、文教卫生、文明村创建等;3、党的建设,包括班子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等;4、廉政建设,包括村务和财务公开、非
15、生产性开支以及对村民普遍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处理等。承诺内容因村而宜,量力而行,确保兑现。二、承诺形式实行上对乡镇党委、政府,卜对广阔村民的双向承诺制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要与乡镇党委、政府签订承诺书,作出承诺;村“两委”成员,依据各自分工,向村党支部作出承诺。全部村干部都要向本村全体村民公开承诺。村会计还要向乡镇经管站作出相关承诺。三、述诺评诺年底,各村都要召开承诺兑现会,村“两委”向全体村民或村民代表,逐项说明公开承诺的落实状况,进行述诺,接受群众质询,由全体村民或村民代表进行评议。村务公开制度对涉及村级管理的重要行政事务,村集体经济活动及其它涉及村民利益的重要事项等均须实行上墙公示,接受村民监督。村务公开工作由村委会详细组织实施,由村监委会负责监督、检查、落实。详细工作依据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务公开工作的看法要求进行。村委会报告、接受村民质询及民主评议制度一、会议参与人员小组长以上全体干部、全体党员、村民代表、驻村各级人大代表、党代表、政协委员、监委会全体成员。二、村委会报告、接受村民质询村委会向会议做年度或阶段性工作报告,报告后要充分听取村监委会的看法,接受村民质询,仔细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三、民主评议以群众满足与否作为衡量村委会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