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供热管理实施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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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定市供热管理实施办法保定市供热用热管理办法已经20xx年7月1日南政府第九次常务会议通过。卜文是小编收集的关于保定市供热管理办法,希里对大家有所帮助!保定市供热管理办法完整版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供热管理,积极推进供热事业健康发展,规范供热用热行为,合理利用资源,推动节能减排,维护热用户和供热单位的合法权益,保障供热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河北省供热用热办法(河北省政府令(20xx)第7号),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供热规划、建设、经营、设施保护和用热活动以及相关管理活动的,应当遵守本办法.第三条供热事业应遵循统一规划、配套建设、节能环保、保障安全、规范
2、服务的原则.第四条市公用事业局是全市供热主管部门,对市区城市供热用热实行统一规划,负责城巾供热用热的指导、监督、协调和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供热主管部门负贡本行政区域内的供热用热管理工作,并接受市供热主管部门的行业领导和业务指导.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发改、规划、住建、环保、工信、财政、国土、质监、人社、安监、物价、电力、公安等部门,在各自职员范围内救好供热用热管理及安全监管工作。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将供热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发展热电联产和大型区域锅炉等集中供热方式,保障城市供热;鼓励利用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供热事业;推广应用
3、节能、高效、环保、安全的供热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仝应当依据供热t?项规划制定城市供热管网建设计划和老旧供热管M改造计划.加大资金投入并分步实施。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开发M管委会应当建立健全供热应急保障制度,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的供热应急预案.设置供热应急专项资金,提岛供热应急保障能力,有效放对供热突发事件。出现供热中断等突发事件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应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尽快恢复供热,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第二章规划建设第八条供热主管部门会同发改、规划、住建等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供需状况,编制城市供热专项规划,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开
4、发区管委会审批后实施:经批准的供热专项规划不得报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应报原审批机关批准,第九条供热主管部门应根据供热专项规划,统筹安排热源建设和管网布局.市区建成区内不得新建分散燃煤锅炉,各县(市)和白沟新城建成区内禁止新建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对己建成使用的分散燃煤锅炉应当制定拆除计划,并招供热系统接入集中供热管网,或改用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方式供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拆除、迁移、改建、变或热源设施.确需拆除、迁移、改建、变卖热源设施的,应当提前60天向当地供热主管部门报告,并提供替代热源设施,保障用户的用热权益。第十条从事供热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活动,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
5、质,并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第十一条新建、改建、扩建、补建供热工程,以及其他建设项目涉及供热工程的,应当符合供热专项规划和相关安全要求。建设单位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应当向市、县(市)和开发区供热主管部门提出用热申请,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供热主管部门根据供热当项规划等有关规划确定供热方案,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供热方案进行建设。新建、改建、扩建、补建供热工程,其安全和环保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第卜二条利用集中供热的建设工程,开发建设单位应当与供热单位签订合同,根据供热专项规划并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确定的供热方式和技术要求组织实施,第十三条城巾新区建设和旧区
6、改造,应当按有关规划要求,配套建设供热设施,或者预留供热设施配套建设用地.市规划、国土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批建设项目用地时应当保证热源厂、换热站、中维泵站和供热管线的建设用地。偿用的供热设施配套建设用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未经法定程序调整,不得改变用途。第卜四条供热工程需要穿越地下、地上空间或者建筑物、构筑物时,应当制定安全保护措施,并征得产权单位同意,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含。因穿越施工造成相关建筑或者设施损坏的,建设单位应当及时修亚;无法修攵的,应当经过评估予以赔借。第I五条新建房屋供热设施施工应当符合国家和省、市相关技术标池和规范。供热设备、管材和器具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7、市供热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供热产品和技术定期制定推广、限制、淘汰目录并予以公布。第卜六条新建房屋竣工后,供热工程由市、县(市)和开发区供热主管部门和供热企业参与验收。供热工程严格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和规范验收,验收不介格的,供热企业可不提供供热热源,该建筑不得正常交付使用。第十七条供热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供热工程档案管理制度。供热工程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市、县(市)和开发区供热主管部门和供热单位移交供热设施资料,并向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蛟工测绘资料。第十八条开发建设单位应当依法承担供热系统保修期内维修、调试等保修贲任,包括供热管道、阀门、计址表等供热二次管网范
8、圉所展设备.供热系统的保修期不得低于2个供热期;保修员任未照行或拖延履行的,供热系统的保修期不受2个供热期的限制。供热系统的保修期,自正式投入运行之日起计算。第卜九条利用集中供热的建设工程,开发建设单位应当按有关规定缴纳城市集中供热管网工程建设费,将其纳入开发建设成本,不得向房屋购买者另行收取。城市集中供热管网工程建设宽专项用于城市集中供热管网和换热站等供热设施的建设,不得挪作他用.供热工程建设费的收取和管理办法由保定市人民政府制定.第三章供热管理第二十条供热应当实行管网、换热站、用户一体化经营管理体制,由供热单位直供到户“取消由单位或者物业帙务企业自行管理换热站的模式.多热源供热的应当实行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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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定市 供热 管理 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