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责任法(第三次审议稿)的评析与修改建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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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侵权费任法(第三次审议稿)的评析与修改建议梁念星【学科分类】民怯学侵权贵任法学【关键词】侵权史任侵权责任法第三次审议稿【作者简介】梁慈星,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法学所探讨力、博士生导师:法学探讨杂志主编:第四、五、六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委员:政协第十届全国委员会委员;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法律委员会委员。电子信箱:IhUiXin蚪SiUH:电话:64054242,【收稿日期】2009年U月17日【版权声明】作者授权本网首发,转载请注明“中国法学网首发”【责任编辑】刘小妹目次引言一、法律结构、爱护客体与归责原则二、多数人的侵权行为三、损害赔偿、停止侵害与分担损失四、运用人贲任五、网络服务供应者的责
2、任六、平安保障义务七、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八、产品贡任九、医疗损害费任十、建筑物损害费任引言我国侵权责任法之制定,应追溯到2002年民法典的起草。2002年,立法机关托付学者分编起草,由法制工作委员会编墓的民法典草案,丁同年12月23日提交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审议后,向社会公布征求看法,称为E民法草案(征求看法稿)1b2003年,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考虑到,夕民法草案(征求看法稿)有一千二百多个条文,涉及面广,内容困雉,作为部法律进行修改、审议,历时很长,难度很大。遂确定改采分编修改、审议,仍以雎行法形式颁布施行,待各编均作为服行法审议通过之后,再依据法典体例编纂民法典2。依据立法安排
3、,应当依次审议物权法、侵权责任法和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物权法已2()07年3月16日由第十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通过,同年10月1日起生效。依据第十届、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规划,侵权费任法草案的修改审议,被提上了立法日程。2008年,法制工作委处会在民法草案(征求看法稿)第八编3的基础上,视的民法学界和实务专家等各方面的修改看法,形成侵权费任法草案(其次次审议稿)4,提交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2008年12月2227日)进行了审议。法制工作委员会在G侵权员任法草案(其次次审议稿)基础上,斟酌常委会审议中所提出的修改看法,和民法学术界、实务界、政府部门和地方各级人大所提出的修改
4、看法,对草案进行修改完善,形成侵权负任法草案(2009年10月19日稿)B,提交于2009年10月27日至31日召开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进行第三次审议,成为G侵权责任法草案(第三次审议稿).本文是对第三次审议稿(筒称“草案”)的结构、归责原则和若干重要规定的评析及一些修改建议.一、法律结构、一般规定与归责原则()法律结构与立法模式采”总则、分则”结构。“总则”三章:第一章一般规定(第1一5条):其次章责任构成和贡任方式(第625条):第:.章不担当贡任和减轻员任的情形(第2631条):“分则”八章:第四章关于贡任主体的特殊规定(第3240条):第五章产品贡任(第41一47条):第
5、六章机动车交通驿故责任(第4853条):第七或医疗损害货任(第5464条):第八章环境污染责任(第656条);第九章高度危急资任(第6977条);第十就动物损害贡任(第7884条):第十一章物件损害责任(第8590条):第十二章附则(第91条)共十二章,九十一个条文.其中,第十章章名“关于责任主体的特殊规定”,并不妥当,例如第三十二条规定行为人对于自己短哲没有意识或者失去限制致人损害的贡任,在贡任主体上充无特殊之处。事实上本章是监护人员任、运用人员任、网络服务供应者的货任、平安保障义务及未成年人受损宙等内容的“大杂绘”,虽以“关于责任主体的特殊规定”为章名,但仍属于分则性规定而不是总则性规定。
6、如所周知,我国民法学界关于侵权货任法的制定,有两种立法模式。第种立法模式.强调借鉴所谓英美法的阅历,制定“涵盖社会生活中的全部损.咨类里”、甚至包括物权恳求权在内的所谓“大侵权法”.此所谓“大侵权法”模式,近年进一步发展成为所谓“类型化”立法模式,主见“尽可能穷尽社会生活中的一切侵权行为类型”.杨立新教授起草的侵权责任法草案(其次稿),规定了66种侵权行为类型,即是所谓“类型化”立法模式的代表。其次种立法模式,即“一般条款+特殊列举”模式.主见借鉴欧盟民法典侵权行为编的阅历,设立一项一般条款作为统的侵权责任恳求权基础,然后列举规定社会生活中最主要、最常见的侵权行为类型和准侵权行为类型。这些列举
7、性规定,不重虹规定侵权责任恩求权基础的共性问题,仅着重解决各类侵权行为或准侵权行为在归责原则、免於事由、损需嫡偿或者责任担当等方面的特殊问烟。中国社科院课题组起草的中国民法典侵权行为编草案,即是所谓“一般条款+特殊列举”立法模式的代表.侵权贵任法草案第三次审议稿,并未涵盖社会生活中的全部损宙类型,其第五章规定产品责任、第六章规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第七章规定医疗损害责任、第八章规定环境污染贡任、第九章规定高度危急贡任、第十章规定动物损害贡任、第十一章规定建筑物和物件损害货任,再加上第四章规定的监护人贡任、运用人责任、网络服务供应齐贵任和违反平安保障义务的责任,息共是十一种侵权竞任类型。明显不符
8、合第一种立法模式即所谓“大侵权”或者“类型化”立法模式,而接近于其次种立法模式即所谓“一般条款+特殊列举”立法模式。(二)一般条款、爱护客体其次条规定:“侵吉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担当侵权贵任。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肖像权、隐私权、监护权、全部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股权、维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须说明的是,本条是在其次次审议稿其次条的基础上加以修改而成。其次次审议稿其次条规定:“侵害民事权益,应当担当侵权贡任”。当时受到多数民法学户指我,认为民事权益”概念含义甚宽,包括“确定权”和“相对权”,侵权法的爱护对象应当以“确定权”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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