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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编号:委托加工合同(项目名称)甲方:乙方:签订地点:签订时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加工定作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1. 加工定作物概况加工定作物的承揽执行下列【第L1/第1.2项约定:1.1 单次合作模式序号品名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价款(单位:元)交货期限单价【含税/不含税】小计金额【含税/不含税】12345合同总价款(大写):【含税/不含税】1.2 框架合作模式1.2.1 乙方应在收到甲方的生产订单(详见附件一)后241小时,将生产订单确认函通知甲方(详见附件二)。双方应以本合同第16条约定的方式进行
2、通知。该模式下,双方合作期限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起至一年月日。2. 质量要求3. 1质量标准:4. 2技术标准:5. 3质量保证期:3.原材料提供及检验原材料的提供执行下列第项约定:3. 1加工定作的材料由乙方【全部/部分】提供3. 1.1乙方应当依照合同约定选用材料(详见附件三),并接受甲方检验。6. 1.2乙方应当保证其所提供的材料、构件等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其他应当适用的标准,提供材料质量合格证明等有关资料。3.2加工定作的材料由甲方【全部/部分】提供1. 2.1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材料(详见附件四)。3. 2.2甲方提供的材料由甲方负责运输,并承担运输费用,
3、运输途中的材料毁损、灭失、丢失风险由甲方自行承担。4. 2.3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材料及时检验,认为数量、质量、规格有问题的,应于收到材料后2日内书面通知甲方调换或补齐。未按期通知甲方的,视为甲方提供的材料合格。5. 2.4乙方应退还加工定作完成后剩余的材料。剩余材料的退还由甲方负责运输,并承担运输费用,运输途中的材料毁损、灭失、丢失风险由甲方自行承担。6. 2.5乙方应妥善保管并不得擅自更换甲方提供的材料,如丢失或毁损,应按照原标准、数量自行补足材料并承担相应费用。4 .技术资料的提供及保密要求4.1 甲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提供加工定作物的技术要求、图纸、参考数据等资料,乙方应认真核
4、对,有异议的应在收到资料后2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书面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该等资料符合要求。4.2 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所有技术资料以及在订立和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甲方的其他商业、技术、管理及财务信息(统称“保密信息”)进行保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留存、转让、复制、传播保密信息或向第三方披露,加工定作物完工时,按甲方要求返还所有保密信息资料及其它载体。4.3 甲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始终属于甲方所有。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因本合同而获取任何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4.4 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信息不包括以下信息:(1)在从甲方获得前,已经掌握且甲方不反对使用或披露的信息;(2)已经为公众所知的信息,
5、但该等信息为公众所知是由于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除外;(3)乙方按照有管辖权的法院或其他有权机关的合法要求而披露的信息;(4)依甲方的书面授权而向第三方披露的信息。4.5 本合同的无效、变更、解除、履行完毕等不影响本条款的效力,在发生上述情形下,双方仍应履行保密义务。4.6 保密期限为本合同有效期及本合同终止后2年。5 .加工定作物的交付5.1交付时间:年月B或以甲方提供的生产订单载明的交付时间为准(如涉及分期交付,需要写明每期交付的具体时间。)5.2交付地:o5.3采用下列方式交付:5.3.1甲方自负运输费提货。5.3.2乙方送货,运费承担:【甲方/乙方】。5 .3.3加工定作物的毁损、灭失风
6、险在乙方运抵并装卸至交付地时起转移给定作人承担。6 .验收标准、方法6. 1验收标准:o6.2 加工定作物的验收方法采取以下第一种方式:(1)对加工定作物逐个验收;(2)对加工定作物进行抽样验收,抽样的比例占加工定作物数量的%;(3)由乙方聘请甲方书面认可的第三方机构进行检测并出具监检报告。6.3 验收时间:验收程序包括初步验收和正式验收。甲方应在到货当日现场进行初步验收,并对加工定作物的数量、外观进行初步核验。甲方应在【到货后一一日内/现场应用一次后】正式验收。正式验收中认为有问题的应在日内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收到通知后一日内答复,逾期未答复的以甲方验收结果为准。6.4 双方未就验收结果达
7、成一致的,应提交机构进行鉴定,以该机构出具的鉴定结果作为验收依据,鉴定费由责任方承担。7.结算方式本合同项下的合同价款以下列第【8.1/8.2/8.31款约定的方式进行支付:7.1 一次性总付(根据是否留质保金的情况选择)7.1.1双方确认加工定作物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本合同第1条约定的含税合同总价款。7. 1.2双方同意乙方以质量保证金形式提供质量担保,质量保证金金额为本合同项下第1条约定的含税合同总价款的5%,双方确认加工定作物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除质量保证金以外的含税/不含税合同价款。质量保证期届满且无质量问题,甲方在收到乙方退还质保金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退还
8、质保金。如质量保证期内出现加工定作物质量问题,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整改,甲方将扣除所遭受损失后的金额(如有)无息退还给乙方。7.2 分期支付7.2.1本合同生效后工作日内,甲方支付本合同第1条约定的含税合同总价款的%。7. 2.2进度款甲方按照支付;当累计支付至含税合同总价款的%时不再支付进度款。7. 2.3双方确认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支付至含税合同总价款的%o7. 2.4甲方有权在第7.2.3约定的尾款中扣除含税合同总价款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期届满且无质量问题,甲方在收到乙方退还质保金申请后15个工作H内无息退还给乙方。7.3双方同意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本合同项下的价款。乙方账户信
9、息如下,乙方应对下列账户信息的真实性、安全性、准确性负责。开户银行:账号:开户名称:8. 4开具发票所需甲方信息:纳税人名称:税务登记号:开户行名称:开户行账号:税务登记地址:财务电话:7.5在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发出对应款项的付款通知并开具符合甲方财务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乙方未提供发票,甲方有权顺延付款期限直至收到发票,且该行为不视为违约行为,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在本合同履行期间,若国家税率政策发生变更调整的,本合同的执行税率也随之进行相应的调整,本合同的不含税价保持不变,含税价随之进行调整。7.6甲方未向乙方支付含税合同总价款等价款的,乙方同意放弃对加工定作物享有的留置权,但不
10、影响乙方根据本合同其他条款向甲方进行索赔的权利。8.双方的权利义务8.1除本合同其他条款约定以外,甲方具有以下权利义务:8.L1乙方提供材料不符合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更换不符合约定的材料。如果甲方提供的材料不符合约定的,应采取补齐数量、更换材料等措施,以达到约定要求。8.1.2对乙方加工定作过程进行监督检查或委托第三方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乙方工作不符合约定的,有权要求乙方返工、修理或者重作。8.L3中途变更加工定作物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加工定作要求的,应提前5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8.1.4要求乙方提供必要的加工定作物使用指导。8. 1.5必要时有权对本合同进行审计,乙方应予以配合。
11、8.1. 6按约定时间和方法验收加工定作物,并按约定支付合同价款。8.1.7乙方在加工制作过程中需要甲方协助时,甲方有义务协助。8.1.8其它约定:,8.2除本合同其他条款约定以外,乙方具有以下权利义务:8.2.1乙方已获得承揽加工定作物所需的全部资质、许可或相关审批,满足从事此类工作的法律要求,并在本合同的履行期内维持所需的各类资格或者要求。8.2.2要求甲方提供与加工定作物有关的技术资料、数据等,甲方提供的图纸或者技术资料等不符合约定的,应及时通知甲方。8.2.3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材料。8.2.4对加工定作物进行安装和调试。8.2.5甲方中途变更加工定作物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要求的,有权
12、要求其支付给乙方造成的实际损失。但是,如果甲方要求变更的加工定作物的数量上下浮动在%的范围,双方同意按照【含税/不含税】单价对合同价款进行相应调整并且甲方不赔偿乙方损失。8.2.6要求甲方按合同约定验收、接收加工定作物。8.2.7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加工定作物交第三人完成。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以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乙方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甲方负责。8.2.8按合同约定及时交付工作成果,并提交必要的技术资料和质量证明。8.2.9在加工定作物的合理使用期内,对未经使用不能被发现的隐蔽质量瑕疵或缺陷,乙方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届满后,仍应
13、承担加工定作物的质量保证责任。8 .2.10乙方保证其在本合同签署之日【属于/不属于】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颁布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确定的中小企业;本合同有效期内,如乙方企业类型依据届时适用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发生任何变更,乙方应在类型变更后10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9 .2.11其它约定:o10 诚信合规双方应坚持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安全环保质量管理、经营活动与市场竞争的法律法规,以及关于诚信、合规的各项规定,并严格执行合同文件。11 .违约责任11.1 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承担继续履行、采取
14、补救措施并赔偿对方损失等违约责任。11.2 甲方未按约定向乙方提供原材料、技术资料的,乙方工期相应顺延并由甲方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11.3 未按约定验收、接收加工定作物的,甲方每逾期一日按【含税/不含税】合同总价款的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承担的针对逾期验收、接收加工定作物的违约金上限不超过逾期接收部分对应【含税/不含税】合同价款的%。11.4 甲方未按约定期限支付价款的,每逾期一日按迟延部分【含税/不含税】价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承担的针对逾期付款的违约金上限不超过逾期支付部分对应【含税/不含税】合同价款的%o甲方采用非现金方式付款的,如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付款,应按本合同订立时
15、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贷款市场1年期LPR支付逾期利息。11.5 乙方擅自更换甲方提供材料的,乙方应按被更换材料的加工定作物对应【含税/不含税】合同价款的%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其他损失。11.6 加工定作物质量不符合约定的,乙方应按甲方要求修理、重作、更换,并按不符合质量要求部分对应【含税/不含税】合同价款的_%支付违约金。经修理或调换后仍不符合约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拒绝支付经修理或调换后不符合约定部分的价款,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11.7 质量保证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乙方负责免费返修、整改。实际损失超过质量保证金的,质量保证金不予返还,并按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10.8未按约定期限交付工作成果的,每逾期一日按逾期交付部分合同价款的支付违约金。此外,如果乙方延期交付导致甲方在其他合同项下违约,除了支付逾期交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向乙方主张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乙方承担的针对逾期交付的违约金上限不超过【含税/不含税】本合同总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