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的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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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加快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的实施方案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特殊教育,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决策部署,持续实施了两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特殊教育普及水平、保障条件和教育质量得到显著提升,但还存在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等问题,仍是教育领域的薄弱环节。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办发2021)60号)和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自治区教育厅等部门“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推动特殊教育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
2、本任务,遵循特殊教育规律,以适宜融合为目标,坚持“政府主导、特教特办,精准施策、分类推进,促进公平、实现共享,尊重差异、多元融合”原则,按照拓展学段服务、推进融合教育、提升支撑能力的基本思路,加快健全特殊教育体系,不断完善特殊教育保障机制,面向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精神、多重残疾以及其他有特殊需要的儿童青少年提供高质量的特殊教育服务,促进残疾儿童青少年自尊、自信、自强、自立,实现最大限度的发展,切实增强残疾儿童青少年家庭福祉,努力使残疾儿童青少年成长为国家有用之才。二、发展目标(-)总体目标。到2025年,高质量的特殊教育体系初步建立。普及程度显著提高,适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保持在
3、98%以上,非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机会明显增加。教育质量全面提升,课程教学改革不断深化,特殊教育质量评价制度基本建立,融合教育全面推进。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继续对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实行高中阶段免费教育,确保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优先获得资助,逐步提高特殊教育经费保障水平。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数量充足,结构合理,专业水平提升,待遇保障提高。(二)年度目标。2022年,以市、县(市、区)为单位制定和启动“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续建市综合性特殊教育学校,完成主体建设;新建资源教室20个;新建5个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岑溪市特殊教育学校通过自治区示范性特殊教育学校评估。20
4、23年,市级综合性特殊教育学校建成投入使用;新建龙坪区特殊教育学校;新建资源教室30个以上;藤县特殊教育学校创建自治区示范性特殊教育学校通过立项评估。2024年,续建龙坪区特殊教育学校;新建资源教室24个以上;推进藤县特殊教育学校创建自治区示范性特殊教育学校达标建设。2025年,迁建苍梧县特殊教育学校;改扩建岑溪市特殊教育学校;新建资源教室6个以上。三、任务措施(-)持续提高残疾儿童义务教育普及水平。1. 全面落实“一人一案”。根据自治区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安置规范,以县(市、区)为单位健全残疾儿童招生入学联动工作机制,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安置与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控辍保学工作进行统一部署,做到
5、“全覆盖、零拒绝”,确保具备学习能力的残疾儿童不失学不辍学。县级残联、教育部门逐一核实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信息、,依托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残疾儿童少年的身体状况、接受教育的能力和适应学校学习生活的能力进行全面规范评估,提出入学安置建议,适宜安置每一名残疾儿童。落实“一人一案”,建立入学安置台账,由就读学校为学生建立学籍,纳入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系统统一管理。保障儿童福利机构内具备接受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接受中小学教育并纳入学籍管理。2. 扩大随班就读规模。各县(市、区)教育部门要结合区域义务教育普通学校分布和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需求情况,加强谋划、合理布局,统筹学校招生计划,压实义务教育阶段
6、普通学校接收残疾儿童随班就读的主体责任,同等条件下在招生片区内就近就便优先安排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确保适龄残疾儿童应随尽随。各县(市、区)随班就读残疾学生人数达到适龄残疾学生总数的60%以上。落实自治区随班就读工作指南,建立健全学校随班就读工作长效机制,规范随班就读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管理。3. 发挥特殊教育学校骨干作用。苍梧县、岑溪市、藤县特殊教育学校扩大招生规模,增加招生类别,增强招收智力残疾、孤独症和多重残疾学生的能力。岑溪市、万秀区特殊教育学校积极发挥自治区示范性特殊教育学校的辐射带动作用。市综合性特殊教育学校增强招收所有障碍类型残疾学生的能力,在孤独症和多重残疾学生教育方面示范引领,
7、实现市域内有需求的视力、听力障碍学生集中就读。各县(市、区)将特殊教育学校打造成能充分满足区域内残疾学生特殊教育需求,兼具区域资源中心功能的特殊教育服务综合体。4. 规范开展送教上门工作。健全“属地管理,责任到校,落实到人”的送教上门管理机制,严格落实自治区教育厅等6部门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阶段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工作的指导意见(桂教基教(2019)33号),根据送教上门服务标准,科学认定服务对象,规范送教上门形式和内容,保证课时量。合理控制送教上门和远程教育学生规模,能够入校就读的残疾儿童不纳入送教上门范围,各县(市、区)送教上门学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适龄残疾学生总数的15%。市、县两级特殊教
8、育资源中心加强对送教工作的指导,送教学校要把送教上门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和教学计划,选派责任心强、富有爱心、思想品德和综合素质高且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教师承担送教工作。(二)大力发展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1. 积极发展学前特殊教育。鼓励普通幼儿园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就近入园随班就读,鼓励设置专门招收残疾儿童的特殊幼儿园(班),每个县(市、区)办好12个特殊教育学前教育点,其中至少设有1所公办幼儿园作为康复定点机构开展融合教育,加快推进市级综合性特殊教育学校学前部建设,推动现有4所特殊教育学校和有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增设学前部或附设幼儿园,为残疾儿童提供适宜的保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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