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市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监管联单制度及联合监管制度(张政办〔2018〕28号).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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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张家j(此件公开发布)张家港市人民政府物室文件张政办201828号市政府办公室关F印发张家港市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监管联单制度及联合监管制度的通知各镇政府,冶金工业园、常阴沙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双山岛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属各单位(公司)、各条线管理单位:张家港市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监管联单制度及联合监管制度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民政府办公室JQ1.7甲张家港市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监管联单制度及联合监管制度为贯彻落实国家环境保护部等十一部委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规定(试行)的通知(环水体2016179号)、中共江苏省委江
2、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V“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苏发201647号)等文件要求,加强船舶污染物控制,扎实推进建立船舶防污染长效管理机制,提升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的全程监控水平,做好与城市公共处理设施的衔接,进一步改善和提升我市长江、内河通航水域水环境质量,制定本制度.一、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张家港市行政区域内(含长江张家港段)船舶污染物的接收、转运、处置作业.船舶污染物的接收、转运、处置作业涉及危险废物的,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5号)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所称船舶污染物,包括船舶生活垃圾、船的生活污水、船舶含油污水、化学品洗舱水.二、船舶污染物接收、
3、转运、处置监管联单制度(一)船舶污染物接收作业涉及非渔船污染物接收作业的,接收单位要按照规定向作业地长江海事部门或交通运输部门报告,并于每月底前报送污染物接收情况统计表。涉及渔船污染物接收作业的,接收单位要按照规定向作业地农业(渔政)部门报告,并于每月底前报送污烫物接收情况统计表.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港口、码头、船闸、服务区、流动的接收船等)接收污染物后,要按照规定向船舶出具船舶污染物接收单证.污染物接收单证与相关记录簿要一并保存备查,使用完毕的油类记录簿、垃圾记录簿分别在船上至少保存3年、2年。污染物接收单位要建立相应的船舶污染物统计台账制度,将船舶污染物接收证明与相关记录簿一并保存备查.(
4、二)船舶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接收、转运、处五监管联单运行流程每转移一次船的生活垃圾和船舶生活污水,污染物接收单位要如实填写联单中相关内容,并加盖单位公章。污染物转运单位要按照联单内容对船舶污染物核实验收,发现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有权拒绝转运船舶污染物。污染物转运单位要如实填写联单中相关内容,并加盖单位公章.联单第一联(副联)由污染物接收单位自留存档,第四联、第五联填写为作废,联单第一联(正联)、第二联、第三联、第六联、第七联.第八联交由转运单位隙污染物转移运行.污染物转运单位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将船舶污染物安全运送至船舶污染物处置单位.污染物处置单位要按照联单内容对污染物核实验收,发现与实际情况不
5、符的,有权拒绝处置污类物,并及时向所在地城管部门报告,通知污染物接收单位.污染物处置单位要如实填写联单中相关内容,并加盖单位公章.污染物处置单位留存联单第三联,将第二联交给污染物转运单位,并在IO日内将第一联(正联)、第八联交给污染物接收单位,每月底将第六联、第七联报所在地水利(水务),城管部门.污染物接收单位接到联单后,于每月底前将第八联报海事部门(交通运输部门)。(三)船舶含油污水和化学品洗舱水接收、转运、处理监管联单运行流程每转移一次含油污水和化学洗舱水,污染物接收单位要如实填写联单中相关内容,并加盖单位公章.污染物转运单位要按照联单内容对船舶污染物核实验收,发现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有权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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