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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宿松县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一、文件制定背景和依据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26号)、安徽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皖垃分办20241号)、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庆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的通知(宜政办秘(2020)7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宿松县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加快实现我县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提高生活垃圾资源利用率,现结合我县实际,县城
2、管局制定了宿松县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二、总体目标结合我县实际,循序渐进采取先局部后整体、先试点运行后推行全县覆盖的模式,因地制宜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加快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提高生活垃圾资源利用率。一是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参与。落实政府主体责任,明确责任分工,加大政策支持,保障所需资金。二是坚持属地管理、压实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村(社区)是推动生活垃圾分类的主体责任单位,应全面结合所辖区域实际情况,科学组织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三是坚持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县直各行业主管部门是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的主体责任单位,要加强对所管理机构、行业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监管和
3、指导,共同完成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四是坚持源头减量、分级分类。注重源头管控,倡导资源循环利用,促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发挥社会和居民主体作用,普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五是坚持分类处理、资源利用。科学合理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加快推进城区再生资源转运分拣中心、农村垃圾中转站升级改造项目建设,完善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合理布局,增强处置能力,充分资源化利用。六是明确目标任务。到2024年底,城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公共场所做到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全覆盖,并在城区山水港湾、一号公馆小区、园林广场及柳坪乡邱山村、北浴乡罗汉山村、洲头乡金坝村、千岭乡毛坝村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试点,提升垃圾分类氛围日益浓厚,人民群众分类
4、习惯逐步养成。到2025年底,在城乡社区、小区、村组、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新建垃圾分类房、垃圾分类亭等,全县实现垃圾分类设施设备全覆盖。到2026年底,全面建成我县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全县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基本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治理法治化、社会化、专业化水平显著提升。三、文件主要内容(一)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宣传体系1 .全民动员。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学校应带头践行生活垃圾分类,充分发挥工会、妇联、共青团等群团组织作用,注重发挥公职人员、党员干部在生活垃圾分类中的示范带头作用,号召党员干部主动参与社区生活垃圾分类,自愿成为社区生活垃圾分类督导员。2 .宣传
5、引导。县城管局负责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实施方案,牵头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通过垃圾分类进校园、进社区、进小区,进单位,开展垃圾分类快闪秀,“微课堂“、垃圾分类知识竞赛等活动,营造良好宣传氛围。县委宣传部负责协调加大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力度,指导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长期深入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公益宣传。县直相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在各自主管行业或行政区域内有序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活动,在政府网站或主流媒体上进行宣传报道。(二)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体系1.制定分类标准在我县范围内统一实行生活垃圾分类“四分法”,即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湿垃圾)、其他垃圾(干垃圾)。居民居住区以及党
6、政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办公场所、菜场、集贸市场、商业综合体、宾馆、酒店、车站等一般实行“四分法”,广场、公园、城市干道、体育场馆等公共区域可根据垃圾产生实际情况实行除厨余垃圾(湿垃圾)之外的“三分法”,即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干垃圾)。可回收物,是指可循环利用和资源化利用的纸张、塑料、金属、纺织物、电器电子产品、玻璃等。有害垃圾,是指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废弃物,包括废电池(普通碱性电池除外),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厨余垃圾(湿垃圾),
7、是指居民日常生活、食品加工、饮食服务、单位供餐等活动中产生的废弃物,以及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产生的腐烂蔬菜瓜果、腐肉、碎骨、蛋壳、畜禽产品内脏等。其他垃圾(干垃圾),是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厨余垃圾之外的其他生活垃圾。3 .推行分类投放合理设置垃圾投放容器及投放点,强化激励约束机制。统一垃圾分类标识和垃圾桶颜色,按分类标准配备布局合理、数量适宜的分类投放垃圾容器。因地制宜规划和完善居民小区垃圾分类桶站布设工作,新建小区按每300-500户规划配建一个四分类生活垃圾集中投放点,现有各生活小区、老旧小区按楼栋分布情况,设置集中投放点或者按照楼栋单元设置分散投放点。其它非居民小区的公共场所,应
8、结合场地实际情况,合理设置生活垃圾集中或分散投放点,有害垃圾一般采取集中投放。加强投放管理,提高居民源头分类的参与率和准确率。积极建立垃圾分类奖励制度和激励机制,对正确分类投放的居民给予可兑换积分奖励。充实基层管理力量,发挥垃圾分类监督员、宣传员、志愿者作用,做好现场引导,纠正不规范投放行为。切实落实物业等投放管理责任人的责任,将垃圾分类服务内容、标准纳入物业等有关服务合同,实行物业公司生活垃圾”不分类不接驳”管理制度。4 .推行分类收运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站点,充分运用城区环卫一体化项目和农村PPP项目的优势,进一步优化垃圾分类收集和转运站点布局,适应和满足生活垃圾分类要求。提升垃圾分类收运
9、装备标准,按照分类需求配备密封性好、分类标识明显、节能环保的专用收运车辆。按照“四分法”要求,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登记制度,实行分收分运,杜绝垃圾落地,严查混运混处。5 .推行分类处理(1)可回收物利用。可回收物处理委托有资质企业统一收运至再生资源分拣中心,进行资源化利用。县供销社负责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系统,会同县城管局推动再生资源系统与环卫系统有机衔接,加强再生资源回收处理过程监管。(2)有害垃圾处置。县生态环境分局负责指导有害垃圾的分类处理工作,集中规范处理,并对有害垃圾处置过程进行监管。(3)厨余垃圾(湿垃圾)处置。县城管局、县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建立完善厨余垃圾收运处理系统,加强对餐饮行业厨余垃圾日常监管,指导餐饮企业分类收集厨余垃圾,规范处置。县城管局负责牵头开展厨余垃圾联合执法,依法查处厨余垃圾收运、处理中的违法行为。县市场监管局负责依法查处对厨余垃圾为原料进行食品生产加工的违法行为。(4)废旧家具处置。县城管局按照城区环卫一体化项目条款要求,督促北京环卫服务公司统一收集运输至大件废弃物处理中心处置。四、文件制定情况县城管局根据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庆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的通知(宜政办秘(2020)7号)的内容,结合我县实际,形成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