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化纤:拟以部分机器设备出资项目评估报告及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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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报告依据中国资产评估准则编制吉林化轩殿份有限公司拟以部分机器设备出资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威正信评报字(2024)第14004号共1册,第1册中威正信(北京)玄产评估有偃公司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资产评估业务报告备案回执报告编码:2211020007221701202400006合同编号:中威正信评约字(2024)第4-14004号报告类型,法定评估业务资产评估报告报告文号:中威正信评报字(2024)第14001号报告名称: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拟以部分机器设备出资项目资产评估报告评估结论:336,494,000.00元评估报告日:2024年04月18日评估机构名称I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签名
2、人员:吕桂霞资产评估师)会员编号:22000231王坤(资产评估师)会员编号:22040111(可扫描二维码查询备案业务信息)说明:报告备案回执仅证明此报告已在业务报备管理系统进行了备案,不作为称会对该报告认证、认可的依据,也不作为资产评估机构及其签字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免除相关法律责任的依据。声明资产报告2资产雌报告4、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和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人概况.4二、评估目的5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5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5五、评估基准日5六、评估依据6七、评估方法7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8九、评估假设9十、评估结论9十一、特别事项说明9十二、资产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1
3、0十三、资产评估报告日11附件目录12声明一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财政部发布的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的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编制。二、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本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本资产评估报告;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违反前述规定使用本资产评估报告的,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不承担责任。三本资产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除此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本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四、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提示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
4、正确理解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五我们在执行本资产评估业务中,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恪守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根据我们在执业过程中收集的资料,评估报告陈述的内容是客观的,并对评估结论合理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六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负债清单由委托人、祓评估单位申报并经其签堂确认;委托人和其他相关当事人依法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七我们与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人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人不存在偏见。八、我们已对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现
5、场调查;我们已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并对已经发现的问般进行了如实披露,且已提请委托人及相关当事人完善产权以满足出具资产评估报告的要求.九、我们出具的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论受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定条件的限制,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充分考虑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定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拟以部分机器设备出资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摘要中威正信评报字(2024)第14004号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资产评估原则,采用成
6、本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拟以机器设备出资设立公司所涉及的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部分机器设备在评估基准日2023年12月31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评估报告摘要如下:一、委托人: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化纤)。二、产权持有单位:吉林化纤。三、经济行为:吉林化纤拟以部分机器设备出资设立公司。四、评估目的:确定吉林化纤委托评估的机疑设备价值,为吉林化纤拟以部分机器设备出资设立公司的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五、评估对象:本次评估对象为吉林化纤拟出资部分机潜设备。六、评估范围:本次评估范围是吉林化纤故止2023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中反映的部分机潺设备,计757
7、台(套),账面原值47,924.37万元,净值33,427.38万元.七、价值类型及其定义:本次资产评估确定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I1.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下,评估对彖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八、评估基准日:2023年12月31日,一切取价标准均为评估基准日有效的价格标准.九、评估方法:成本法。十、评估结论:委估资产账面价值为33,427.38万元,评估价值33,649.40万元,增值额为222.02万元,增值率为066%十一、特别事项说明:I、机器设备评估值均为不包含增值税价值。十二、资产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本次评估结论使用的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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