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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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总则为贯彻了落实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精神,激励我院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确保“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顺利实施,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办法。奖励对象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在籍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基本申请条件L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领导。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没有任何违纪受处分情况。3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上学年度所有科目(含公共选修课)无不及格现象,以综合成绩排名择优评选。综合成绩
2、二学业成绩平均分(不含公选课)义70%+综合素质测评成绩(IOO分制)30%O5 .在同等条件下,各级优秀学生干部优先考虑。6 .在同等条件下,创新创业比赛获奖者优先考虑。五、评选办法与程序1 .国家奖学金名额由省财政厅、教育厅确定并下达。2 .国家奖学金实行等额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3 .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原则上不能同时获得其他奖学金(不含“学院奖学金”)或助学金。4 .国家奖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审,一般在每年的9、10月份,评审程序如下:(1)学生个人申报。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年级专业(班级)报名并递交相关佐证材料。(2)年级专业(班级)评选。年级专业(班级)
3、评议小组审核申报学生资格,组织召开本年级专业(班级)学生参加的评选会议,提出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推荐名单,以适当方式、在年级专业(班级)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报送所在二级学院。(3)二级学院初审。二级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小组进行审核,提出本单位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推荐名单,以适当方式、在二级学院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学生工作部(处)。(4)学院复审。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复审,提出本院当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推荐名单,以适当方式、在全院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六、奖学金发放与管理1 .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发放到学生本人的银行卡,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2 .二级学院要切实加强管理,认真做好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和发放工作,确保国家奖学金真正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学生。3 .国家奖学金由财政承担。对弄虚作假,挤占、挪用、滞留国家奖学金的行为,将严肃处理。七、附则1 .各级评审工作要严格按照职业技术学院奖助学金评选工作流程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否则将追究相关责任。2 .如遇国家相关政策调整,以国家政策为准。3 .本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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