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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产科工作制度22、5岁以下儿童死亡报告责任制度4223、出生缺陷报告和管理工作制度4424、孕产妇联系卡登记管理制度4825、值班及交接班制度4926、消毒隔离制度5027、医院安全管理制度5328、差错防范制度5429、会诊制度5530、孕产妇急救转运管理制度5831、产儿科合作制度5932、急危重症及死亡病例讨论制度6133、急危重症抢救报告制度6234、新生儿窒息复苏抢救制度6335、抢救用血管理制度6436、接出诊及反馈制度6537、急救知识的培训制度6638、急救药品管理制度6739、高危孕妇分级管理及转诊制度6840、产科质量管理制度7041、出生缺陷报告和管理工作制度7142、出
2、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7543、产科质量管理制度7644、剖宫产术前讨论制度7745、剖宫产术后审核制度7846、手术分级管理制度7947、消毒隔离制度8148、新生儿窒息复苏抢救制度8449、医师首诊负责制度8550、医院安全管理制度8751、医院环境管理制度9152、医院职工管理制度9653、职工迁调制度9854、孕产妇、围产妇儿死亡及出生缺陷儿报告制度.9955、5岁以下儿童死亡报告责任制度I(X)56、孕产妇保健工作管理制度10257、孕产妇联系卡登记管理制度10358、孕产妇死亡报告制度10459、5岁以下儿童死亡报告责任制度1 .了解辖区内5岁以下儿童生存状况,掌握5岁以下儿童死亡情况
3、,为儿童保健工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2 .监测对象为辖区内(不论其户口所在地),妊娠满28周(或出生体重达100O克及以上),娩出后有心跳、呼吸、脐带搏动、随意肌缩动四项生命指征之一,而后死亡的5岁以下儿童,但不包括外地来本地就医而死亡的。3 .5岁以下儿童死亡是以实足年龄计算,计算方法是用儿童死亡时间减去出生时间即为其实足年龄。5岁以下儿童死亡是指刚出生至5岁差1天的死亡儿童,其中不足28天为新生儿死亡,不足1岁为婴儿死亡,满1岁到差1天满5周岁的为1-4岁儿童死亡。4 .统计以上年10月1日一当年9月30日为一个统计年度。5 .建立完善5岁以下儿童死亡报告网络,落实专人负责管理。对辖区内的5
4、岁以下儿童死亡或自动出院的危重儿童进行入户调查核实,在家死亡或途中死亡的5岁以下儿童,由所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负责填写儿童死亡报告卡,于每月5日前上报区妇幼保健院;及时将辖区外的或无法追踪的儿童情况或资料反馈到区妇幼保健院。6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要把5岁以下儿童死亡补漏、活产儿补漏和质控工作贯穿于日常工作中,做到有记录可查。质控重点是流动人口中活产儿、5岁以下儿童死亡漏报,同时对监测的表、卡、册进行质检查。7、医疗保健机构发生5岁以下儿童死亡后,住院医生要立即填写5岁以下儿童死亡报告卡,并在24小时内上报给所属区级妇幼保健院,同时提供5岁以下儿童住院死亡的病历等材料。8、区级妇幼保健
5、人员负责对其分管区域内的5岁以下儿童死亡进行实地调查核实,进一步完善5岁以下儿童死亡报告卡、5岁以下儿童死亡调查报告附卷,写出5岁以下儿童死亡调查报告,于每季度第1个月10日决报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县级保健机构于20日前上报市(州)级保健机构。9、对本县(市、区)监测点内5岁以下儿童死亡病例要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评审前要撰写完整的病例摘要,评审后要填写评审表,并详细记录评审内容,半年及全年各进行一次,写出评审分析报告,及时上报给市(州)级保健机构。病例讨论制度(疑难、危重、术前、死亡)一、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制度1、各种疑难、危重病历讨论由科主任主持,各级医师及有关人员参加。涉及其它专科的要上报医
6、务科,在医务科统一登记,必要时可邀请外院有关专家参加。2、每次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前应做好准备工作,经治医师要作简单的病史摘要,提出讨论需要解决的问题,通知参加讨论的人员,参加人员要作充分准备C3、讨论中充分发扬民主作风,各抒己见,最后由科主任作出总结,提出下一步诊疗计划,经治医师应严格执行讨论决定的诊治医嘱,诊治中发现患者病情改变,应及时向科主任汇报,由科主任汇同有关人员研究进一步处理。4、疑难、危重病例讨论要详细记录病人一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院号、住址、工作单位)、入院诊断、病史摘要讨论目的、讨论摘要及下一步诊疗意见等,讨论情况应摘要记入病历内。5、凡涉及到院内多科大会诊时,各
7、科派出的医师必须是经验丰富的高年资主治医师以上人员参加。二、手术前病例讨论制度1、对重大、疑难、破坏性及新开展的手术,必须进行术前讨论,并向医务科报告,由分管业务院长审批或医务科长代批。讨论由科主任主持,手术医师或主管医师、麻辞医师、护士长、护士及有关人员参加。2、术前讨论内容应包括:术前诊断、手术适应症、拟定术式、拟定麻辞方式、术前准备事项、术中注意事项及术后观察事项等,讨论情况应记入病历。3、一般手术也要进行相应讨论。三、死亡病例讨论制度1 .凡死亡病例都应在死亡一周内进行讨论,特殊病例要及时讨论。2 .由科主任主持,全科医护人员参加,必要时请医务科或分管业务副院长参加。3 .讨论重点是诊
8、断、治疗经过及抢救措施、护理等各方面是否正确,经验及教训等,讨论记录由经治医师负责,主持医师审查,并签字记入病历。4 .死亡病历应如实详细记录,事后不得涂改,补充。产科病历书写规范制度一、病历书写是医务人员医疗活动的记录,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住院病历应当使用蓝黑墨水、门(急)诊病历和需复写的资料能够使用蓝或黑色油水的圆珠笔。病历书写应使用准确的中文和医学术语。二、病历书写应当文字工整、字迹清晰、表示准确、语句通顺、层次分明。表示要明确、客观,不可含糊其辞或主观推断。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应当用原笔双横线划在错字上,改动医师盖章,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三、病
9、历应当按照规定的内容书写,并由相应医务人员签名,均须用正楷签署全名,不得用草书或外文签名,更不能只签一个姓代替全名。四、上级医务人员有审查修改下级医务人员书写病历的责任,对病历修改一律用红笔,注明修改日期,并保持原记录清楚可辨。出院记录死亡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须有主治医师以上的医师签名。因抢救急危重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病历的,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五、对按照规定需取得患者书面同意方可进行的医疗活动,应当由患者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同意书。患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能力时,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签字;患者因病无法签字时,应医务处组织的病历书写规范、医患沟通以及急救医学操作培训,每半年各
10、一周期。当由其近亲属签字,没有近亲属的,由其关系人签字;为抢救患者,在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关系人无法及时签字的情况下,可由本院主管院长或者被授权的负责人签字。因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不宜向患者说明情况的,应当将有关情况通知知情选择书中所确定的被告知者。九、医护人员要不断更新母乳喂养有关知识,进行必要技术培训,以促进母乳喂养工作的顺利开展。十、对家属宣教,取得支持,做好出院后随访工作。剖宫产术前讨论制度1 .目的:为了有效降低手术治疗风险、保障患者手术治疗安全,特制订术前讨论制度。2 .参加人员:由科主任主持,科内所有医师参加,手术医师、护士长、责任护士、麻醉科医师参加。3 .讨论前准备:讨论前应将
11、相关资料准备好,并通知相关人员参加,相关人员应详细查阅医学资料和书籍。4 .讨论内容:术前诊断及依据,手术适应症,禁忌症,手术条件,术前准备,手术方法及步骤,麻醉方式,术中可能出现的意外及其应对措施,是否履行手术同意书签字手续,手术室的配合要求,术后注意事项,术后护理等。5.记录讨论记录:如实记录所有参加人员的发言,主持人的总结性发言。主持者应根据讨论结果进行相应的术前准备工作。三级查房制度一、查房规定:1、科主任或医疗组长查房应有主治医师、经管住院医师护士长及有关人员参加;主治医师查房应有住院医师及有关人员参加。2、科主任查房每周一次;医疗组长或主治医师查房每日一次,新入院病人48小时内须完
12、成首次查房;经管住院医师每日至少查房二次;查房一般在上午进行。3、查房前经管医护人员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如病历、X光片、各项有关检查报告及所需用的检查器材等。查房中要自上而下逐级严格要求、认真负责。4、经管住院医师要报告简要病历、当前病情及所用药物,并提出需要解决问题;主任或主治医师可根据情况做必要的检查和病情分析,并做出肯定性的指示;将查房内容记入病程录内。5、对危重病人,经管住院医师应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及时向上级医师汇报;医疗组长或科主任全程负责,实施对病人抢救工作。二、查房内容:1、科主任(医疔组长)查房:要解决疑难病例、审查新入院与危重病人的诊断、治疗计划;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治疗1
13、、上级医师查房记录是指上级医师查房时对患者病情、诊断、鉴别诊断、当前治疗措施和疗效的分析、下一步诊疗意见、谈话内容等的记录。2、医疗组长或科主任查房记录内容包括:首先标明记录日期、查房医师的姓名、专业、技术职务、补充的病史和体征、诊断依据与鉴别诊断的分析及诊疗计划意见等。3、对下级医师记录的内容,查房的上级医师应及时审核修改,签署全名,并注明修改日期;如本人亲自记录,签名前注明职务或职称。4、抢救记录要求及时、准确、清晰、扼要、完整地完成,同时必须注明执行时间,具体时间记录到“分“;主治(二唤)医师对经管住院医师必须随时要有医疗指示,同时在病程录中要有据可查;病程记录中医疗组长、主治(二唤)医
14、生亲自书写的抢救记录必须有1次以上,危重或疑难病人应有2次以上,记录的诊疗意见要求具有针对性。备注:一级医生:经管住院医师二级医生:医疗付组长、主治医师三级医生:科主任、医疗组长副主任及以上医师病例讨论制度(疑难、危重、死亡)一、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制度1、各种疑难、危重病历讨论由科主任主持,各级医师及有关人员参加。涉及其它专科的要上报医务科,在医务科统一登记,必要时可邀请外院有关专家参加。2、每次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前应做好准备工作,经治医师要作简单的病史摘要,提出讨论需要解决的问题,通知参加讨论的人员,参加人员要作充分准备。3、讨论中充分发扬民主作风,各抒己见,最后由科主任作出总结,提出下一步
15、诊疗计划,经治医师应严格执行讨论决定的诊治医嘱,诊治中发现患者病情改变,应及时向科主任汇报,由科主任汇同有关人员研究进一步处理。4、疑难、危重病例讨论要详细记录病人一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院号、住址、工作单位)、入院诊断、病史摘要、讨论目的讨论摘要及下一步诊疗意见等,讨论情况应摘要记入病历内。5、凡涉及到院内多科大会诊时,各科派出的医师必须是经睑丰富的高年资主治医师以上人员参加。二、死亡病例讨论制度1 .凡死亡病例都应在死亡一周内进行讨论,特殊病例要及时讨论。2 .由科主任主持,全科医护人员参加,必要时请医务科或分管业务副院长参加。3 .讨论重点是诊断、治疗经过及抢救措施护理等各方面是否正确,经验及教训等,讨论记录由经治医师负责,主持医师审查,并签字记入病历。4 .死亡病历应如实详细记录,事后不得涂改、补充。手术分级管理制度1 .手术分类,根据国家新版教材,参照国际、国内专业会议建议,按照手术的难易程度、大小、是否已经开展情况将手术分为四类:手术及有创操作分级手术指各种开放性手术,腔镜手术及麻醉方法(以下统称手术)。依据其技术难度、复杂性和风险度,将手术分为四级:一级手术:技术难度较低、手术过程简单风险度较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