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学年民办幼儿园奖补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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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温岭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学年民办幼儿园奖补工作的通知起草说明为进一步加快我市学前教育的发展,改善幼儿园尤其是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师的待遇,提升全市幼儿园的办学水平,根据关于印发温岭市学前教育发展第四轮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温教(2022)56号)和关于印发温岭市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制度的通知(温教计(2018)178号)精神,特制定温岭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学年民办幼儿园奖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奖补通知现将奖补通知起草情况说明如下:一、起草背景与目的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学前教育和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坚持公益普惠基本方向,健全保障机制,加快完善布局
2、合理、公益普惠、均衡优质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今年,温岭市委市政府提出创建“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全力促进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幼有所育的美好期盼。出台奖补通知主要基于以下几方面考虑:(一)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机制,整体提升全市学前教育整体水平。(二)解决普惠性幼儿园非在编教师工资待遇低,稳定民办幼儿园教师队伍,提高其职业吸引力。(三)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促使优质民办园积极提质升级,补充我市学前教育优质资源。二、起草过程2024年5月以来,我们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按照关于印发温岭市学前教育发展第四轮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起草了初稿,并于7月
3、18日在温岭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征求意见。奖补通知经市教育局党委会研究同意发布。三、主要内容(一)生均公用经费补助对普惠性民办园给予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为每个在园幼儿650元/年,在园幼儿人数按温岭市2023年教育统计资料汇编中的数据为准(不包含托班人数)。(二)持证教师待遇补助1 .对普惠性幼儿园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一级、初级(二级或三级)、未定级的教师给予待遇补助,标准分别为7000元、6000元、3000元;对持有小学等其他教师资格证并取得职称的和未评职称的教师给予待遇补助,标准分别为3000元、1500元。2 .对2023学年第二学期从本市公办园或非普惠性民办园调入普惠性民办园上岗的教师给予对应的50%的待遇补助。(三)民办园等级提升奖励对新评为一级、二级的普惠性民办园给予一次性奖励,标准分别30万元、20万元。(四)教师学历提升奖励对非营利性民办园中持证上岗教师在2023学年中取得学前教育专业本科学历证书的绐予奖励,标准为每人3000元。(五)民办园年检优秀奖励对2023年度年检优秀的一、二级和三级非营利性民办园给予奖励,标准分别为20000元、20000元、100OO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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