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建筑物机动车停车位配建标准规定.docx
《沈阳市建筑物机动车停车位配建标准规定.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沈阳市建筑物机动车停车位配建标准规定.docx(3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他的他J1.KR也也趴也川Itj畋金公2E黑8这划/衩攵祝划涉二义T沈阳市建筑物机动车停车位配建标准规定(试行)囹ih1.s201IO-ib.i(:51.7一大个1大中小打印:打印第一条为加强我市建筑物配建停车设地的规划管理使停车设施的设计和建设符合交通组织35要和管理要求,改善城市静态交通环境,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我市规划管理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建筑物配建停车设,施是指提供给机动车停放的专用场所,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沈阳市城市规划区内的建筑物配建停车设施.第四条新建、改建、扩建隹筑面积大于500平方米(含500平方米)的新建建筑物.应按附表一规定的
2、标准设置停车泊位.原建筑航建车位不足的,应在改建、扩建的同时按车位差额数的20%补建.第五条建策物航建的停车设施原则上设置在其用地范围内:但建设在同一道路或者相邻道路上的2宗以上的建设项目,其相邻柜离不超过100米的,在统一卬清、统一设ih统一建设的条件下,经批准后可集中统一设跣停车设施.第六条建筑物配建的停车设施与其机动车出入口、主体建筑主要人流出入口及基地内部道路之间应当保证有合理顺畅的交通联系.鼓励相邻地块统一设置出入11.第七条机动乍出入口不应H接与城市干道连接,禁止向快速路连接。机动车出入口与其它城市主要道路连接时距道跣交叉口的距离不宜小于70米,第八条建筑物配建的杼车设施可采用地下
3、车库、半地下车库、立体停车楼(库)、地面件车等多种形式,停车设施的布局应湎足建筑、消防、人防、交通等相关技术要求,第九条本规定涉及的建筑物配建停车车位指标以小型汽车为计算单位.核算车位内安排其他车型机动车时,可按附表:所列的换算值折籁小型汽车的车位。第十条综合性建筑物配建停车位总数按各类性质及其规模分别计算后Uh群体布前的建筑物,在符合规定的配建停车设施总指标的条件下,可以统一安排,协调布置,第十一条建筑物按配建指标计算出的车位数尾数不足1个的按1个计算“第十二条新建、改建、扩建卜列建设项目应进行交通影响分析:-)铁路客货站场、公路客优站场、客货运码头、社会公共停车场、大型加油站、公交枢纽、大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沈阳市 建筑物 机动车 停车位 标准 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