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执法资格考试试卷及答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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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级执法资格考试试卷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共10题,每题1分)1.M国某反华组织成员迈克从毗邻我国的丁国Y县入境到我国甲省乙市丙县后,利用计算机病毒侵入甲省某商业银行信息系统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30台,并干扰系统功能,造成5台计算机信息系统主要软硬件不能正常运行。被丙县公安局查获。丙县公安局协调T国Y县警察局。请迈克在T国的翻译素拉来华作证。迈克恼怒,向丙县公安局指控素拉曾在丁国参与电信诈骗犯罪活动,诈骗中国公民数百万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1A我国甲省公安厅可以决定对M国该反华组织采取冻结财产的制裁措施B素拉在我国合法停留作证期间,丙县公安局不能因其在T国的电信诈骗行为,对其采取强制措施C丙县
2、公安局可以和丁国的Y县警察局开展调查取证方面的合作,但是应报甲省公安厅批准,并报公安部备案D对迈克应当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追究刑事责任正确答案:C【解析】A选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境外的机构、组织、个人从事攻击、侵入、干扰、破坏等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活动,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国务院公安部门和有关部门并可以决定对该机构、组织、个人采取冻结财产或者其他必要的制裁措施。故A错误。B选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来中华人民共和国作证或者协助调杳的证人、鉴定人在离境前,其入境前实施的犯罪不受追诉;除因入境后实施
3、违法彳已罪而被采取强制措施的以外,其人身自由不受限制。故B错误。C选项: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三百七十六条规定,在不违背我国法律和有关国际条约、协议的前提下,我国边境地区设区的市一级公安机关和县级公安机关与相邻国家的警察机关,可以按照惯例相互开展执法会晤、人员往来、边境管控、情报信息交流等警务合作,但应当报省级公安机关批准,并报公安部备案;开展其他警务合作的,应当报公安部批准。故C正确。D选项: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第二款、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1)19号)第一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
4、系统二十台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情节严重:M国某反华组织成员迈克利用计算机病毒侵入甲省某商业银行信息系统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30台,并干扰系统功能,造成5台计算机信息系统主要软硬件不能正常运行。应当对迈克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追究刑事责任。故D错误。2.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罗某明知某厂生产的3M医用口罩系假冒产品仍然购买50万只,货值金额达250万元。罗某销售时谎称是防新冠病毒专用口罩,售出30万只,销售金额300万元,后被相关部门查获。经查。上述口罩系侵犯3M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且不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不能防范新冠病毒,但无购买人员因使用该口罩感染新冠肺炎。
5、对罗某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以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予以处罚B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予以处罚C销售伪劣产品罪予以处罚D未售出20万只属于犯罪未遂,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正确答案:B【解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印发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的通知(法发(2020)7号)规定,在疫情防控期间,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用口罩、护目镜、防护服等医用器材,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以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定罪处罚。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
6、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公通字200836号)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进入人体的医疗器械的有效性指标不符合标准要求,导致治疗、替代、调节、补偿功能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可能造成贻误诊治或者人体严重损伤的,应以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立案追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419号)第二条规定,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属
7、于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应当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的数额巨大,应当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销售金额的认定第九条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的“销售金额,是指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后所得和应得的全部违法收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印发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法发(2011)3号)八、关于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犯罪案件中尚未销售或者部分销售情形的定罪量刑问题。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具有下
8、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的规定,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未遂)定罪处罚:(一)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二)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部分销售,已销售金额不满五万元,但与尚未销售的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货值金额合计在十五万元以上的。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分别达到十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五万元、二十五万元以上的,分别依照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的各法定刑幅度定罪处罚。销售金额和未销售货值金额分别达到不同的法定刑幅度或者均达到同一法定刑幅度的,在处罚较重的法定刑或者同一法定刑幅度内酌情从重处罚。竞合的问题关于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竞合的处理问题。行为人实施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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