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地质灾害防治应急预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地质灾害防治应急预案.docx(17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地质灾害防治应急预案1总则Ll编制目的提高突发地质灾害应急能力,高效有序地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避免或最大程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江苏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连云港市地质灾害防治应急预案和连云港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结合开发区实际,编制本预案。1.3 工作原则(1)预防为主、以人为本。建立健全群测群防机制,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2)统一
2、领导、分工负责。在区党工委、管委会统一领导下,有关部门和街道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3)分级管理,属地为主。建立健全按灾害级别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街道办事处为主的管理体制。(4)快速反应、紧急处置。不断完善应急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1.4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处置开发区区域内所有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地质灾害。2分级标准地质灾害按危害程度和规模大小分为特大型(I级)、大型(U级)、中型(In级)、小型(IV级)四级。2.1 特大型她质灾害险情和灾情(I级
3、)(I)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IOOO人以上或潜在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地质灾害险情;(2)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IOoO万元以上的地质灾害灾情。2.2 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级)(1)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500人以上、IOoo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2)因灾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IOOO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2.3 中型她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山级)(1)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上、5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
4、险情;(2)因灾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2.4 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IV级)(1)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IOO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2)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以上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3组织体系3.1 领导机构管委会成立开发区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以下简称区应急指挥部),负责全区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的指挥和部署。指挥:管委会分管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工作的副主任。副指挥:管委会办公室主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区
5、分局局长。成员:区监委会、经济发展局、安监局、社会事业局、财政局、规建局、公安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区分局,区供电公司、供水公司、供气公司、电信公司,市消防救援支队开发区大队以及各街道负责同志。主要职责:(1)建立健全突发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度和部门联动机制,统一领导、指挥、协调地质灾害的应急防治和救灾工作;(2)分析、判断成灾或多次成灾的原因,确定应急防治与救灾方案;(3)部署和组织对受灾地区进行紧急救援;(4)协调各部门职能单位迅速组织抢险队伍参加抢险救灾;(5)指导、督查街道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机构做好地质灾害的应急防治工作;(6)协调解决突发地质灾害处置工作中的其他重大事项。3.2
6、日常办事机构区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作为日常办事机构,办公室设在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办公室主任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分管局长担任。主要职责:(1)汇集、上报险情灾情和应急处置与救灾进展情况;(2)提出具体的应急处置与救灾方案和措施建议;(3)贯彻区应急指挥部的指示和部署,协调、督促区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之间的应急工作;(4)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分析灾害发展趋势,对灾害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为区应急指挥部决策提供依据;(5)承担区应急指挥部日常事务和交办的其他工作。3.3区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职责(1)紧急抢险救灾公安部门组织调动公安交巡警,协助灾区街道动员疏散受灾害威胁的居民以及其他人员转移到安全
7、地带,情况危急时,可强行组织避灾疏散;市消防救援支队开发区大队,对受灾人员进行抢救,对已经发生或可能引发的水灾、火灾、爆炸等“次生灾害”进行抢险,消除隐患。规建、安监、供水、供气、供电等部门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可能发生的灾害隐患,保护供水、供电等生命线设施免遭损毁;组织抢修受损毁的供水、供电、供气、水利等设施,保障正常运行。旅游主管部门负责旅游服务设施的保护和排险,组织修复被毁的旅游基础设施和旅游服务设施。教育主管部门组织修复受损毁的校舍或应急调配教学资源,妥善解决灾区学生的就学问题。(2)应急调查、监测和治理区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负责提供地质灾害发生实况、地质灾害监测等相关资料信息,组织应急调查
8、和应急监测工作,并对灾害发展趋势进行预测,提出应急防治与救灾措施建议;组织专业技术和施工队伍,实施必要的应急治理工程,减缓和排除险情灾情进一步发展。水利部门负责水情和汛情的监测以及地质灾害引发的次生洪涝灾害的处置。(3)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卫生部门负责组织开展医疗救治工作,做好灾区的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预防和有效控制传染病疫情的暴发流行和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农业部门负责组织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和扑灭工作,加强对灾区动物疫情的监测,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动物疫情的暴发流行。经济发展部门协调灾区所需药品、医疗器械和卫生安全监测设备的紧急调用。(4)治安、交通和通讯公安部门协助
9、灾区有关单位维护社会治安,打击蓄意扩大化传播地质灾害险情的违法活动;迅速疏导交通,必要时,对灾区和通往灾区的道路实行交通管制,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交通运输等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保障交通干线及铁路安全畅通;及时组织抢修受损毁的交通设施。通信、电力等部门组织、协调运营企业尽快恢复受到破坏的通讯和电力设施,保证应急指挥信息通讯及电力畅通。(5)基本生活保障民政部门负责协助灾区有关部门切实做好避险和受灾群众的临时安置工作,妥善安排避险和受灾群众的生活,加强对救灾款物分配、发放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6)信息报送和处理区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负责组织调查、核实险情灾情发生的时间、地点、规模、潜在威胁
10、、影响范围以及诱发因素;组织应急监测,实时掌握险情灾情动态,及时分析、预测发展趋势;随时根据险情灾情变化提出应急防范的对策、措施并报告指挥部;及时发布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进展情况。(7)应急资金保障财政部门负责应急防治与救灾补助资金的筹集和落实;做好应急防治与救灾资金的分配及使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等工作。(8)救灾物资、资金审计审计部门负责跟踪救灾物资分发、使用情况,负责救灾物资采购、资金使用、支出等审计工作,督促救灾物资、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9)险区、灾区所在街道负责制定并公告统一的预警信号,制定具体的人员撤离、转移路线、安置地点等方案,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3.4街道组织机构街道办事处
11、根据抢险救灾的需要,参照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的组成和职责,成立相应的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机构,负责本地区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4预警预防本预案对可能发生的各种突发地质灾害事故实行预警制度,即由各街道及相关部门组织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地质灾害预先进行分析、识别、监测、评价,并建立相应的资料信息档案,做到预测准确、预警及时、上报及时。4.1 预警预防信息4.1.1 监测区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认真抓好本地区地质灾害监测和预报工作,健全工作制度和联系制度,层层落实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群测群防工作责任,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重要防护区,由各街道、村负责巡视监测工作,明确责任单位、责
12、任人、监测内容及方法;与工程设施直接有关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由有关部门、单位负责监测;特大型、大中型地质灾害隐患点由市、区资源资源和规划部门进行监测。4.1.2 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建设各街道要建立以预防为主的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开展地质灾害调查,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建设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和专业监测网络,形成覆盖全区的地质灾害监测网络。国土、水利等部门要密切合作,将防汛监测网络、气象监测网络互联,及时传送地质灾害险情灾情、汛情和气象信息。4.1.3 信息收集与分析负责地质灾害监测的单位要广泛收集整理与突发地质灾害预防预警有关的数据资料和相关信息,进行地质灾害中、短期趋势预测,建立地质灾
13、害监测、预报、预警等资料数据库,实现各部门间的资料数据共享。4.2 预警预防行动4.2.1 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区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会同本级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成员单位,每年年初拟订本年度的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要标明辖区内主要灾害点的分布,说明主要灾害点的威胁对象和范围,明确重点防范期,制订具体有效的地质灾害防治措施,确定地质灾害的监测、预防责任人。可能发生地质灾害地区的街道,由国土管理所应参照区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制定本街道区域内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报街道批准后实施。4.2.2 她质灾害险情巡查区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要充分发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和专业监测网络的作用,进
14、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加强对地质灾害重点地区的监测和防范,发现险情时,要及时向连云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报告。相关街道要及时划定灾害危险区,设置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根据险情变化及时提出应急对策,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情况危急时,应强制组织避灾疏散。423“两卡”发放各街道要根据当地已查出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将群测群防工作落实到具体单位,落实到基层组织负责人以及受灾害隐患点威胁的居民。要将涉及地质灾害防治内容的“防灾工作明白卡”、“防灾避险明白卡”发放到基层组织负责人和受灾害威胁的居民手中。4.2.4 建立她质灾害预报预警制度区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要密切关注地质灾害气
15、象预报预警信息,要将预报预警结果及时报告管委会。当接到某个区域有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预警预报后,要依照群测群防责任制的规定,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各街道要对照“防灾明白卡”的要求,做好防灾的各项准备工作。5应急响应5.1 信息报告5.1.1 时限要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接到当地出现地质灾害报告后,应速报管委会和上级资源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并逐级上报,情况紧急时,也可越级上报。属于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的,区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接到报告后1小时内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管委会;属中型、小型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的,区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接到报告后2小时内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管委会。5.1.2 报告内容灾害速报的内容主要包括地质灾害险情或者灾情出现的地点和时间、地质灾害类型、灾害体的规模、可能的引发因素和发展趋势等。对已发生的地质灾害,速报内容还要包括伤亡和失踪的人数以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5.2 分级响应地质灾害应急工作遵循分级响应原则,根据地质灾害等级确定相应级别的应急机构。发生特大型、大型突发性地质灾害时,由省应急指挥部启动省级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其中特大型地质灾害由省应急指挥部上报自然资源部,建议启动全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发生中型突发性地质灾害时,由市应急指挥部启动市级突发地质灾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