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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对2024年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研讨材料、心得感悟8篇交流发言材料第一篇,共八篇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的颁布,为国有企业的管理工作注入了新的活力和规范,也为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国有企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以下是我对此条例的深入思考和研讨。一是充分认识条例的保障价值。条例的出台,是对国有资产的有力守护,确保其不被侵占、滥用和流失。它为国有企业的稳定运营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后盾。例如,在一些国有企业中,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管和规范,出现了管理人员私自处置国有资产、违规进行关联交易等行为,严重损害了国家和企业的利益。条例的实施,从源头上遢制了这些不法行为,为国有费产的安全提供了
2、可靠保障。二是全面理解条例的精细要求。条例对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进行了细致入微的规定,涵盖了企业运营的各个环节和方面。在投资决策方面,要求进行充分的可行性研究和风险评估;在物资采购方面,强调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在人事任免方面,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曾经有一家国有企业,在工程项目建设中,由于管理人员违规操作,未按照规定进行招投标,导致工程质量低劣,项目成本大幅增加。这一案例充分说明了遵循条例规定的重要性。三是深刻体会条例的警示作用。条例中的每一条规定都像是一道醒目的警示标识,时刻提醒着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要廉洁奉公、尽职尽责。它让那些心存侥幸、试图违法乱纪的人望而却步,同时也为那些坚守
3、正道、勒勉工作的人梃供了公平公正的发展环境。一要不断强化学习,将条例的内容熟记于心,并结合实际工作进行深入思考和运用。通过定期组织学习交流活动,分享学习心得和实践经验,共同提高对条例的理解和执行能力。二要完善自身行为,对照条例的要求,对自己的工作方法、决策流程进行全面审视和改进。做到“谨小慎微防微杜渐,避免任何可能违反条例的行为。三要积极推动落实,在企业内部倡导合规文化,协助建立健全监督考核机制。鼓励员工对违反条例的行为进行举报和监督,形成全员参与、共同遵守的良好氛围。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是国有企业管理的重要指南,我们必须认真学习、严格执行,为国有企业的繁荣发展贡献自己的智慧和力量。研讨交
4、流材料及心得体会第二篇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简称条例)将于9月2日起施行。条例开宗明义,明确其系2020年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在国企领域的落实落地。从条例全文六章五十二条的具体内容来看,对国有企业管理人员采取“类公职人员”管理,在违法行为及相应的处分种类、调查程序、法律责任等重要内容上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加强国有企业管理人员队伍建设,强化全面监督,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国有企业管理人员队伍,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的信心和决心。通过具体学习,主要有如下几点体会:第一,适用范围。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范围是什么?条例中的“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定义,来源于监察法第15条第3款的规定
5、。按照相关解释,“国有企业”既包括国有独资、全资企业,也包括国有控股企业(含金融企业)。“管理人员”既包括董监高等高级管理人员,也包括党委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等领导班子成员,还包括中层和基层管理人(车间主任),甚至管理、监督国有财产等重要岗位上工作的人员,包括会计、出纳、采购人员等。因此,这个范围是比较广泛的,只要在国有企业有个“一官半职”的人员,基本上都包括在内。关于国有企业相关人员处罚的法律法规文件不少。但有些是针对“领导人员”,有些是针对“管理人员”,有些是针对“党员干部”。条例中的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范围与监察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是一致的。第二,效力等级。该条例是国务院202
6、3年的立法项目。其上位法是监察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另外,条例的下位规章包括国务院办公厅2026年出台的关于建立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的意见;以及国务院国资委2028年出台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由于效力等级不同,这些法律、法规、规章的实施单位也不一样,例如,国有企业的集团公司就有权对子企业相关人员的违规投资经营行为进行处处分。第三、主要内容。国有企业管理人员是公职人员中的一类。国有企业是资金越密集,资源富集的领域,其管理人员在依法履职、廉洁从业方面,具有其他公职人员不同的特点。因此,该条例实际上是对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在国企领域进行实施的细化。例如,公职人员不得
7、散布有损宪法权威、中国共产党领导和国家声誉的言论的。具体到国有企业,就是其管理人员不得散布反对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削弱国有经济主导地位作用的言论。另外,国企改革过程中的一些“硬要求”也写入了条例,例如三重一大制度、工资总额制度、“十不准”(融资性贸易、虚假贸易)等。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如果违反这些要求将受到处分。研讨交流材料、心得体会第三篇奉公守柒,护航国企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加强国有企业管理、保障国有资产安全具有深远的意义。深入学习和剖析这一条例,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其内涵,从而在工作中严格遵守,为国有企业的发展保驾护航。“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国有企业作为国家经济的重要组
8、成部分,也需要有明确的规章制度来规范管理人员的行为。条例正是这样一部“家规”,它详细规定了各种违规行为及其相应的处分措施,为国有企业的管理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依据。例如,在政治纪律方面,严禁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曾经有某国有企业的管理人员在社交媒体上发表不当言论,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最终受到了严肃处理。这一案例提醒我们,作为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要时刻注意自己的言行,维护国家和企业的形象。廉洁纪律是条例的核心内容之一。现实中,一些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因“利欲熏心”,陷入贪污腐败的泥潭。比如,某国有企业的工程负责人,在项目招标过程中收受投标人的贿赂,为其谋取不正当利益,严重损害了企业的利益。这警示我们,必
9、须坚守廉洁底线,“不为金钱所动,不为利益所惑”,做到“清正廉洁,一尘不染工作纪律要求我们认真履行职责,积极作为。在实际工作中,有的国有企业管理人员消极怠工”,对工作任务“推三阻四”,导致企业发展受阻。某国有企业的研发部门负责人,对新产品研发工作进展缓慢,不能按时完成任务,影响了企业的市场竞争力。这告诫我们,要有高度的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为企业创造价值。“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我们要以条例为镜,以过往的案例为鉴,时刻警醒自己,严格要求自己。同时,企业要加强内部监督和审计,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行为,确保条例的贯彻执行。作为国有企业管理
10、人员,我们要牢记使命,奉公守法,切实履行好自己的职责,为国有企业的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和国有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交流发言材料第四篇秉持敬畏之心,恪守国企纪律“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在喧嚣繁杂的商业世界中,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唯有保持淡泊宁静的心境,对纪律法规怀有敬畏之心,才能坚守正道,行稳致远。学习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让我对此有了更为深切的体悟。条例是悬在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头顶的“达摩克利斯之剑”,时刻提醒我们要谨言慎行,规范自身行为。它犹如一座灯塔,在茫茫商海中为我们指明了正确的航向,确保我们不偏离公平、公正、合法的轨道。“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只有遵循条例
11、的规定,我们才能在国有企业的舞台上施展才华,为企业的繁荣贡献力量。例如,某国有企业的采购部门负责人,在物资采购过程中收受供应商贿赂,为其提供不正当竞争优势。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条例,损害了企业的利益,破坏了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最终,该负责人不仅受到了法律的制裁,还身败名裂。这个惨痛的教训让我们明白,违反条例的代价是极其沉重的。“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面对各种利益诱惑和压力,我们要坚定信念,不为所动。始终牢记国有企业的使命和责任,以国家利益和企业利益为重,不被个人私欲所左右。在日常工作中,我们要严格按照条例的要求,规范企业的财务管理、项目审批、人事任免等重要环节。比如,在财务管理方
12、面,要确保账目清晰、资金使用合规;在项目审批中,要遵循科学决策程序,防止盲目投资和决策失误。“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我们不仅要认真学习条例的条文,更要将其贯彻到实际工作的每一个细节中,以实际行动维护国有企业的良好形象和声誉。研讨交流材料及心得体会第五篇近期深入学习了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感触良多,受益匪浅。国有资产是国家和人民的宝贵财富,国有企业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然而,一些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在权力和利益面前迷失自我,忘记了自己的初心和使命,做出了违背党纪国法、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这些行为不仅导致国有资产流失,也严重破坏了国有企业的形象和声誉,影响了国有
13、企业的健康发展。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犹如一把利剑,高悬于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头顶,时刻警示着我们要严守纪律底线,规范自身行为。通过学习,我深刻认识到,该条例是规范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行为的重要准则,是维护国有资产安全、保障国有企业健康发展的有力武器。条例中明确规定了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和违规违纪行为的处分标准,为我们的工作和行为提供了清晰的指引。每一条规定、每一项条款,都犹如一道道防线,告诫我们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必须时刻以条例为镜,对照自己的言行,做到自省、自警、自律。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学习和贯彻条例不能仅仅停留在表面,更要将其融入到日常工作的每一个环节。要不
14、断强化自身的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做到依法管理、依规办事。在面对各种利益诱惑时,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坚守廉洁底线,不为私利所动,不为私情所困。作为国有企业管理人员,我们肩负着重大的责任和使命。我们要以学习贯彻条例为契机,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和管理水平,努力为国有企业的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好管理职责,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和保值增值,为国有企业的高质量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在未来的工作中,我将牢记条例的要求,严格要求自己,不断提高自身的党性修养和道德品质。坚持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以实际行动践行条例精神,为国有企业
15、的发展壮大不懈努力。交流发言材料第六篇日前,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正式公布(以下简称条例)。条例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重要论述,从法规层面对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处分事宜统一规范,为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国有企业管理人员队伍,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国有企业在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中肩负重要职责,在服务保障国家发展战略、防范化解重大经济金融风险中发挥重要作用。加强国有企业管理人员队伍建设,强化全面监督,对深入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推进国资国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至关重要。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监督管理工作。按照部署,司法部、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中央有关单位、地方人民政府、有关中央和地方国有企业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反复研究修改形成了条例草案。2024年4月2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条例草案。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条例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在第三条明确规定,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加强国有企业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作为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配套行政法规,条例制定坚持依法处分原则,将散见于现行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中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