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时代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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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新时代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区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工作,维护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及其他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省土地管理条例市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办法(以下简称补偿办法),结合区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区行政区域范围内集体土地的征收与补偿适用本实施细则。第三条区行政区域范围内依法征收集体土地的,由区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各镇人民政府(含街道办事处,下同),各有关部门应当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共同推进征地工作,职责如下:(一)区自然资源局职责。1.负责拟定征收土地预公告,报区人民政府
2、批准发布。2 .负责拟征收土地的勘测、定界,并根据用地单位提供的项目立项文件、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等材料,或经批准的上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委托具有相应法定资质的第三方服务机构编制建设用地勘测定界报告,制作征地红线图。3 .会同各镇人民政府开展上地现状调杳工作,并提供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等信息。4 .被征收上地所在的自然资源所需参与镇级人民政府组织的村民住宅、村民住宅以外的房屋、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清点、丈量、登记、审核及认定等工作,并提供技术支持。5 .委托具备相应评估能力的第三方服务机构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按规定报区人民政府审定。6 .会同区财政局、
3、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区人社局以及各镇人民政府等有关单位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区人民政府审定。7 .负责报请区人民政府发布征地补偿安置公告。8 .负责组织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听证工作,对听证笔录、签到表或放弃听证证明等材料进行存档。9 .负责与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直接签订征地补偿协议。10 .采取摇号、抽签或政府采购等方式选取测绘、航拍、评估、评审等第三方服务机构。11 .会同区财政局负责按规定审核征地补偿费用并报区人民政府审定后落实征地补偿所需资金,征地补偿所需资金预存到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指定的专用账户。12 .负责对征地补偿费用的使用进行监管。6 .参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4、过程中的意见收集、整理和保存。7 .配合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8 .根据拟征收土地涉及需补偿的村民住宅、村民住宅以外的房屋、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情况,向权利人明确需要提供的具体资料,与相关当事人商定现场工作时间、收集并提交相关资料、协助配合第三方服务机构工作等,为第三方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9 .根据征地面积、已登记的村民住宅、村民住宅以外的房屋、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情况、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情况,按照有关标准测算项目征地补偿费用,并报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审核。10 .组织自然资源所及镇属有关部门依法对征地范围内的房屋进行调查、审核、认定。11 .协助区自然资源
5、主管部门与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12 .协助区人民政府和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处理因征地引起的相关争议和纠纷等工作。13 .负责与被征收土地的使用权人签订村民住宅、村民住宅以外的房屋、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协议,并落实补偿安置工作;对个别确实难以达成补偿、安置等协议的具体情况进行说明,依据补偿登记结果和补偿安置方案提出补偿安置的意见,并做好化解风险预案,报区人民政府。14 .负责对拟征收土地进行巡查和防控,预防和打击拟征收土地上出现违法抢栽、抢搭、抢建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15 .督促权利人在规定时间内处理已补偿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16 .负责被征地农村集体
6、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交付土地后未供应土地前的土地清场、围挡和管理,确保被征收土地净地移交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或用地单位。17 .负责安置房的选房、交付、结算等具体工作。18 .负责指导和监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落实征地社保资金分配和组织被征地农民参保等工作。19 .组织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相关权利人填报不动产登记和不动产权属证书的变更或注销申请材料,并将上述材料提交给相关部门,办理不动产登记和不动产权属证书的变更或注销手续。20 .建立“一户宅”宅基地使用权和村民住宅以外的住宅房屋土地使用权补偿档案和台账,严格执行“一户一宅”的宅基地和村民住宅以外的住宅房屋土地使用权补偿政策。21 .土地移交后3个
7、月内完成结算工作,建立和完善征地补偿安置档案,并报送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备案。(卜一)区发展改革局、区教育局、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审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税务局等有关单位按照本实施细则规定协同履行各自职责。第四条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按要求向镇级人民政府提交下列有关资料:()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件材料。(二)户口簿。(三)结婚证。(四)土地、房屋权属证明材料,包括:不动产权证房地产权证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及建(构)筑物用地资料、建设报建资料、批准文件、凭证等。(五)土地承包合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等。(六)土地租赁合同。(七)房屋租赁合同。(八)营业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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