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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共10篇2024年度传达学习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的研讨交流材料交流发言材料、心得体会第一篇,共十篇在研读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过程中,犹如拨云见日,让我对国有企业管理的规范与要求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这部条例恰似一盏明灯,为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行为指引了方向,也为国有企业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国有企业作为国家经济的中流砥柱,其稳定发展对于国家繁荣昌盛、人民安居乐业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条例的应运而生,是顺应时代发展、加强国有企业管理的必要举措。正如“悬衡而知平,设规而知圆“,它为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行为划定了清晰的界限,使我们明确了可为与不可为之事。在研
2、读过程中,我深刻体会到条例对于规范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行为的重要意义。“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一些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起初可能只是在小问题上稍有疏忽或违规,但如果不加以约束和规范,任其发展,就可能逐渐演变成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给国有企业造成巨大损失。条例就如同一遒坚固的堤坝,能够及时堵住那些可能导致国有资产流失、损害企业利益的蚁穴”,防微杜渐,将问题扼杀在萌芽状态。同时,条例对于维护国有企业内部的公平正义也具有深远意义。”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在条例面前,无论职位高低、权力大小,只要违反规定,都将受到应有的处分。这为国有企业营造了风清气正、公平公正的经营管理环境,使每一位管理人员都能够在公平的赛道上
3、施展才华,为企业发展贡献力量,而不是凭借特权或不正当手段谋取私利。“打铁还需自身硬”,作为国有企业管理人员,我们应当以条例为镜,时刻对照检查自己的行为,做到“吾日三省吾身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水平,增强廉洁自律意识,自觉抵制各种诱惑,真正做到“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以清正廉洁的作风和勤勉敬业的态度投身于国有企业的发展建设之中。通过此次研读,我深知只有严格遵守条例规定,才能确保国有企业在市场经济的浪潮中破浪前行、行稳致远。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牢记使命、以身作则,将条例的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为国有企业的发展壮大添砖加瓦,为实现国家经济的腾飞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个人
4、心得体会第二篇规矩与方圆国有资产管理,事关国计民生,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在这个大背景下,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出台,犹如一把标尺,为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行为设定了明确的规矩,指明了行动的方向。学习条例,我们深刻理解到,国有资产是国家和人民共同的财富,管理人员的责任就是要保护好、管理好、运用好这些财富。这就像古人所言,“如临深渊,如履薄冰”,我们必须时刻保持警惕,严守规矩,才能不辜负国家和人民的重托。条例中对管理人员的各项要求,既是规矩,也是方圆。规矩,是指我们要遵守的制度和规定;方圆,是指我们要在规矩的指引下,灵活应对各种复杂的情况。这正如古人所言,“无规矩,不成方圆”,只有
5、在规矩的指引下,我们才能更好地发挥自己的才能,管理好国有企业。学习条例,我们还体会到,管理人员的一言一行,都关系到国有企业的形象和声誉。因此,我们要时刻保持清正廉洁,不为私利所动,不为诱惑所迷。古人云,“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这个“道”,就是条例中的各项规定,是我们管理人员必须坚守的原则。此外,条例还特别强调了对违规行为的处罚。这让我们意识到,规矩并不是摆设,而是有切实的约束力的。一旦违反,就必须接受相应的处罚。这正如古人所言,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任何人都不能心存侥幸,必须严格遵守条例中的各项规定。总结起来,学习条例,就是要让我们明白,作为国有企业的管理人员,我们必须遵守规矩,严守纪律,清正
6、廉洁,才能更好地管理好国有企业,为人民创造更多的财富。这不仅是我们的责任,也是我们的使命。“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学习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的路还很长,我们将继续深入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管理水平,为国有企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研讨发言材料及心得体会第三篇同志们:2024年5月21日,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第781号国务院令,公布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4年9月1日起施行。条例适用范围广泛,细化了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在国企领域的实施;在此有几点解读与大家分享。一、条例的出台背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监督管理工作。但长期以来,关于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
7、处分规定散见于各行业领域法律法规文件和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中,国家层面没有对处分的种类及其适用、处分的程序等作出专门规定。2020年出台的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明确国有企业管理人员是公职人员;对公职人员的违法行为,规定了由监察机关给予政务处分和由任免机关、单位给予处分的制度机制;明确由国务院及其相关主管部门结合国有企业的实际情况,对国有企业违法的公职人员处分事宜作出具体规定。因此,有必要制定一部行政法规,建立健全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监督制约机制,统一规范对各级各类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处分事宜,为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国有企业管理人员队伍,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二、制定条例的总体思路条例制定坚
8、持以下总体思路:一是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完善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监督管理制度。二是坚持依法处分原则,根据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和相关法律、国家规定,细化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违法行为及处分的适用,对处分的程序、申诉等作出具体规定。三是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国有企业经营管理易发多发违纪违法问题,明确底线红线,推进标本兼治、系统治理。三、条例的适用范围条例中的“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定义,来源于监察法第15条第3款的规定。按照相关解释,“国有企业”既包括国有独资、全资企业,也包括国有控股企业(含金融企业)。“管理人员”既包括董监高等高级管理人员,也包括党委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等领导班子成员,还包括中层和基
9、层管理人(车间主任),甚至管理、监督国有财产等重要岗位上工作的人员,包括会计、出纳、采购人员等。因此,这个范围是比较广泛的,只要在国有企业有个“一官半职”的人员,基本上都包括在内。关于国有企业相关人员处罚的法律法规文件不少。但有些是针对领导人员”,有些是针对“管理人员”,有些是针对“党员干部”。条例中的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范围与监察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是一致的。考虑到金融、文化国有企业的特殊性,条例明确规定,国家对违法的金融、文化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追究责任另有规定的,同时适用。四、处分的种类以及与政务处分的区别条例第二章规定了对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的种类和相应的期间,与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规定保持
10、衔接一致,包括以下六类:警告,6个月;记过,12个月;记大过,18个月:降级、撤职,24个月;开除。政务处分和处分都是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的,本质上都是对违法的公职人员追究责任,实施对象都是公职人员,主要区别是实施主体不同:由监察机关作出的是政务处分;由国有企业管理人员任免机关、单位作出的是处分。五、条例规定了哪些违法行为国有企业管理人员是公职人员中的一类。国有企业是资金越密集,资源富集的领域,其管理人员在依法履职、廉洁从业方面,具有其他公职人员不同的特点。因此,条例实际上是对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在国企领域实施的细化。将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三章关于违反政治要求、组织程序、廉洁要求、薪酬管理制度
11、,违规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侵犯服务对象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以及违反工作要求等违法行为有关规定具体化为51项违法情形,并明确相应的处分。例如,公职人员不得散布有损宪法权威、中国共产党领导和国家声誉的言论的。具体到国有企业,就是其管理人员不得散布反对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削弱国有经济主导地位作用的言论。另外,国企改革过程中的一些“硬要求”也写入了条例,例如三重一大制度、工资总额制度、“十不准”(融资性贸易、虚假贸易)等。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如果违反这些要求将受到处分。六、条例对处分程序的具体规定条例第四章对处分的程序作了具体规定。一是明确处分的程序性要求,包括对涉嫌违法的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进行
12、调查、处理应当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严禁以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方式收集证据;以非法方式收集的证据不得作为给予处分的依据:不得因被调查人的申辩而加重处分。二是对处分各个环节的工作要求作出明确规定,严格规范、限制承办部门的权限和程序,保障被调查人的陈述和申辩权。承办部门可以通过收集、查证有关证据材料,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等方式开展调查。三是对任免机关、单位在调查过程中商请有管理权限的监察机关提供支持等作出规定。四是对处分决定书的制作、送达,案件调查的回避制度等作出明确规定。五是对处分期满后处分的解除,正确对待、合理使用受处分的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等作出明确规定。七、条例体现“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
13、合”原则条例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三次全会精神,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加强对干部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在严格约束的同时保护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激励干部敢于担当、积极作为。仅影响了企业的正常运营,也给国家和社会带来了不良影响。这一惨痛的教训让我们深刻认识到,只有严格遵守条例,才能避免决策失误,保障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二是要全面把握条例中各项具体规定的内涵和实质。条例涵盖了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群众纪律等多个方面,内容丰富、要求明确。在政治纪律方面,我们必须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
14、,做到“两个维护“;在廉洁纪律方面,要坚决杜绝贪污受贿、以权谋私等行为,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在工作纪律方面,要勤勉敬业、认真负责,杜绝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等不良作风。比如,某国有企业的一位中层干部,利用职务之便,为亲属谋取私利,在企业内部的人事招聘和晋升中违规操作,严重违反了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最终受到了严厉的处分。这一案例提醒我们,要时刻牢记条例的各项规定,严格规范自己的行为。三是要充分认识到遵守条例对于个人职业发屐和企业形象塑造的重要意义。作为国有企业的管理人员,我们的一举一动不仅代表着个人,更代表着企业的形象。只有严格遵守条例,才能赢得员工的尊重和信任,树立良好的个人形象和企业形象。同
15、时,也只有遵守条例,我们才能在职业生涯中稳步前进,实现个人价值和企业价值的共同提升。一要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养和法律意识。通过参加培训、阅读相关书籍和文件等方式,深入学习条例的内容,准确把握其精神实质和具体要求。二要严格自律,时刻对照条例的规定,反思自己的行为,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0要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坚决杜绝违规行为的发生。三要积极宣传,将条例的重要性和具体要求传达给身边的同事和下属,形成全员遵守条例的良好氛围。同时,要鼓励员工相互监督、相互提醒,共同维护企业的良好秩序。同志们,让我们以条例为镜,正衣冠、明得失,切实筑牢合规防线,为国有企业的高质量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谢谢大家!研讨材料及心得体会第八篇尊敬的各位同仁:大家好!“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在这纷繁复杂的社会环境中,我们国有企业管理人员更需要保持一颗淡泊宁静的心,深入学习并严格遵守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为企业的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国有企业作为国家经济的重要支柱,其稳定发展对于国家的繁荣富强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就像是一座灯塔,为我们在工作中的行为指引了正确的方向。“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回顾历史,我们不难发现,许多朝代的衰落都与官员的贪污腐败、滥用职权密切相关。例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