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建设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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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XX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加强对学校门户网站、各二级网站、专题网站(以下统称学校各类网站)的建设以及网上信息的管理,确保网上信息传递和发布的客观性、及时性、准确性和安全性,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学校各类网站建设单位(部门)都应树立为学生、教职工和教学科研管理一线服务的宗旨,真实、全面反映学校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各项工作状况,树立和宣传学校良好形象。第三条学校各类网站信息的组织与发布,坚持分级审批、谁主管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原则。第二章网站建设规范第四条
2、学校各类网站须经学校批准方可建设并采用学校统一要求的技术规范。网站建设原则上要求统一部署在学校的网站群管理平台。第五条学校各类网站须统一接受党委宣传部的网站建设审核和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办公室的技术监督指导。第六条职能部门、院系原则上不得单独建立服务器用于网站建设,网站建设所需空间、域名统一由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办公室负责统一规划、提供和分配。第七条所有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网上建立商业网站或网页。学校各类网站不得发布各类商业广告和链接。第八条教师个人、学生班级、学生组织和社团开办网站或网页,必须向所属单位(部门)提出申请,由所属单位(部门)党组织报党委宣传部批准后方可开办,并链接在本单位(部门)的网站
3、或网页上。第九条学校各类网站原则上不开设论坛、留言板,若因工作需要开设,须向党委宣传部提出申请。二级单位(部门)自设研究机构、班级主页、同学录和其他实体,一律整合在二级网站上,学校门户网站导航栏不单独提供链接。第十条学校门户网站由宣传部负责版面设计和栏目审定;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办公室负责网站制作。第三章网站管理规范第十一条网站主办单位(部门)必须对所开办的网站严格管理,并对该网站的形式、内容和运行负全责。第十二条网站管理实行领导分管负责制,指定一名负责人对网站规划、建设、管理、运行负总责。网站主办单位把这项工作纳入本部门领导的责任范围和管理目标。第十三条网站主办单位(部门)安排网站信息管理员负责
4、信息的发布和网站信息定期维护和更新。第十四条网站主办单位(部门)应及时将网站工作分管领导、网站信息管理员报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办公室备案。第十五条网站工作分管领导、网站信息管理员暂时不能行使职责的,主办单位(部门)要指派替代人员,做好交接工作,并及时报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办公室备案。第四章网页设计规范第十六条网站建设应注重系统规划、整体设计,做到基本要素规范齐备、视觉效果美观协调、整体风格大气简洁,能够反映大学内涵,体现办学特色,彰显学校精神。第十七条学校各类网站设计,须规范应用学校中英文校名、校徽等学校标识,符合学校标准色、标准字体及组合方式,不得随意变形更改标识比例关系和色相。二级单位网站的本单位
5、标识与学校标识同时出现时,应突出学校标识的主体地位。网页正文字体大小统一、格式规范。第十八条学校各类网站设计,应充分考虑师生及网络用户习惯,做到整体结构层级有序,导航分类科学合理,方使用户快捷获取所需内容。第十九条同一网站的网页风格要协调统一,主页同下层页面设计上要有所差异,但每层页面的色彩、版面风格要尽量保持和谐。第二十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语言文字法的规定,网页名称、标题、正文均必须使用简体中文。需要开办外文网页或繁体中文网页的,必须同时设简体中文网页,且外文、繁体中文、简体中文版本内容应一致。网页中的文章标题字体和大小应统一,数字和标点符号用法必须执行国家标准。第二十一条重要通知不宜用弹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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