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技能中心教师试讲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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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临床技能中心教师试讲制度试讲是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教学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之一。通过试讲,可以了解教师对教材内容的理解与掌握程度,了解教师组织教学的能力及水平,有利于中心对教师的培养、考察与使用。为规范中心实验教学,提高实践教学水平,保证教学质量,考查中心新上岗教师能否胜任实验指导工作,参照XX医学院有关规定,临床技能中心特建立本制度。一、试讲对象试讲制度不仅适用于初次开课的青年教师,也适用于第一次担任新课程的教师。新分配或调进中心的教师,上岗以前一律执行本制度,合格者方可上岗。因工作较长时期脱离教学岗位后又重新任课的教师也必须试讲。二、试讲组织1、试讲工作由中心主任主持,各实验室主任具体负责,并
2、指定三名以上教学水平和学术水平较高、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组成评议小组。2、评议的办法适用于初次开课的青年教师。对于开新课程中职以上的教师,采取试讲与讨论相结合的办法,改试讲为学术讨论。3、各实验室给青年教师分配讲课任务后,要给予充分的备课时间。青年教师在备好所讲授课程内容的三分之二时,即可提出试讲申请,并提交备课笔记或讲稿。4、各实验室主任会同试讲评议小组,审查试讲教师提交的备课笔记,听取试讲教师备课情况的汇报,考查其对教学大纲、教学内容理解的准确性、深度、广度等,视其准备情况,确定能否试讲,并通知试讲内容和时间。5、试讲活动由各实验室主任具体组织,时间一般定在学期末,提前公布试讲内容及时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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