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科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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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学科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重庆市医学科研项目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国家科技计划实施中科研不端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参照重庆市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重庆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科技计划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市卫生计生委实际,制订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涉及的科研项目是指市卫生计生委立项的医学科研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医学高端后备人才项目、面上项目、指导项目等。主要研究内容包括重大疾病防治科技攻关研究、临床医学及公共卫生科学研究、临床诊疗标准研究、卫生与健康决策咨询与管理创新研究
2、等。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执行或参与项目申报、立项、实施、结题等环节中的相关责任主体,以及医学科研项目的形成、过程管理、经费配置和绩效评估等具体组织管理行为。第四条医学科研项目的实施主体包括市卫生计生委、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相关评审专家。第五条医学科研项目按照需求引导、竞争立项、同行评价、事前资助、目标验收”的原则组织实施。第六条实行项目报告制度。对财政资金资助的医学科研项目,项目承担单位应当按规定提交项目报告,包括项目执行报告、阶段性重大成果(重要进展)报告、结题报告等形式,作为对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科研诚信记录的重要依据。第七条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市卫生计生委向社会公开医学科研项目立项
3、、验收结果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八条市卫生计生委的职责是:(一)编制专项工作计划和重点任务,发布项目申报指南,组织项目评审,下达立项计划;(二)监督检查项目执行情况,审查相关项目报告、经费预(决)算报告;(三)组织协调并处理项目执行中的重大问题;(四)建立项目管理档案,督促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按期实施和完成相关彳镑;(五)组织项目中期评估和结题验收;(六)对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进行信用评价和追踪问责。第九条项目承担单位是医学科研项目和资金使用管理的责任主体,其职责是:(一)负责医学科研项目的实施管理和资金使用管理;(二)制订本单位医学科研项目管理和科研经费管理规则;(三
4、)落实项目保障条件,向市卫生计生委报告项目实施中的重大事项,解决项目实施中的具体问题;(四)配合市卫生计生委对项目执行和经费使用进行监督检直与评估;(五)督促项目负责人完成项目目标任务、按期结题,并按要求报送相关项目研究报告;(六)负责医学科技成果管理的相关工作。第十条项目负责人的职责是:(一)制订项目实施方案,负责项目组织实施的具体工作;(二)审核项目组成员承担的研究任务,检查、督促项目执行进度和质量;(三)按照项目任务书明确的期限和相关规定完成项目任务和结题工作;(四)如实报送项目实施过程中取得的阶段性成果或者重要进展,以及影响项目实施的m大事项或者问题。(五)组织撰写项目执行情况报告、研
5、究报告、结题报告;(六)负责项目资料的归档工作。第三章项目申报第十一条市卫生计生委根据卫生与健康科技发展战略和全市卫生与健康工作重点任务,编制医学科研项目申报指南,下发项目申报通知,明确项目的支持方向和范围、经费支持方式、申报条件、申报材料,以及其他相关申报要求。第十二条项目申报主体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一)项目申报单位应当是重庆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医疗卫生单位;(二)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应当符合医学科研诚信有关要求,且无逾期未结题的项目;(三)项目负责人应当是项目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且主持在研的项目不超过1项,同一年度的项目只能申报1项;(四)项目组成员参加在研的项目不超
6、过2项。第四章项目立项第十三条市卫生计生委根据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杳,审查合格的项目进入专家评审环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为形式审查不合格:(一)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禁止或限制的;(二)国内已有类似医学科技成果,且无重大创新,无必要面复研究的;(三)存在知识产权纠纷的;(四)申报材料不符合申报指南规定要求的;(五)不符合医学伦理相关要求的。第十四条项目评审实行分类分步评审制度.采取会议评审、通信评审、网络评审、现场评审等多种方式进行。评审专家组由市卫生计生委选定,由不少于3名的奇数专家组成。第十五条已通过专家评审的项目,提交市卫生计生委审定。按规定在市卫生计生委门户网站和电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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