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教学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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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临床教学管理办法一、教学安排1、带习教师保持相对稳定,不频繁更换。2、科室安排小讲课,每月不少于2次。3、同时按科教科安排,完成全院性实习生大讲课任务。4、在病房实习的学生,原则上每人应分管35张病床。5、病房每周必须安排一次教学查房。6、病房实习学生原则上每科书写完整病历至少3份,并交指导教师修改。二、带习方法1、学生进入病房实习即由带习教师安排管理病床。在检查病人、实际操作、管理病人、必要的护理病人和医疗文件书写中,均让学生先动手,教师指导、审查、修改,并教会学生观察病情,督促学生完成各种医疗任务,培养严密的工作作风。2、在临床工作中碰到典型、疑难、复杂病例,立即组织全科实习示教,带习教师
2、随时讲解加深学生印象。对学生在诊治中存在的问题,教师应有针对性地进行纠正。3、根据医院师资情况,可集中实习生举行专题讲座、报告会、讨论会、典型病案示教等,让学生生动活泼的学习。三、教学检查1、例行教学检查由科教科执行,进行逐科检查。每月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2、每年定期进行一次交叉教学检查,由科教科组织,分管院长、各科主任及教学组长参加。分为若干小组,对各科室教学管理、教学态度、教学质量、实习生的组织纪律性及临床思维、动手能力等全面行交叉检查并评分。四、成绩评定1、学生实习结束离开科室,应进行出科考试,考题内容以实习大纲的基本要求为准,也可结合科室讲课内容。口试、笔试均可,可采取问答、抽题、多选题、是非题、床旁测验等多种形式.无论笔试还是口试,以3050分钟为宜。2、学生实习成绩应客观反映学生实际水平,不得弄虚作假。3、成绩评定应由科室主任召集带习教师集体评定,但应以直接带习教师的意见为主。4、成绩评定以教学大纲,成绩评定评分表为标准。5、对实习学生的评语,要求实事求是,基本能反映其业务能力、政治思想组织纪律、医德医风等综合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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