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号-医疗机构医疗纠纷防范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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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龙卫发(2011)34号龙山县卫生局关于印发龙山县医疗机构医疗纠纷防范预案的通知各医疗卫生单位:现将龙山县医疗机构医疗纠纷防范预案印发给你们,请仔细组织学习,并实行。二O一年四月十四日主题词:医政工作医疗纠纷防范预案通知报: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府办,县政协办,州卫生局龙山县卫生局办公室2011年4月14日印发(共60份)龙山县医疗机构医疗纠纷防范预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平安、防范医疗纠纷,创建平安医院,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预案。其次条端正办院方向,强化“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
2、服务质量为主题”的理念,不断改善服务条件,优化股务流程,转变服务作风,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努力为患者供应优质平安的医疗服务。第三条落实院长负责制,健全医疗质量管理体系,主动探究建立规范管理和绩效评价的长效机制,建立科学的医疗质量监控体系和评价方法,加强监督管理,保证责任落实到单位、科室和个人,主动做好医疗纠纷的防范工作。第四条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必需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医务人员应当树立敬业精神,遵守职业道德,增加责任心,关切、爱惜、敬重患者,加强医患沟通,爱护患者隐私;应当努力钻研业务,更新学问,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做到因病施治,合理检查,
3、合理用药。第五条设立患方接待场所,接受患方医疗服务询问和投诉,向患者供应热忱周到的询问服务;加强治安管理,明确治安责任人,逐级落实内部治安保卫平安责任制,完善医疗机构内部平安防范机制,落实人防、技防、特防等平安防范措施。第六条制订完善医疗纠纷处置预案,建立医疗纠纷预防、报告、处置制度;建立健全医务人员违法违规行为责任追究制度、医疗质量监控和评价制度、医患沟通制度、平安责任制度。其次章医德医风建设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医务人员的政治思想、医德医风、个人修养和职业道德建设,制订落实行风教化、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坚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改善服务看法,转变服务作风,改进服务流程,便利病人就医,努力为
4、病人供应温馨、细心、爱心、耐性的医疗服务。第八条医务人员应当树立坚决的政治信念、崇高的职业道德、主子翁的责任感和一心一意为人民服务的理念,树立忠于职守、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文明行医的卫生行业新风尚;应当恪守医生职业道德,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履行防病治病、救死扶伤、爱护人民健康的神圣职责。第九条医务人员应当以整齐大方的仪表、良好的言语看法来面对患者,想方设法为患者供应便利;应当了解患者的心理感受和感情需求,尽量满意患者的需求,取得患者及家属的协作和理解;应当主动加强与病人的沟通,耐性向病人交待和说明病情,杜绝生、冷、硬、顶、推现象。第三章医疗质量监督管理第十条建立由院长或分管院长为主任的医疗质量管
5、理委员会,全面负责本院医疗质量管理。定期召开医疗质量和医疗平安会议,组织医疗质量评估,分析医疗平安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和责任追究建议,建立完善相关医疗质量和平安制度,并督促相关职能部门抓好落实。第十一条设置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科、组),配备专(兼)职人员,具体负责监督本单位医疗服务工作,检查医务人员执业状况,调查和处理医疗纠纷。第十二条建立相关专业的质量监控小组,负责各专业技术质量监督和管理,制定和完善相关操作规范,定期组织业务培训学习和检查评比活动。第十三条建立由科主任和护士长为组长的医疗质量和医疗平安监督小组,负责本科室的医疗质量医疗平安管理工作。定期组织医疗质量和医疗平安检查,查找存在问
6、题,提出整改看法,落实整改措施。第四章医疗核心制度落实第十四条告知与沟通1、在医疗活动中,医务人员应当刚好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照实告知患者。告知要力求全面精确,避开因告知不足而导致医疗纠纷,但应当避开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2、告知有口头告知、书面告知和见证告知三种方式。口头告知适用于医院诊疗程序等一般性状况的告知;书面告知适用于医疗机构有告知义务的医疗管理、患者病情、诊治措施及风险告知,书面告知必须要有患方签字;见证告知适用于医院有告知义务但患方拒绝在书面告知文书上签字或无患方家属而本人也无法签字的告知,告知时必须要有第三人在场,并签字证明。3、根据有关规定需取得患者书面同意方可进
7、行的医疗活动应当由患者本人签署同意书。患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实力时,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签字;患者因病无法签字时,应当由其近亲属签字,没有近亲属的,由其他关系人签字;为抢救患者,在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关系人无法刚好签字的状况下,可由医院负责人或者被授权的负责人签字。因实施爱护性医疗措施不宜向患者说明状况的,应当将有关状况通知患者近亲属,由患者亲属签署知情选择同意书,并刚好记录。患者无近亲属的或者近亲属无法签署知情选择同意书的,由患者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关系人签署知情选择同意书。4、医务人员在各个诊治环节中应当主动与患方进行沟通,并解答其询问,解答应当热忱友善、耐性细致、通俗易懂、表达精确,重要的沟通
8、应当记录在病历中,并请其签名。5、手术及有创诊疗措施(包括各种组织器官穿刺活检、内窥镜和血管内的诊治等),医务人员应当将疾病的诊断、手术及麻醉方式和可能出现的风险充分告知患方,并请其签字。6、手术过程中,须要变更手术方案、麻醉方式或切除患者组织器官等,医务人员必需征求患者(方)同意并签字后才能进行,但状况危及患者生命平安时,在告知同时,可实行抢救性措施。7、手术告知原则上由主刀医师负责,特别状况可以委派有资质的助手告知,但告知内容应当经主刀医师审核同意并签字。重大、疑难、多科合作、新开展手术必需由主刀医师亲自告知。8、科室应当制定非手术诊治(包括药物治疗及各种物理治疗、自费药品和治疗方法运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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