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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侯马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3年修订)1 总则1.1 编制目的建立完善侯马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制,提高预防、预警、应对能力,有效预防和应对重污染天气,最大限度降低重污染天气危害程度,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1.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山西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临汾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3年修订)临汾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临汾市燃煤污染防治规定临汾市深入开展重污染天气消除、臭第,污染防治、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属地管理、部门联动,加
2、强预警、提前响应,突出重点、差异管控,信息公开、社会参与。1.4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侯马市行政区域内除沙尘天气以外的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主要包括秋冬季重污染天气预警和夏季臭氧污染天气预警。1.5 预案体系本预案为侯马市人民政府组织、指挥协调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的程序规范,是指导各乡(街道)、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做好重污染天气预防和应对工作的依据。本预案与市大气指挥部成员单位应对重污染天气的专项实施方案、企业一厂一策实施方案共同组成侯马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体系。2 组织机构和职责2.1 侯马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樨部侯马市人民政府成立侯马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
3、部),作为我市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组织指挥和协调机构。指挥长:市政府分管生态环境工作的副市长副指挥长:市政府办公室副科级干部、临汾市生态环境局侯马分局负责人成员:各乡(街道)、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临汾市生态环境局侯马分局、市应急局、市气象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教科局、市能源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市民营经济发展促进中心、市融媒体中心、侯马公路段、国网侯马供电公司及移动、联通、电信侯马分公司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市指挥部办公室设在临汾市生态环境局侯马分局,办公室主任由临汾市生态环境局侯马分局负责
4、人兼任,副主任由市气象局局长兼任。市指挥部及其办公室、各成员单位职责见附件2。市指挥部另设督导检查组、专家技术组、应急保障组、宣传报道组。分组各组牵头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各组组长,各组成员单位配合工作(各工作组组成及职责见附件3。3 预测与预警3.1 预警分级3.1.1 秋冬季重污染天气预警重污染天气预警级别由低到高分为三级、二级、一级,分别用黄色、橙色和红色预警标示,统一以日AQ1.为指标,按连续24小时均值计算。三级预警(黄色):预测日AQ1.200,或日AQ115O持续48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时。二级预警(橙色):预测日AQ200持续48小时,或日AQI150持续72小时及以上
5、,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时。一级预警(红色):预测日AQI200将持续72小时及以上,且预测日AQI300将持续24小时及以上。3.1.2 夏季臭氧污染天气预警根据山西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建议,夏季臭氧污染天气预警不分等级,以预测到日AQ1.200,或日AQI150持续48小时及以上为启动条件。3.2 预警响应发布3.2.1发布时间预警响应信息在接到临汾市发布的预警响应信息2小时内发布。3.2.2发布程序与方式(1)接到临汾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发布的预警响应信息后及时进行发布,启动相应级别响应措施,并通知各成员单位及相关人员,落实应急减排各项措施,同时上报临汾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6、2)宣传报道组在接到市指挥部办公室发布的预警响应信息后于1小时内通过广播、电视、网站、报刊、微博、微信平台、电子屏幕及手机短信等方式向公众发布预警及相关信息。3.3预警响应等级调整按临汾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发布的调整预警响应信息后进行预警响应等级的调整并启动相应级别响应措施。3.4预警响应解除按临汾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发布的解除预警响应信息后进行预警解除。4应急响应4.1 应急响应等级根据工作需要,秋冬季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分为In级、11级、I级三个等级,分别对应黄色、橙色、红色预警;夏季臭氧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不分等级。4.2 应急响应要求及实施工作市指挥部办公室要根据本市行政区域空气质量变
7、化情况,主动采取应急减排措施,或在执行上级预警要求的基础上加严应急减排措施,并及时向临汾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应对措施落实情况。橙色预警时,市政府主要负责人要在岗指挥;红色预警时,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人要在岗指挥。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信息发布后,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及工作组按照职责开展应急响应工作,各企业按照各自“一厂一策”采取应急措施。市指挥部办公室加强调度,收集、汇总、报送预警工作信息;专家技术组密切关注空气质量变化情况,加强重污染过程分析研判,及时提供空气质量预报信息;督导检查组应以现场抽查和记录检查方式,对各乡(街道)专项实施方案和企业一厂一策”方案及各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8、,并将检查情况向市指挥部办公室报送。4.3 响应措施及措施落实各单位在预警期间要加强执法检查,特别要加大对工业企业停、限产或错时生产、施工工地扬尘管控、渣土车辆遗撒、露天烧烤、违法经营使用燃块及劣质散煤等违法行为的执法检查力度,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要依法依规予以处罚,并监督整改落实到位,保障各项减排措施的落实。4.3.1 秋冬季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在严格执行秋冬季工业企业错峰生产管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要求、加严管控,具体分m级、11级、I级等3级执行。在接到上级发布的严于以下措施的指令时,从严执行。4.3.1.1 In级1. 3.1.1.1健康防护引导措施宣传报道组根据有关部门提供的信
9、息,负责发布以下健康防护警示:(I)儿童、孕妇、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减少户外活动。(2)幼儿园、中小学停止户外体育课、课间操、运动会等活动。(3)加强对重污染天气应对、健康防护等方面科普知识的宣传。4. 3.1.1.2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宣传报道组根据有关部门提供的信息,负责发布以下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1)公众减少驾驶机动车出行,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停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2)公众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VOCS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5. 3.1.1.3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在保障生产生活正常运行和执行错峰生产管控措施的基础上,对工业源、扬尘源、移
10、动源等采取强制性污染臧排措施,确保二第,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等主要污染物减排比例分别达到全社会排放量的20%以上。(1)工业源污染控制措施纳入生态环境部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以下简称技术指南)的铸造、水泥等39个行业企业,按照相应绩效等级,执行技术指南规定的黄色预警减排措施。独立洗选和储运企业: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物料运输。露天开采及加工企业:停止切割、破碎等露天作业,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物料运输。石膏线/板企业:停产,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物料运输。机械制造及加工企
11、业(喷涂工序按照工业涂装要求执行):停止切割、焊接、抛丸、打磨工序,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物料运输。保温材料生产企业:停止发泡、挤塑、模塑作业,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物料运输。其它行业企业:纳入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的企业,按照清单中的黄色预警减排措施执行。停产企业或设施:预警期间不得复产。责任单位: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工信局、市民营经济发展促进中心、临汾市生态环境局侯马分局、市能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国网侯马供电公司。(2)扬尘源污染控制措施加大对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放等场所的扬尘控制措施力度,城市建成区所有建筑工地
12、室外喷涂、粉刷、切害、电焊、钢筋加工、干混砂浆拌合、护坡喷浆、建筑拆除及土石方等施工作业全部停工(装配式等新型建筑工业化项目在非土石方作业的施工环节、抢险工程除外)。涉及重大民生的工程须经临汾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临汾市大气办)批准后,方可施工。加强道路清扫保洁,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城市建成区内道路保洁频次每日增加两次。加大湿扫力度,严格达到人口集中等重点区域和市区内施工工地围挡外侧20m内道路、城市主次干道、市区外围国省道的积尘量分别不得超过2gm5gm10gm的以克论净考核标准。所有企业散装物料全部入棚入仓,在非冰冻期内增加洒水降尘频次。责任单位:各乡(街道)、侯马经济开
13、发区管委会、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侯马公路段。(3)移动源污染控制措施城市建成区所有施工运输车辆、渣土运输车辆、混凝土搅拌车辆全部停运(抢险工程用车及电能、氢能清洁能源车辆除外);加强国省道、县乡公路扬尘污染控制管理,依法查处散装、流体物料运输车辆掉落、遗撒、抛洒等违法行为。加强重型载货车车辆(含燃气)管控,禁止驶入绿色运输示范区,引导外地过境车辆避开绿色运输示范区行驶。建成区内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电能、氢能清洁能源机械除外),其他区域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电能、氢能清洁能源机械除外)。电力、钢铁、有色等涉及大宗原材料及产品
14、运输的企业,每日22时至次日2时错峰运输(电能、氢能清洁能源车辆除外)。对工业强制性减排措施中未涉及的,日最大运输车次在10辆及以上的重点用车企事业单位,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物料运输(民生保障、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等除外)0重点企业和单位在车辆出入口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并保留监控记录3个月以上,同时每日登记所有车辆出入情况,保留至次年4月底。公交线路增加运营班次,城市建成区主干线路延时收车60分钟。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临汾市生态环境局侯马分局、市公安局交警大队.(4)散煤管控措施加大散煤专项整治力度,全面排查全市范围内散煤燃烧及生产、流通、销售、使用等环节,
15、持续加大散煤、柴禾、燃煤设施清缴力度,对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予以查处。责任单位:各乡(街道)、市能源局、市市场监管局、临汾市生态环境局侯马分局。(5)其他面源污染控制措施严禁焚烧秸秆、树叶、垃圾等易产生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强化油气、油品管控;加大餐饮油烟整治力度,杜绝露天烧烤;加强加油站油气回收装置监管,严控各类面源污染。责任单位:各乡(街道)、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临汾市生态环境局侯马分局。4.3.1.2II级4.3.1.2.1健康防护引导措施宣传报道组根据有关部门提供的信息,负责发布以下健康防护警示:(1)儿童、孕妇、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一般人群减少户外活动。(2)幼儿园、中小学停止户外课程和活动。(3)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防护宣传和就医指导。4.3.1.2.2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宣传报道组根据有关部门提供的信息,负责发布以下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1)公众减少驾驶机动车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停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2)公众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VOCs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4.3.1.2.3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在保障生产生活正常运行和执行错峰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