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旅游业发展专项资金实施细则.docx
《促进旅游业发展专项资金实施细则.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促进旅游业发展专项资金实施细则.docx(11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促进旅游业发展专项资金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推动中山旅游业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旅游业发展规划的通知(国发2021)3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5号)、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印发“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的通知(文旅政法发(2021)40号)、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发展“十四五”规划、中山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中府(2020)14号)、中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关于产业扶持专项资金项目验收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财工(2020)1号)和中山市文化和旅游产业扶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工作要求和我市旅游业发
2、展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由市级财政预算安排,用于旅游业扶持方向的专项资金。第三条专项资金实行事后奖励、奖补的方式发放。第四条资金总体绩效目标:积极推进全域旅游发展新模式。推动旅游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取得进展,旅游产业供给要素齐全、布局合理、结构良好,旅游产品丰度高、覆盖面广。提升“旅游+”产业融合发展成效,以“大旅游、大产业”的视野,优化提升旅游要素发展水平,做大做强旅游产业,实现旅游产业持续平稳健康发展。发展民宿业,促进乡村旅游发展。不断提升旅游公共服务水平,健全旅游公共服务体系。支持旅游品牌建设,促进服务质量提升,推动文化旅游高质量发展。第二章扶持对象、范围及标准第五
3、条专项资金扶持对象主要是在中山市依法注册登记,符合国家、省、市产业发展方向,对中山旅游业发展有促进作用的商事主体。(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扶持:1.项目单位近三年因违法违规受查处的;2 .项目单位当年发生旅游伤亡等安全责任事故的;3 .项目单位违反市扶持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规定,正在接受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调查的。(二)相关要求:1 .同一年度、同一项目只能在市扶持产业发展专项资助类资金中选择其中一类进行申报,不得多头申报。2 .同一单位同时满足旅游景区品质提升、旅游住宿业品质提升、旅行社品质提升、旅行社吸引游客到中山过夜旅游、旅游项目建设的,不重复奖励。旅行社可申请导游队伍素质提升和过夜游奖励
4、。3 .同一项目多级多类获奖,不重复奖励,按最高标准执行,根据已获奖励情况补足差额部分。4 .违反前款规定的,责令退回已获得的扶持资金。第六条扶持范围:旅游景区品质提升、旅游住宿业品质提升、旅行社品质提升、旅行社吸引游客到中山过夜旅游、旅游项目建设、导游队伍素质提升。第七条扶持标准:(一)旅游景区品质提升奖励对非政府性资金投资的项目,成功创建旅游景区品牌的,给予奖励。1 .首次评定为国家5A、4A、3A级旅游景区的,分别给予500万元、100万元、30万元的奖励;评定升级为国家3A级、4A、5A级的旅游景区,给予补足差额奖励。对通过当年评定性复核的5A、4A、3A级旅游景区,分别给予一次性50
5、万元、20万元、5万元的奖励。2 .首次评定为国家级、省级旅游度假区的,分别给予500万元、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提升级别的度假区,给予差额奖励。3 .对文旅主管部门或文旅主管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新评定为国家级、省级旅游品牌的,分别给予30万元、15万元一次性奖励。4 .2019年以来,疫情期间首次获评上述品牌的项目主体(未申报奖励的项目主体),扶持标准按照获评品牌当年度资金管理办法和细则规定标准执行。(二)旅游住宿业品质提升奖励1.首次被评定为五星、四星、三星级饭店的,分别给予100万元、60万元、20万元奖励;提升星级的饭店,给予差额奖励。通过评定性复核的五星、四星、三星级饭店的,分别给予
6、60万元、40万元、10万元奖励。2 .首次被评定为国家、省文化主题旅游饭店酒店的,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奖励;提升等级的酒店,给予差额奖励。3 .鼓励民宿经营突出本土文化和特色。每年组织专家、网民和市民考察团,对品质和特色突出的民宿经营户进行实地考评,对全市前3名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和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资金。4 .鼓励打造民宿特色村。民宿经营企业数达5家(含5家)以上,具备接待设施和一定接待能力的行政村,管理制度和基础设施齐备、村容村貌美观,生态环境良好的给予村集体50万元的一次性扶持资金。该扶持资金须用于辖区内民宿公共配套设施建设、管理队伍建设、业务培训学习和公共宣传等方面。村自
7、收到扶持资金后,需在12个月内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专项经费使用凭证。5 .获得国家甲级、乙级、丙级民宿称号的,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6 .获得国家、省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的,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7 .对文旅主管部门或文旅主管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新评定为国家级、省级其他住宿业品牌的,分别给予30万元、15万元一次性奖励。(三)旅行社品质提升奖励1.获得全国“百强旅行社”、广东省“百强旅行社”称号的,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奖励,同时获得国家和广东省称号的旅行社,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进行奖励。8 .获得5A、4A、3A级旅行社的,分别给予50万元、30
8、万元和10万元的奖励。提升级别的旅行社,给予差额奖励。(四)旅行社吸引游客到中山过夜旅游奖励1 .对组织接待游客到中山过夜,并游览1个以上A级景区(含1个)收费景点,按每人(不占床位数的不计)每晚40元的标准给予旅行社奖补;过夜两晚及以上的按每人(不占床位数的不计)每晚50元的标准给予旅行社奖励。2 .对单次组织游客300人以上(含300人)到我市过夜,并游览1个以上(含1个)收费景点,按过夜游客每人(不占床位数的不计)每晚100元的标准给予旅行社奖励。(五)旅游项目建设奖补1.旅游业态提升项目。符合国家、省、市旅游产业发展方向并已完工的包括但不限于乡村旅游、红色旅游、研学旅游、露营旅游、体育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促进 旅游业 发展 专项资金 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