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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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喀夏加尔中心学校义务教化阶段寄宿制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经费管理方法为了实行义务教化阶段寄宿制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经费专款专用,切实减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长负担,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学难的问题,依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法。一、组织领导为了确保义务教化阶段寄宿制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经费有效的落实到贫困学生手中,经学校探讨,确定成立我校“义务教化阶段寄宿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如下:组长:许彦云(校长)副组长:努尔开里德(党支部书记)成员:杰恩斯阿里(工会主席)吴宗庆(教化主任)穆拉塔里(总务主任)加克斯里克(报账员)阿哈太(家长)木拉提(家长
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校总务处,由穆拉塔里兼任办公室主任,加克斯里克负责处理日常事务。二、严格执行补助程序1、严格按安排指标确定补助对象名单。通过班主任,部分班委等相关人员的调查了解,严格依据贫困家庭学生生活费补助评定条件确定补助对象,特殊对单亲家庭、孤儿以及残疾学生赐予特殊照看,确保我校相对较贫困的学生得到补助。2、将确定的补助花名册进行一星期的公示,公示期满后按名册发放。3、补助资金由各班主任利用课余时间通知家长到老师办公室签名领取。三、贫困家庭学生生活费补助评定条件1、父母双农低收入特困户学生;2、父母双亡或丧父、丧母的学生;3、孤儿和残疾儿童少年;4、享受当地城镇居民、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学生;5、因突发事务或自然灾难;6、单亲家庭;7、父母患重大疾病;8、留守儿童寄宿在校外亲朋好友家的贫困家庭学生。四、严格专款专用,确保将补助经费按时、足额发放不定时向学生了解生活补助费发放运用状况,以保证学生正确运用好补助费,防止乱用,造成奢侈。对不合理运用补助费的,班主任与家长联系,对其进行教化。喀夏加尔中心学校二O一二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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