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行政综合服务中心建设规范.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3年行政综合服务中心建设规范.docx(10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2023年镇街行政综合服务中心建设规范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乡镇(街道)行政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按照全省“双创双服”活动总体部署及省政管办政务服务便民利企提升工程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规范。一、建设目标加强乡镇和街道行政综合服务机构与平台建设,扩大基层审批服务权限,提升基层政务服务能力,实行“一站式服务”“一门式办理”,实现乡镇和街道行政综合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二、职能定位乡镇和街道行政综合服务中心是集中办理本乡镇(街道)和上级政府部门赋权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并提供代办咨询的便民服务平台,是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下属事业单位。乡镇和街道行政综合服务中心要具备
2、以下职能:(一)行政管理服务职能办理属于乡镇(街道)一级的行政许可事项和具有审批性质的其他事项(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奖励等);受理、审核、转报属于县(市、区)一级的行政审批类事项;办理县(市、区)职能部门赋权的行政审批类事项。(二)便民服务职能办理群众和企业需要的有关证明和社会管理有关手续;办理辖区内有关生产、生活费用的发放和收缴服务、科技下乡服务等有关手续。(三)政策信息咨询服务职能发布国家、省、市、县有关农村的政策信息、;发布建设投资、兴办企业等有关经济发展的产业信息、供求信息,提供法律和政策咨询服务。(四)政府信息公开职能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并
3、依据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提供非保密性政府信息查询。三、建设标准(-)场地建设标准化L机构名称标准化。全市所有乡镇和街道都要设立行政综合服务中心,县(市)所属乡镇(街道)行政综合服务中心名称统一为“XX县(市)XX乡(镇、街道)行政综合服务中心”,区所属乡镇(街道)行政综合服务中心名称统一为“市XX区XX乡(镇、街道)行政综合服务中心”。2 .场地面积标准化。根据辖区人口总量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以满足集中办理政务服务事项为原则,各县(市、区)乡镇和街道因地制宜,新建、改建、扩建行政综合服务中心,其中,“示范型”大厅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标准型”不少于100平方米,“简朴型”不少于50平
4、方米。3 .外观标识标准化。乡镇和街道行政综合服务中心要在醒目位置悬挂“政务服务”标识和统一规范的牌匾标识。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牌匾规格为60CnIX40Cnb钛金牌,弧面,金色,分两行书写。第一行靠左上角书写地名,黑色、黑体。第二行在牌匾中间书写“行政综合服务中心”,大字、红色、方正宋黑简体。4 .一站式服务标准化。乡镇(街道)行政综合服务中心要设在交通便利、方便群众办事的区域,要有专门的固定房屋场所,实行开放式、大厅式或相对集中式办公。全面整合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业务部门基层站所的办公资源,将直接面对企业群众的办事窗口统一到行政综合服务中心,设置一站式服务大厅,实行集中受理、办理。(二)办事
5、服务规范化L统一服务事项。各县(市、区)行政审批局要严格按照加强乡镇和街道审批服务体系建设的若干措施要求,按照省统一制定的乡镇和街道审批服务事项指导清单乡镇和街道基本公共服务事项指导清单要求,积极与当地编办等部门沟通协调,协同县级有关部门分批次做好向乡镇和街道确权赋权工作,制定本地区的赋权事项清单。对于乡镇和街道暂不具备承接能力的事项,各地可结合实际,成熟一批,赋予一批,逐步实现全部赋予。对于未列入指导清单的审批服务事项,各县(市、区)可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扩大乡镇和街道改革效应,探索推动向基层延伸下沉。各县(市、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要指导乡镇和街道行政综合服务中心对职权内的事项、被赋权的事
6、项,编制目录清单,同时进行流程优化,对照清单逐事项制订清晰明确的办事指南、审批流程图、格式文本、示范文本等。2 .统一服务设施。乡镇和街道行政综合服务中心要设置敞开式的综合服务柜台,配备办公电脑、打印机、高拍仪、评价器、服务电话、便民座椅和报纸、宣传页、办事指南取阅架等设施。3 .统一“一枚印章”。乡镇和街道要在成立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的基础上,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乡镇和街道实施的审批服务事项,要统一启用审批服务专用章,替代原乡镇和街道及相关主管部门的业务专用章,新印章具备全省通用的效力。审批服务专用章统一使用圆形,尺寸与部门行政公章相同,字样为“XX县XX乡(镇、街道)审批服务专用章
7、”。同时,要加强对审批服务专用章的管理,严格规范使用程序。4统一信息公开。各县(市、区)要指导乡镇和街道行政综合服务中心通过辑印服务指南、网上公开发布、开通微信公众号、设立在线应询和热线电话等方式,向社会公开政务服务事项信息和办理流程。乡镇和街道行政综合服务中心要在显著位置设置政务公开专区,公开内容包括政务服务事项(窗口部门名称、服务项目名称、办理条件、办事流程、办理时限、收费标准及依据)、人员信息(工作人员去向公示牌、部门名称、工作人员姓名和照片、是否在岗及联系电话)、监督电话等。所有审批服务事项要逐步实现上网公示,并纳入各县(市、区)审批服务平台,实施电子监察。(三)工作机制健全化L实施“
8、一站式”服务。乡镇和街道行政综合服务中心可按照“5X”模式合理设置工作窗口,其中“5”指必须设置市场准入、城乡建设、卫生健康、民生保障、涉军事务5个窗口,“X”指结合实际可设置的窗口,主要有四类:一是上述5类办理量较大的事项分设或增设的窗口;二是设置综合窗口用于归集平时办理量较小的事项如农业、林业、水利、国土等事项;三是进驻部门如公安、税务、社保等设置的窗口;四是设置集打印、复印、照相、咨询为一体的咨询服务窗口,用于咨询引导和其他便民服务。2 .实施“一网办”服务。乡镇和街道行政综合服务中心要利用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冀时办”手机版APP,开展服务事项网上办理,线上线下深度融合。事项确权赋
9、权过程中,做好政务服务网乡镇和街道页面的门户信息、事项信息的确认、补充和完善工作,配置好市网上审批服务平台事项办理流程和人员,及时添加相关机构和人员账户,做好窗口关联等系统管理,确保能网办。探索实行网上预约、网下代办、自助终端等服务模式。3 .健全管理制度。乡镇和街道行政综合服务中心要建立健全和落实首问负责、限时办结、一次性告知、政务公开、AB岗值守、工作人员行为规范、投诉举报、责任追究等制度,并上墙公示。建立健全行政综合服务中心运行考核机制和窗口工作人员奖惩机制,各县(市、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负责制定本辖区行政综合服务中心工作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四)队伍建设专业化L落实人员保障。乡镇和街
10、道要按照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窗口设置数,选派综合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善于沟通协调的工作人员到行政综合服务中心工作,并相对保持固定。进驻乡镇和街道的县级部门人员,要接受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的统一管理。行政综合服务中心后台审批工作由正式人员负责,前台窗口工作人员可选用聘用人员。窗口工作人员的调整、轮换、退回等程序要有相应文件或登记备案。2 .强化业务培训。按照“全科”综合受理模式要求,县级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窗口人员政策法规、审批和服务事项业务指导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确保其熟悉乡镇(街道)职权内和被赋权的服务事项。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定期对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进行服务理念、服
11、务标准、政务礼仪等方面培训。3 .严格内部管理。乡镇和街道行政综合服务中心要严格落实工作制度和纪律,加强窗口服务管理,做到人员服装统一、用语文明、服务热情、办事高效。乡镇、街道要建立健全考评激励机制,强化对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的管理和考核,同时健全外部监督机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四、运行方式(-)线下运行方式及要求乡镇和街道行政综合服务中心所有办件按照即办件、承诺件、补办件、联办件、退回件、代理件六类进行分类办理。L即办件。办事程序简便、申报材料齐全,可当天办结的一般性申请事项,属于即件办。即办件实行即收即办,当场或当日办结,资料及时整理并归档。2 .承诺件。符合办理条件,申报材料齐全,需经现场踏
12、勘或履行规定程序而当日不能办结的申请事项,属于承诺件。承诺件收件后,要认真登记,并承诺办结时限;承诺件受理后,对符合条件的事项,向申请人出具受理通知书,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办结,对不符合条件的事项,要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3 .补办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事项,属于补办件:服务对象的申报材料中已有主件但未带来的;服务对象的申报材料中主件材料不全,服务对象承诺补齐的;服务对象的申报材料中主件完整,少数附件不全但不影响审批的。补办件必须先收件,并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需补齐的材料,办结时限从服务对象补齐材料之日起算。4,联办件。服务对象的申请需经两个或两个以上部门办理的申请事项,属于联办件。主
13、办窗口受理服务对象的申请后,要出具联办件受理通知书交服务对象和相关窗口,各相关窗口接到主办窗口的联系单后,符合本窗口审批条件的,必须在承诺时限内将本部门办理事项办结,不能办理或需要服务对象补充申报材料的,要及时将意见反馈给服务对象和主办窗口。5 .退回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事项,属于退回件:服务对象正式向窗口申请,但申报材料中主件缺少的;服务对象申报材料齐全,但经窗口初审,申请内容明显不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不符合本地发展规划要求的;经现场勘验、调查、核实,不具备批准备件的。实现退回件登记制度,凡属退回件,应如实登记,注明退回原因。退回件应及时书面告知服务对象不予受理的原因。6
14、.代理件。行政综合服务中心无权办理,需报县级相关部门审批的事项,属于代理件。代理件经窗口受理后,由专职代办员负责办结。(二)网上运行方式及要求1 .结合事项确权赋权,完成政务服务网和网上审批系统事项认领、添加等对接工作,及时添加乡级机构和人员账户,做好窗口关联等系统管理。2 .优化服务事项网上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送达等流程,精简无谓证明和繁琐手续,最大限度地缩短办理时限。3 .积极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网上运行,做到服务事项“应上尽上、全程网办”。4 .建立健全网上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实现全部事项全流程动态监督。5 .推进网上政务服务向移动端、热线电话等延伸,为群众提供多样化办事渠道。6 .推进行
15、政综合服务中心与政务服务网乡镇站点深度融合,形成线上线下无缝衔接、合一通办、功能互补的政务服务新模式。五、有关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乡镇和街道行政综合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强部门间沟通协调,成立工作专班,做好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组织实施等工作。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是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的主管单位和责任主体,负责本级进驻事项的组织协调、日常管理和考核指导。县(市、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负责对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的业务指导,组织县级职能部门指导其窗口代理、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等工作,负责督促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落实省、市推动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体系建设等方面的各项要求。(二)推动资源下沉。坚持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倾,推动人财物和权责对称下沉基层,对赋权给乡镇和街道的事权给予相应的人才、技术、资金、网络端口等方面的保障,并完善相关保障措施,确保下沉乡镇和街道的各类资源能够有效承接,系统配套。(三)加强督查指导。县(市、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要严格落实行政综合服务中心对口联系工作制度,指导其建立完善的监督管理、服务评价机制,对事项进驻、服务效能等进行督查;各乡镇(街道)要建立检查制度,定期对行政综合服务中心进行督查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