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高陵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登记备案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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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西安市高陵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登记备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条为规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确认、变动及登记备案管理,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法规和政策规定,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按照“有法依法、有规依规、组为基础、尊位章程”的原则,将全区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信息录入登记答案管理信息平台,进行统一登记备案管理“第三条成员登记备案管理以农村承包经营户(以下简称农户”为单位进行。集体收益分配权以是否拥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为依据,在公安部门办理户籍登记或者迁移手续,不直接作为享有或者丧失集体收益分配权的依据.第二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和农户第四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是指在农村村民
2、自治范围内的村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村内两个以上的农民集体经济组织、乡镇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内,依法享有成员权利、承担成员义务的自然人。第五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登记备案,原则上以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改革时成员身份确认结果为基准,进行初始登记。初始登记之后,农村煲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的取得、变更和丧失,依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法规和政策规定以及本办法第六、七、八条的规定进行登记。第六条依赖本农村集体十地作为生活保障,并在本桀体经济组织生产、生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自然人,取得成员资格。履行法律、法规和规堂规定的义务,符合下列条件之,经申请人书面申请,由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3、,确认成m身份:(一)父母双方均具有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或者父母一方具有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了女自出生时起即取得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收养的子女,自收养关系成立时取得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二)与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结婚,到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生产、生活的原其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原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离婚后回到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生活的。(三)因国防建设或拧其他政策性原因,通过移民搬迁被安置在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原其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四)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或、地方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况。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除符合本条第
4、一款规定的情形外,一般不得被认定为成员。第七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不因卜.列原因丧失:()因外出经商、务工等原因,脱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生产、生活的;(r)因在大中专院校学习、服义务兵或初级以卜士官兵役等原因被注捐、迁出常住户口的:(1)因服刑、劳动教养等原因被注销,迁出常住户口的:(四)放弃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五)妇女离婚后仍然在本集体生产生活的:(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况。第八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下列原因丧失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一)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二)已经取得其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三)自愿书面申请放弃农村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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