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中心仪器设备损坏(遗失)赔偿制度.docx
《工程中心仪器设备损坏(遗失)赔偿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工程中心仪器设备损坏(遗失)赔偿制度.docx(1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工程中心仪器设备损坏(遗失)赔偿制度1 .在发生损坏、遗失仪器设备的事故后,应迅速查明情况和原因,当事人要及时上交书面报告,详细说明情况,实验室主任应及时妥善处理,并上报学校有关部门。2 .由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领导组成事故鉴定小组查证:凡属责任事故,当事人要承担责任和经济赔偿;凡属非责任事故,可以不赔偿,但要研究事故成因,防止再次发生。3 .计算经济赔偿时可考虑以下情况:(1)损坏、遗失零配件的,只计算零配件的损失价值;(2)局部损坏可以修复的,只计算修理费;(3)损坏后质量显著下降,但仍能使用的,应按其质量下降程度酌情计算损失价值;(4)损坏或遗失仪器设备一般可按新旧程度合理折旧。4 .赔偿费的偿还期一般不得超过半年,如果赔偿金额较大,赔偿者一次交款有困难时,可申请分期或缓期交清,属于几个人共同承担责任事故的,应根据各人责任大小和认识态度分别承担赔偿费。5 .赔偿费的收入只能作为修理或补充仪器设备的经费。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工程 中心 仪器设备 损坏 遗失 赔偿 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