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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福州市长乐区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目录1总则1Ll编制目的1L2编制依据1L3适用范围1L4工作原则1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12.1组织机构12.2组织机构职责23监测预报、预警与预防93.1 监测预报和预警信息93.2 预警103.3 预防114响应工作114.1总体要求114.2 防暴雨或防洪响应124.3 防台风响应195善后工作的要求276保障措施286. 1队伍保障286.2 供电保障286.3 信息保障296.4 4交通运输保障296.5 治安保障296.6 物资保障296.7 卫生保障306.8 生活保障306.9 资金保障307宣传、培训和演练307. 1宣传教育307.2培训317
2、.3演习318附则318. 1奖励与责任追究318. 2预案解释部门318. 3预案管理与更新318. 4预案实施时间32福州市长乐区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1总则8.2 编制目的为进一步做好暴雨、洪水、台风的防范与处置工作,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保证防汛抗灾工作有序、高效进行,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8.3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福建省水法实施办法、福建省防洪条例和福建省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福州市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福州市长乐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福州市长乐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等。8.4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区范围内发生暴雨、洪水、台风灾害及其引
3、发的次生衍生灾害时的预防和处置。8.5 工作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2.1组织机构区政府成立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区防指),负责领导、指挥全区防汛抗灾工作,其办事机构为防汛办,根据机构改革要求,防汛办并入应急管理局,由应急管理局和水利局合署办公,防汛办办公地点仍在水利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设立防汛抗旱指挥机构(以下简称乡镇(街道)防指),在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同级政府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防汛抗灾工作。有关部门、行业可根据需要设立部门、行业的防汛抗旱指
4、挥机构,负责本部门、本行业的防汛抗灾工作。区防指组成:总指挥:区政府区长。常务副总指挥: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副总指挥:区人武部部长、区政府副区长、公安局局长、区政府三级调研员、区政府办主任、应急管理局局长、水利局局长、农业农村局局长、气象局局长等单位领导。成员:区委办、区政府办、区委宣传部、福州新区管委会(新城指挥部)综合协调办行政处、发改局、财政局、教育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卫生健康局、林业局、海洋与渔业局、文化体育和旅游局、长乐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消防救援大队、融媒体中心、粮储局、工兵防化支队、水利局、应急管理局、供电公司、福建广电网络集团
5、长乐分公司、中国电信长乐分公司、中国移动长乐分公司、中国联通长乐分公司、福州长乐海事处等单位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2.2组织机构职责2.2. 1区防指职责(1)统一指挥全区防汛抗灾工作,宣布启动、调整、结束区防指防暴雨、洪水、台风应急响应。(2)在区政府和上级防指的领导下,贯彻执行相关决定、指令。(3)组织召开各乡镇(街道)防指、区防指各成员单位参加的防汛抗灾工作会议,分析评估暴雨、洪水、台风灾害,安排部署防灾救灾工作,制定各项防灾救灾应急措施。(4)下达抗灾抢险、中型水库泄洪等调度命令,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监督。(5)组织协调应急队伍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必要时动员社会参与抢险救灾,指导灾后恢复
6、和重建。(6)组织气象、水利、应急、海洋与渔业、资规、住建等相关部门领导和技术人员,分析会商暴雨、洪水、台风发展趋势,提出防御部署意见。(7)负责区级防汛抢险物资、器材的添置、储备、调剂和管理,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抢险物资、器材的储备和管理。2.2.2区防汛办职责(1)及时掌握汛情、工情、险情和灾情,向区委、区政府、区防指有关领导报告并对外发布汛情、灾情。(2)提出暴雨、洪水、台风的防御重点和措施等建议意见,为区防指提供决策依据。及时传达区防指的指令,完成交办任务;督促各项防暴雨、防洪、防台风、救灾措施的落实。(3)负责全区防汛抗旱的日常管理工作。2.2.3区防指成员单位职责(1)区人武部:根据区
7、防指的要求,组织民兵预备役参加抢险救灾行动,协助当地政府转移、解救危险地带的群众。加强与驻航部队的联系,协助区防指联络和协调驻航部队抢险力量参加抢险救灾行动。(2)区公安局:负责维护抗灾救灾期间的社会治安秩序和舆情监控和处置,及时疏导交通,保证防汛抢险救灾车辆优先通行,负责实施交通管制。依法打击盗窃防汛防台风物资和破坏、盗窃防汛防台风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妥善处置因防汛防台风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协助当地政府转移危险地带的群众。(3)区水利局:负责组织、协调、指导防汛防台风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全区水利工程防汛防台风工作,提出防汛防台风应急措施,做好在建水利工程的安全度汛工作。(4)区应急管理局
8、:负责组织、协调、指导防汛防台风的日常工作,负责监督、指导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储存企业的安全度汛工作。监督、指导相关部门、行业加强对生产、运输、工程建设项目等安全度汛工作的检查,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和应急救援措施,防止因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受灾地区开展报灾核灾、灾民救助、人员转移安置及民房恢复重建等工作,及时掌握灾情信息和救灾情况并上报区防指。组织开展、接收救灾捐赠款物等工作,管理、分配本级和上级救助受灾群众的款物。(5)区农业农村局、林业局:指导“三农”(农业、农村、农民)防汛防台风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农牧业、林业的防汛防台风工作,若遇农林
9、作物收获季节,应组织台风可能影响地区进行抢收。负责提出“三农”受灾救助政策、措施的建议。帮助灾区组织农业生产自救和灾后恢复生产,做好灾区动物疫病和作物病虫害防治工作。(6)区气象局:负责气象预测预报工作,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暴雨、台风等灾害性天气预警警报。对强降水、台风等灾害性天气趋势作出分析和预报,并及时报区委、区政府、区防指和有关成员单位。及时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号,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通过媒体向社会公众滚动播报。(7)区委宣传部:正确把握全区防汛防台风宣传的导向,及时组织、指导、协调新闻单位做好防灾抗灾救灾新闻宣传工作,报道社会力量援助、援建等新闻,做好舆情处置和舆论引导,积极引导职能部门和
10、相关乡镇(街道)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的问题,引导社会正能量,避免网络舆论炒作。负责中央、省、福州市各新闻媒体和境外新闻媒体的采访接待安排工作。(8)区福州新区管委会(新城指挥部)综合协调办行政处:负责做好滨海新城防汛防台风各项工作。(9)区发改局:指导防洪防潮排涝工程和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协助有关部门落实对重点防洪防潮排涝工程和主要流域治理项目建设、投资计划的协调安排。(10)区财政局:组织实施防洪防潮排涝工程应急除险加固和抢险救灾经费预算,及时下拨并监督使用。与区防指以及区直相关部门共同向省、福州市争取防汛防台风和抢险救灾经费,并及时下拨和监督使用。(H)区教育局:负责组织、指导
11、、监督各级各类学校做好防汛防台风工作,及时组织、监督、指导学校做好危、漏校舍的维修加固和师生的安全防范工作。负责组织做好中高考等重大活动的防汛防台风安全工作,对在校学生进行防汛防台风知识宣传。(12)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组织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调查,指导监督各乡镇(街道)落实地灾巡查、监测和工程治理、搬迁避让等防治措施,组织应急专业队伍,为防御突发地质灾害提供应急技术支撑。(13)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组织、指导商贸、外资和工矿企业做好防汛防台风工作,督促指导企业组建防汛防台风应急抢险队伍,储备抢险救灾物资。抗灾救灾期间做好群众生活必须品和区场供应。协助地方政府做好参与抢险救
12、灾驻航部队的后勤保障工作。协调、指导电力部门做好电力调度工作,确保防汛用电保障。(14)区住建局:组织、指导建设行业的防汛防台风工作。负责组建本系统的专业抢险队伍。抗灾期间,及时组织做好建筑工地抗灾、城区排水、排除渍涝工作,做好树木抗台加固工作,做好内河水面垃圾的清理上岸;负责组织、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做好物业服务项目防洪、防台风工作,督促物业服务企业组建抢险队伍,储备抢险救灾物资。灾后及时组织做好清除城区积水、恢复城区供水、供气,组织做好城区环境卫生清理。(15)区交通运输局、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负责组织、指导做好全区的公路(桥、涵)的防汛防台风工作。负责组建本系统专业抢险队伍。协调关闭高速公路。
13、负责公路(桥、涵)在建工程安全度汛工作,及时抢修公路(桥、涵)水毁工程,保障交通干线畅通。组织运力做好转移危险地带群众和防汛防台风物资的运输工作。负责组织、指挥辖管水域运输船舶、浮动设施的防汛防台风工作,及时发布航行通告,必要时进行水上交通管制。当船舶、浮动设施遇险时,配合做好漂移船舶应急处置和水上搜寻救助工作。(16)区卫生健康局:负责组建医疗救护和疾病预防控制专业队伍,做好抗灾期间的医疗救护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特别是疫情期间),灾后做好防病、治病及防疫工作。(17)区海洋与渔业局:负责全区海洋渔业防台风工作。台风期间,监督、指导相关乡镇(街道)做好海上渔船回港、渔排人员上岸避风工作,及时掌
14、握最新情况,并统计上报区防指。负责做好避风港的规划与监督管理工作。配合当地政府开展渔业防台风知识宣传,指导渔业的防洪安全。负责提出渔业受灾救助政策、措施的建议,帮助灾区组织渔业生产自救和灾后恢复生产。(18)区融媒体中心:负责监督、指导所属各单位做好防汛防台风宣传工作,特别是当接到区气象、防汛部门提供的灾害性暴雨、洪水、台风信息和防汛防台风通知时,应督促指导电视台及时滚动向公众播发。及时准确宣传报道汛情、灾情和相关地区防汛防台风动态,做好有关声像资料收集、汇编和保存工作。(19)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负责组织、指导全区旅行社、星级饭店、A级旅游景区(点)做好防汛防台风工作,积极协助有关部门督促各
15、相关旅游企事业单位做好宣传,督促相关乡镇(街道)加强对辖区内的A级旅游景区(点)的安全检查,及时采取适时关闭A级旅游景区(点)等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游客及工作人员安全。(20)区消防救援大队:根据区防指的要求,组织所属部队参加重大抢险救灾行动,协助当地政府转移、解救危险地带的群众。(21)区粮储局:负责区级防汛抢险麻袋和编织袋的物资储备、管理,做好区防指下达的抢险物资调配供应工作。负责非常时期供应灾区的粮食调配。(22)区供电公司:负责做好防汛防台风用电保障工作,保障全区防汛等重要部门的工作用电。及时调度解决应急电源,解决防洪、排涝、工程抢险、救灾等方面的电力需要。及时抢修受损的电力设施,恢复正常供电。(23)广电网络公司:负责做好广电传输网络保障工作。负责做好区防指和各乡镇(街道)应急视频会商指挥系统光缆线路及附属设备运行维护工作。(24)区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负责做好汛期通信保障工作,保障全区防汛等重要部门的通讯畅通,确保雨情、水情、汛情等防汛防台风信息和调度指令传递的通讯畅通,协调调度应急通信设施。负责实施防汛防台风公益短信的播发。(25)福州长乐海事处:负责组织、指挥辖区内海上交通运输船舶、设施的防台风工作。及时发布航行警告,必要时进行海上及辖管水域交通管制。防汛防台风期间,当船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