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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党纪学习教育研讨发言提纲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党章第四十条规定:党的纪律主要包括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以下简称“六大纪律“六大纪律”之间相互联系、相互统一,涵盖了党的纪律各个方面,体现了对党员的高标准严要求,为保持党的肌体健康、维护党的团结统一提供了有力武器,为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完成党的各项任务提供了重要的纪律保障。同时,新修订的条例在分则部分分别就违反“六大纪律”作出了明确规定,使全面从严治党的尺子越来越清晰。一、政治纪律是最重要的纪律,要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党的政治纪律是党根据不同时
2、期政治任务的要求,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的政治活动和政治行为的基本要求,是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在政治生活中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在“六大纪律”中,排在第一位的是政治纪律,目的是通过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动其他纪律严起来。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严明党的纪律,首要的就是严明政治纪律。党的纪律是多方面的,但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重要基础。”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如果不讲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就等于没有灵魂,就没有方向。因此,讲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党的组织纪律是党的组织和党员必须遵守和维护党在组织上团结统一的行为准则,是处理党组织之间和党组织与党员之间关系的
3、纪律。党员个人只有服从组织,听从组织安排,服从组织决定,老实做人、做老实人,才能更好贯彻落实组织交办的任务。在具体工作中,要正确处理好个人与组织、下级与上级、少数与多数的关系,树立起牢固自觉的组织观念、纪律意识。如果不讲组织纪律,就有可能导致组织涣散、纪律涣散。众观这些年来我们查处的案件,一些党员干部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不执行党组织作出的决定,借集体名义搞集体违规;一些党员干部不认真填报个人有关事项,隐瞒不报,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不报告个人去向;一些党员干部在选举中违背组织原则搞非组织活动;一些党员干部在干部录用、考核、职务职级晋升中隐瞒、歪曲事实真相,利用职权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等。这些都是
4、不遵守党的组织纪律的表现和行为。作为县委常委班子,我们要做到几点要求。一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认真贯彻地方党委工作条例,发挥县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凡“三重一大”必须提交常委会研究决定。二是坚持组织原则。在处理组织关系、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要坚持公平公正,不拉帮结派、不优亲厚友、不搞个人说了算,严格用党的组织纪律办事。三是工作上要服从组织。相信组织、服从组织,是党的组织纪律,是党员最基本的品质。我们要按照党章规定的“四个服从”要求,个人要服从组织。具体工作中,党组织决定的事要照办,不打折扣;组织交给的任务,认真抓落实;重大问题要及时请
5、示报告,不越权越位搞变通等。三、廉洁纪律是政治清明的重要保障,要做廉洁奉公的清廉人党的廉洁纪律是以法律法规形式规定的指导、调整、约束、规范党员廉洁从政行为的准则,是党员的行为规范。廉洁纪律是全体共产党员廉洁自律的规范,是政治清明的重要保证。党员干部要时刻紧绷党纪国法这根弦,在思想深处筑牢纪律规矩的防线,在廉洁上做到自身正、自身净、自身硬,做一名廉洁奉公的清廉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要做到自身廉,必须做到两点。一是自身要廉。打铁还需自身硬,讲的就是这个道理。自己要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则。坚持不该
6、要的不要、不该拿的不拿、不该去的地方不去,保持两袖清风、一身正气的政治本色。二是要管好身边人。条例第八章关于违反廉洁纪律行为中,我看很大程度上党员干部纵容、默放自己的配偶、子女以及身边工作人员发生的行为。领导干部的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都具有身边人的特殊身份,具备利用领导干部的权力和影响搞特权、搞腐败。如果我们对家属和身边人缺乏约束的监管,放任自流、听之任之,就会将领导干部拖入违纪违法的道路,最终损害党的形象、侵蚀党的肌体。领导干部要处理好个人私事、家事与公事的关系,禁止利用职权或影响力为家属亲友谋求特殊照顾;注重家风家教,管好亲属和子女,规范配偶子女从业行为,禁止家属亲友插手领导干部职权范围
7、内的工作、插手人事安排等。四、群众纪律是党的性质和宗旨的具体体现,要做服务群众的贴心人党的群众纪律是党组织和党员处理与人民群众之间关系的行为规范,也是党处理党群关系的准则。党员干部要始终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做服务群众的贴心人。我们党在革命战争时期,靠是的严明的群众纪律,赢得人民群众地拥护和支持,“不拿群众一针一线”成为中国共产党人初心使命的生动写照。新时代,我们党同样要严守党的群众纪律,在任何时候都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同群众同甘共苦,保持最密切的联系,不允许任何党员脱离群众,凌驾于群众之上。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在严守群
8、众纪律上,一是不得侵害群众利益。各级各有关部门以及党员领导干部不得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加重群众负担;不得违反有关规定扣留、收缴群众款物或者处罚群众;不得克扣群众财物,或者违反有关规定拖欠群众钱款;不得在管理、服务活动中违反有关规定向群众收取费用;不得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刁难群众、吃拿卡要;不得干涉生产经营自主权,致使群众财产遭受较大损失;不得在社会保障、政策扶持、乡村振兴、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优亲厚友、明显有失公平。二是不得欺压群众、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领导干部不得利用宗族或者黑恶势力等欺压群众;不得纵容涉黑涉恶活动、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这条是近年来我们开展扫黑除
9、恶的重点,有些领导干部热衷于为黑恶势力“站台”、“趁门面”,实际上有不可告人的秘密。去年查处XX案件中,原村委会主任XX长期利用宗族欺压群众,在矿山开采中“黑吃黑”,侵害群众利益,最终被公安机关打掉。三是不得漠视群众利益。领导干部在对待群众利益上,如果不作为、乱作为,也是违反群众纪律的,特别是对涉及群众生产、生活等切身利益的问题依照政策或者有关规定能解决而不及时解决,庸懒无为、效率低下,造成不良影响的;对符合政策的群众诉求消极应付、推诿扯皮,损害党群、干群关系的,都要受到纪律处分。工作中,如果对待群众态度恶劣、简单粗暴,造成不良影响;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损害群众利益;盲目举债、铺摊子、上项目,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致使国家、集体或者群众财产和利益遭受较大损失的,都要受到纪律处分。五、工作纪律是党的各项工作正常开展的重要保证,要做履职尽责的担当人党的工作纪律是党组织和党员在工作中必须遵循的规范和准则。党员干部严守工作纪律,是做好工作的基本保障。如果不讲工作纪律,工作中不负责任或者疏于管理,贯彻执行、检查督促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力,就有可能给党和国家以及人民利益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