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有限责任公司章程(通用文本+备选条款+适用2024版公司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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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般有限责任公司章程(通用文本+备选条款+适用2024版公司法)要点1.有限贵任公司全体股东共同签订的内部纲领性文件,根据2024年新公司法对公司基本信息、股东出资、公司治理机构、财务会计等进行了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制定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经全体股东讨论,共同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法人属性本公司系依法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以卜简称公司),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第二章公司基本信息第三条公司的名称和住所(一)公司名称:请填充。(二)公司住所:请填充。第四条公司经营范围(一)公司经营范围:请填充。(一)公司股东会由全体
2、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二)股东会职权股权会行使下列职权:(I)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2)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3)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4)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5)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6)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7)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8)修改公司章程;(9)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三)股东会决议通过方式:按公司法等法规处理。(四)公司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认缴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五)定期会议公司每年年初召开一次股东会会议。(六)临时会议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
3、,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七)股东会的召集与主持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公司仅设一名董事时即由董事召集、主持。(八)股东会的通知在年度股东会召开15个工作口前以书面方式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会将于会议召开10个工作日前以书面方式通知各股东。(九)股东会会议记录股东会应有会议记录,由会议主持人指定人员负贡会议记录。第十条董事会(一)公司董事会是股东会的执行机构。(二)公司董事会人选与构成:(1)董事会人数:一名。其中:方有权提名一名董事人选。方有权提名.名董事人选。(2)董事长人选:从一方提名的董事人选中选举产生。(3
4、)副董事长人选:从.方提名的董事人选中选举产生。(三)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四)任何董事死亡、丧失行为能力、被撤职或辞职,视为董事会席位出缺,应由提名该董事的一方另行提名,由股东会在提名的人选中选举,继任董事应在出缺董事的剩余任期内担任董事职务。(五)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行使职权。(六)董事会决议方式1.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董事一人一票。2.董事会对具体事项作出决议,须经过半数董事通过。第十一条监事会(一)监事人选与构成:监事会人数:一名职工监事:一名,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会等形式选举产生。其余监事:一有权提名.名监事;.有权提名
5、.名监事。监事会主席:由一提名的监事担任。(二)监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三)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行使职权。第十二条法定代表人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芾事长担任。第五章公司财务、会计与利润分配第十三条财务会计(一)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制定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二)公司除法定的会计账簿外,将不另立会计账簿。公司的资产,不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三)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事务所由董事会决定。第十四条利润分配公司税后净利润按全体股东的实缴出资比例分配。第六章公司解散与清算第十五条公司解散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I)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
6、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2)股东会决议解散;(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5)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予以解散。第十六条清算分配(一)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弊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向分配%(仃分之),向分配(百分之)。第七章股东会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第十七条注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一)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二)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但公司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的
7、除外;(三)股东会决议解散或者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决议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第八章附则第十八条章程的解狎公司章程由公司董事会(只设一名董事时则由董事)负责解释。股东或监事对董事会解释有异议的,可以按照公司渤程规定的提案程序向股东会提案,由股东会通过决议对争议条款及事项明确解释。第十九条效力(一)公司章程经股东签名或盖章后,自公司成立之日起生效:公司成立后修改公司堂程的,依据通过的有效修订决议生效。如法律规定章程及章程修订需经批准,则还需要履行相应批准程序。(二)公司章程IiI生效之口起,即成为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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