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饮料预制菜等企业进驻标准厂房扶持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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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怀集县食品饮料预制菜等企业进驻标准厂房扶持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部署要求,加快推动“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实施,支持我县食品饮料预制菜产业集聚发展,促进食品饮料预制菜生产企业和促进乡镇产业振兴类、注册地在各乡镇(不包括怀城街道、幸福街道)的加工部分搬迁入园发展的企业快落地、快投产,根据广东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条例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高质量建设制造强省的意见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食品饮料预制菜产业是指食品生产、饮料、预加工食品等行业。第三条标准厂房是指现有政府投资建设的在规定区域内统一规划,具有通用性、配套性
2、、集约性等特点,主要为中小工业企业集聚发展和外来工业投资项目用作生产经营场所的厂房。第二章扶持对象第四条扶持对象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在我县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正常生产经营的工业制造业企业。(一)项目属于最新的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鼓励类和允许类工业项目。(三)必须是新引进落地或搬迁入园(广佛肇经济合作区,下同)的规模以下食品饮料预制菜生产企业或为了推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乡镇产业振兴,注册地在各乡镇(不包括怀城街道、幸福街道)的加工部分搬迁入园发展的企业。(四)必须是租用园区标准厂房进行投资、投产的企业。第三章扶持方向第五条支持企业租用政府标准厂房投资、投产。第
3、四章扶持方式第六条对租用政府标准厂房的食品饮料预制菜生产企业、注册地在各乡镇(不包括怀城街道、幸福街道)的加工部分搬迁入园发展的企业给予扶持。扶持标准如下:(一)企业签订标准厂房租用合同后,第一年租金全免,第二年租金按50%收取。(二)食品饮料预制菜生产企业在本办法实施期间企业年度新增主营业务收入在2000万元以上,并成功申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统计入库后,第三年租金继续按50%收取。(三)为了推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乡镇产业振兴,注册地在各乡镇(不包括怀城街道、幸福街道)的加工部分搬迁入园发展的企业第三年租金继续按50%收取。(四)企业享受租金减免年限最多不超过三年。第五章申请与管理第七条项目单位进驻标准厂房前先向怀集县投资促进中心提出项目准入申请,经部门联审后报县政府批准.第八条项目获得准入后,由广佛肇(怀集)经济合作区投费开发有限公司按照相关程序进行租金减免.第九条新“入规”企业必须在库三年以上,并须严格按照承诺书要求履行相关义务,发现不符合扶持条件的,广佛肇(怀集)经济合作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可以解除租赁合同,并追缴其所得的租金减免金额。第六章附则第十条本办法与我县相关政策措施有重叠、交叉的,按照“从优、从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第十一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止.本办法由怀集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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