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实施方案.docx
《省直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实施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省直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实施方案.docx(6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省直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国办发(2017)26号),切实做好省直机关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按照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等5部门关于推进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国管节能(2017)180号)要求,结合省直公共机构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认真落实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14次会议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部署,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加快构建“管理规范、运转顺畅、处理有效”的省直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机制,努力做到应分尽分、应收尽收,发挥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在生活
2、垃圾分类工作的示范引领作用。二、工作目标2017年底前,省直党政机关率先实现生活垃圾强制分类,2018年底前,省直其他公共机构实现生活垃圾强制分类,为全社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供有益管理经验和模式。三、生活垃圾分类原则(-)分类方法以干湿分类为基础,将生活垃圾分为有害垃圾、餐厨垃圾(湿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干垃圾)四类,并分类投放至收集容器。(二)分类标识颜色红色为有害垃圾收集容器;绿色为餐厨垃圾(湿垃圾)收集容器;蓝色为可回收物收集容器;灰色为其他垃圾(干垃圾)收集容器。四、工作重点(-淞建管理规范的分类容器布局。应按照“因地制宜、简明易行”的原则,根据单位实际情况配齐、配足生活垃圾分类
3、收集容器与暂存空间。收集容器应按垃圾类别区分明显的标识颜色。在办公区域集中设置有害垃圾收集容器。每个办公室设置其他垃圾收集容器和废纸张回收容器。在楼梯间、楼层廊道等区域,设置可回收物收集容器(或空间)、其他垃圾收集容器。在卫生间设置小型其他垃圾收集容器。在食堂等餐饮服务场所设置餐厨垃圾和其他垃圾收集容器。各公共机构应在垃圾集中存放区域配置与城管部门生活垃圾收运系统相配套的240升或120升标准容器。(二)构建运转顺畅的分类投放机制。应严格按照垃圾分类要求,将生活垃圾分别投放至对应的收集容器。将有害垃圾单独投放至“有害垃圾桶”内或固定回收点,投放时不应弄破有害垃圾的容器或包装物,灯管、温度计等易
4、碎的有害垃圾应用纸或布包裹后投放。将餐厨垃圾投放至专门收集容器内,投放时应避免餐具、塑料、饮料瓶罐、废纸等不利于后续处理的杂质混入。将可回收物单独投放至“可回收物桶”内或固定回收点,废纸类投放前,应去除塑料封面(套)、钉针等,并铺平叠好,加以捆绑,瓶罐等容器应倒空内装物,饮料软包装应抽出吸管并压平,纸、塑料、金属等混杂的物品应尽可能按属性分开。废旧电子电器应集中暂存在库房或其他暂存区域。其他垃圾应投放至“其他垃圾桶(不可回收物)”内。(三)构建处理有效的分类收运体系。应完善垃圾收运环节,有效促进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两网融合”。以公共机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为基础,委托具备资质的公共机构废旧商品
5、回收承办企业对有害垃圾、可回收物进行集中处理。处理废弃电器电子类产品应规范履行资产处置程序,并符合保密规定和要求。单位食堂的餐厨垃圾、其他垃圾应委托辖区城管环卫部门统一组织收运,做到“日产日清”,严禁自行处理餐厨垃圾,避免流入非法处理渠道造成危害。五、工作措施(-)加强协调联动。垃圾分类需要各职能部门和社会力量的齐心协力。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省直各单位要做好与辖区城管环卫部门相关衔接工作,城管环卫等部门要支持配合辖区内公共机构做好垃圾分类工作,适应和满足公共机构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需求,形成有效的垃圾分类末端处理环节。省直各单位要加强与公共机构废旧商品回收承办企业的配合工作,建立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省直 公共 机构 生活 垃圾 强制 分类 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