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家庭托育点建设的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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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加快家庭托育点建设的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有关要求,推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高质量发展,不断增加婴幼儿照护服务供给,拓展托育服务广度和范围,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两年试点先行,三年全面铺开,五年巩固提升”的总体安排,以支持开展家庭托育为主要任务,不断加大家庭托育政策宣传、家庭托育技能培训、家庭照护专业指导等工作的推进力度,构筑“政府推动、社会参与,家庭为主、专业指导,安全健康、科学规范”的服务供给体系,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健康有序发展。二、主要任务(-)建立托育服务
2、网络县妇幼保健院建立1处高标准的县级婴幼儿托育中心示范点。各镇街卫生院成立以婴幼儿保健、儿童健康发展评估、家庭课堂为主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各镇(街、园、区)分别建成至少1处托育机构或在公办幼儿园开设托班。各村(社区)至少建成1处家庭托育点。全县形成县妇幼保健院托育中心、镇街卫生院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托育机构或家庭托育点“三位一体”的托育服务网络。2022年底,县妇幼保健院婴幼儿托育中心基本建成,各镇(街、园、区)分别创建2处家庭托育示范点。2024年底,托育服务网络全部建成。2025年底,全面完成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4.5个的目标,婴幼儿照护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家庭托育服务
3、规范开展。(二)加大科学育儿知识宣传力度由县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牵头,以县妇幼保健院托育中心为宣传主体,采用线上线下结合方式,多种形式传播科学育儿知识,不断提高婴幼儿家庭科学育儿能力。利用互联网等信息化手段,发挥信息化平台、手机客户端等作用,开设线上母婴课堂、早教指导、热线解答等栏目,扩大科学育儿知识传播范围和力度。县妇幼保健院托育中心、镇街卫生院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分别通过举办亲子活动、健康讲座、家长课堂等方式,每月开展家庭育儿现场指导。(三)做好从业人员技能培训和指导由县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牵头,开设婴幼儿养育、早期发展指导、膳食营养、生长发育、心理发展、疾病防控、健康护理等课程,为
4、有意愿从事家庭托育服务的从业人员提供培训服务。县妇幼保健院托育中心联合各镇街卫生院加强对辖区内托育机构和家庭托育点儿童保健、膳食营养、疾病防控等方面的技术指导,建立镇街卫生院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每月定期入户指导制度,及时规范照护标准,提高家庭托育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不断提升婴幼儿照护能力。(四)规范家庭托育监督管理制定出台临胞县家庭托育点管理规范和登记备案办法(试行),稳步推进家庭托育点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成立由县卫健、公安、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组,参照国家卫健委托育机构管理规范(试行)和托育机构登记和备案办法(试行)要求,采取日常检查和随机抽查等方式,加大对家庭托育点的监督管
5、理和处罚力度,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托育从业人员和托育点黑名单,对2次列入黑名单的托育点取消托育资格。三、设置方式和标准(-)家庭托育点范围根据03岁婴幼儿分布数量,由个人或机构在居民住宅中,以收费的形式为婴幼儿提供托育服务,分年龄为(Tl岁婴儿家庭提供“以养为主”的家庭指导、为广2岁幼儿家庭提供“养教结合”的家庭托育混合服务和为23岁幼儿家庭提供多元化可选择的托育服务工作模式,就近为有需要的家庭开展全日托、半日托、临时托、计时托服务。支持具备保教师、育婴师、保育员等职业资格的从业人员提供家庭小型化托育服务,建立家庭托育点,为有需要的家庭提供一对一、一对多婴幼儿照护服务。支持已完成登记和备案的托育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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