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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洪洞县粮食应急预案1 总则1.1 编制目的建立健全粮食应急响应机制,提高预警和应对能力,规范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效监测和控制因重大自然灾害、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或者其他原因引起的粮食(含食用油,下同)市场供求异常波动,保障全县粮食市场基本稳定,维护正常的粮食流通秩序。1.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根食流通管理条例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西省储备粮管理暂行规定山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山西省粮食应急预案临汾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根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实施意见临汾市粮食应急预案临汾市储备粮管理办法洪
2、洞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全县行政区域内,因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疫情、供求关系波动等原因出现群众集中抢购、粮食脱销断档、价格大幅度波动等情况,对原粮及成品粮油采购、调拨、加工、运输、供应和进口等方面的应对工作。1.4 工作原则1.4.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和健康需要作为应急处置的首要任务,提高防范突发事件的意识。加强对粮食市场动态的跟踪监测和侦警,随时掌握出现的波动和苗头,提前做好应对准备,防患于未然。1.4.2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要求分级组织应对。出现国家级、
3、省级、市级粮食应急状态时,在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统一指挥下开展粮食应急工作;出现县级粮食应急状态时,由县政府开展粮食应急工作。1.4.3 反应及时、处置果断。出现粮食应急状态时立即做出反应,及时报告有关情况,迅速果断采取粮食应急响应措施,确保应急处置取得实效。1.4.4资源共享、协同行动。在明确责任的基础上建立粮食应急资源共享和协调联动机制。启动应急响应时,各成员单位之间协同行动、合力应对,及时消除市场异常波动情况。1.4.5依法处置、科学应对。充分运用科学手段和信息化技术,加强监测预警和分析研判的科学性,依法依规做好粮食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效消除粮食应急状态,最大限度减少损失。1.5 等级
4、划分按照国家粮食应急预案、山西省粮食应急预案、临汾市粮食应急预案规定,国家级粮食应急状态为I级,省级粮食应急状态为11级,市粮食应急状态分为In级。根据临汾市粮食应急预案规定,我县粮食应急状态为县级(IV级)。1.5.1 县级(IV级)应急状态按照粮食市场不同供求异常波动发生的范围、价格上涨幅度以及社会影响程度,本预案将县级(IV级)粮食应急状态划分为紧张、紧急、特急三种状态。(I)紧张状态:全县范围内粮食价格持续一周内上涨30%以上50%以下;县内3个以下乡(镇)出现粮食应急状态,销量明显上升,库存明显下降,群众出现恐慌情绪;超过事发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处置能力以及县政府认为需要按照县级粮食
5、应急状态应对的情况。(2)紧急状态:全县范围内粮食价格在一周内上涨50%以上100%以下;县内3个及以上9个以下的乡(镇)出现粮食应急状态,出现较大范围抢购现象,并已相继出现粮食供应紧张,个别地区出现粮食脱销,群众情绪比较恐慌。(3)特急状态:全县范围内粮食价格在一周内上涨100%以上;县内9个及以上的乡(镇)或大槐树镇范围内出现粮食应急状态,全县范围出现群众大量抢购现象,粮食供应十分紧张,全县大部分区域出现粮食脱销断档,群众情绪极度恐慌;超过县政府处置能力和县政府认为需要按照市级粮食应急状态来应对的情况。1.6 预案体系本预案为洪洞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县级社会安全
6、事件类应急预案,统领全县粮食应急处置工作。本预案与临汾市粮食应急预案相衔接。2 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2.1 洪洞县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及职责县政府成立洪洞县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以下简称县粮食应急指挥部),由其统一领导、指挥全县粮食应急状态应对工作。总指挥:分管粮食工作的副县长副总指挥:县政府办协管副主任、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主任成员:县委宣传部、县应急管理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县教育科技局、县商务局、县融媒体中心、县网络中心、县人民武装部、国
7、网山西省电力公司洪洞县供电公司、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洪洞县支行等单位有关负责人。主要职责:(I)领导和指挥全县粮食应急状态应对工作,配合做好国家级(I级)、省级(口级)、市级(In级)粮食应急状态应对工作;组织开展县级(IV级)粮食应急状态应对工作。(2)根据全县粮食市场供求形势,判断粮食应急状态级别,决定启动或结束县级粮食应急响应,开展应急处置。(3)报请县政府授权动用县级储备粮、依法采取相关干预措施和本预案以外的其他应急措施。(4)根据需要,向市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提出调控申请,并按照临汾市粮食应急预案要求,完成各项应急任务。(5)及时向县政府报告粮食市场供求变化和粮食应急状态研判情况,并负责粮
8、食应急工作信息发布。(6)完成县政府下达的其他粮食应急任务。县粮食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工作职责见附件3。2.2 县粮食应急指葬部办公室及职责县粮食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发展和改革局下属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办公室主任由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主任担任,成员由县指挥部成员单位分管领导组成。发生紧张及以上粮食应急状态时,县粮食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集中办公,履行粮食应急处置相关职责。(1)负责日常粮食应急工作,做好县根食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日常联络工作。(2)监控粮食市场,收集和传递相关信息。根据粮食市场监测预警信息和报告的信息,组织评估粮食应急状态级别,向县粮食应急指挥部提出干预措施等应急行动建议。
9、(3)按照县粮食应急指挥部指示,召集成员单位组织落实具体应急措施,督促、检查应急措施的实施.(4)指导和督促、检查成员单位和乡镇应对方案的制定、组织实施,协调有关成员单位组成联合工作组应对我县粮食应急工作。(5)综合有关情况,起草有关文件,负责县粮食应急指挥部文档资料的整理和归档。(6)组织粮食应急工作新闻发布,协调有关成员单位做好粮食市场供求舆情引导。(7)负责洪洞县粮食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工作。组织粮食应急相关宣传、培训和演练,并协同财政部门落实实施本预案所需的各项费用。(8)完成县粮食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2.3 应急工作娘及职责根据粮食应急工作需要,县粮食应急指挥部设6个应急工作组
10、。分别是:监测预警组、应急处置组、应急保障组、宣传报道组、治安维护组、善后处置组。各应急工作组牵头单位、成员单位及工作职责见附件4。3 预警防预机制3.1 监测与预警3.1.1 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粮食市场监测预警体系,设立粮油市场监测网点,完善市场监测方案,定期对粮食市场供求状况、价格动态进行监测、收集、整理、分析、预测市场趋势,并及时通报有关信息,综合各方面情况提出预警及决策意见,为应急工作提供决策依据。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县商务局等相关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粮食生产、需求、库存、流通、消费、价格及粮食市场动态的实时监测分析,并按照县级有关部门
11、要求及时报送市场监测情况。加强对重大自然灾害和其他突发公共事件的跟踪监测,出现异常情况随时报告。3.1.2 当研判可能发生县级(IV级)及以上粮食应急状态时,县粮食应急指挥部及时向各成员单位发出预警信息。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做好应急准备工作,视情况采取研判预估事态变化、检查粮食储备库存和运力、通知应急加工(供应企业做好准备、实施舆情防控、检查响应工作准备等预警措施,千方百计防止事态扩展,将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降到最低。根据事态发展变化和采取的预警措施效果,当判断不可能发生县级(IV级)及以上根食应急状态或者粮食供求重大影响时,县粮食应急指挥部宣布解除预警,适时终止相关预警行动。3.2 报告建立县粮
12、食市场异常波动应急报告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各乡镇立即组织调查核实,并及时向县粮食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粮食应急指挥部办公室24小时值班电话:0357-6222399o(1)发生洪水、地震以及其他严重自然灾害,造成粮食市场异常波动的;(2)发生重大传染性疫情、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重大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引起公众恐慌,造成粮食市场异常波动的;(3)其他突发事件造成粮食市场异常波动的。县粮食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是全县粮食市场供求异常波动的接警、报警机构。县粮食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各乡镇报告的粮食市场供求异常波动信息后,要组织相关成员单位研判事件性质及严重程度,提出启动县级预警措施和粮食应急
13、状态级别的具体建议,并在第一时间上报县粮食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经审定后,及时通知各成员单位。4 应急响应4.1 响应程序确认出现县级(IV级)粮食应急状况时,县粮食应急指挥部应当立即启动本应急预案,对粮食应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向当地政府和市粮食应急指挥部报告。县粮食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全县粮食市场异常波动情况,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和分析,做出评估和判断,确认出现县级(IV级)粮食应急状况时,立即向县粮食应急指挥部报告有关情况,提请启动本预案,按照本预案规定,迅速做出应急响应。4 .2国家级(I级)、省级(口级)和市级(11I级)糠食应急状态时的响应出现国家级(I级)、省级(
14、11级)和市级(HI级)粮食应急状态后,县粮食应急指挥部在县政府和市粮食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按照国务院、省、市政府的部署做好各项粮食应急应对工作,督促县粮食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和乡镇政府落实好应急处置措施。同时,24小时监测全县粮食市场动态,发生重大情况时第一时间报告县政府和县粮食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如县内出现粮食应急状况,迅速启动本预案。4.3 县级(IV级)核食应急状态时的响应4.3.1 紧张状杰(1)启动本预案后,县粮食应急指挥部立即进入应急工作状态,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各乡镇应组织有关人员按照本单位的职责,迅速落实各项应急措施。(2)县粮食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启动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记录并
15、反映有关情况。实行粮食市场供应情况日报告制度。各乡镇于每日14时前,将粮食市场供应、出现的问题及采取的应对措施等情况向县政府及县粮食应急指挥部报告。如遇紧急情况,则随时上报。县粮食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汇总全县粮食市场供应情况和县级部门会商分析情况,向县粮食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和市粮食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并通报各成员单位。(3)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各乡镇要加强粮食市场监管,依法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粮价、以次充好和掺杂使假等违法经营行为,维护正常的粮食市场秩序。(4)县商务局指导大型超市做好粮油供应,并和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密切关注市场动态,相互通报监测结果。(5)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指导县粮食应急加工企业加大粮源采购力度,充实库存,根据市场需求适时加大粮食投放量,调节市场。根据事态发展情况,研究提出成品储备粮动用方案,并报县政府批准后执行。(6)县粮食应急指挥部需要对外发布粮食生产、供求和消费等相关信息时,由县委宣传部组织所需新闻媒体进行报道。同时,由县融媒体中心、县网络中心加强舆情监测,为全县粮食应急工作提供好网络舆论方面的决策依据。4.3.2 3.2紧急状态(I)县粮食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召开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会议,部署应急工作。(2)实施紧张状态响应中的所有措施。(3)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立即组织根食应急加工企业满机能生产,并按照要求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