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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沁源县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1 总则1.1 编制目的为建立健全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机制,迅速、有效做好事故应对工作,最大程度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编制本预案。1.2 工作原则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统一领导、协调联动,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快速反应、科学救援的原则。1.3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长治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长治市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沁源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1.4
2、事故分级根据有关规定,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事故四个等级。(见附件9.2生产安全事故分级)1.5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的应对工作。1.6 预案衔接本预案衔接的上级预案为长治市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沁源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 沁源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体系全县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体系由县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及其办公室和县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及其办公室组成。本预案为沁源县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应急指挥机构为县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及其办公室。2
3、.1 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组成指挥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副指挥长:县政府办副主任,县应急局、县工信局、县能源局主要负责人。成员单位:县委宣传部、县人武部、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司法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局、县融媒体中心、县卫体局、县林草局、县市监局、市生态环境局沁源分局、县公安局、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县商务发展中心、县现代农业发展中心、县农机服务中心、县文旅发展中心、县医疗集团、县气象局、县公安交警大队、县消防救援大队、武警沁源中队、县森林消防大队、县红十字会、县公路段、长治银保监分局沁源监管组、国网沁源供电公
4、司、移动沁源分公司、联通沁源分公司、电信沁源分公司。根据事故实际情况,指挥长可抽调相关县直单位为成员。县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应急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应急局主要负责人兼任。(见附件9.3县指挥部及其办公室、成员单位职责和附件9.5沁源县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通讯录)2.2 分级应对县专项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应对全县非煤矿山一般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县应急救援总指挥部负责应对全县非煤矿山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先期处置工作。上级成立现场指挥部时,下级指挥部应纳入上级指挥部并移交指挥权,继续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一般非煤矿山生
5、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涉及两个县级行政区域的,由对发生事故单位有属地安全监管责任的县级指挥部指挥,市级指挥部予以协调。2.3现场指挥部发生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后,县政府视情成立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以下简称现场指挥部)。县现场指挥部设置如下:指挥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副指挥长:县政府办副主任,县应急局、县工信局、县能源局主要负责人。现场指挥部下设综合组、抢险救援组、技术组、医学救护组、环境监测组、社会稳定组、应急保障组、宣传报道组、#后工作组等9个工作组。根据事故情况及抢险需要,指挥长可视情调整工作组、组成单位及职责,调集县直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参加事故处置工作。2.3.1综合
6、组组长:县应急局主要负责人。成员单位:县应急局、县工信局、县能源局、事发地乡(镇)政府。职责:收集、汇总、报送事故和救援动态信息,承办文秘、会务工作;协调、服务、督办各组工作落实;完成现场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2.3.2抢险救援组组长:县应急局主要负责人。成员单位:县应急局、县人武部、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局、县林草局、县市监局、县公安交警大队、武警沁源中队、县森林消防大队(加挂县安全生产救援队)等专业救援队、事发地乡(镇)政府等。职责:负责实施县指挥部批准的抢险救援方案,各成员单位根据部门职责和事故的性质、特点组成抢险救援组进行抢
7、险救援,负责给后勤保障组提供抢险救援所需的物资名称,负责组织指挥救援人员进入事故现场实施抢险救援。2.3.3技术组组长:县应急局分管副局长。成员单位:县应急局、县能源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工信局、县森林消防大队、县直相关部门、非煤矿山主体企业、部分行业领域内专家等。职责:参与非煤矿山事故应急救援方案的研究制订;分析事故原因、灾难情况的演变和救援技术措施;为应急救援决策提出建议,为事故防范提出措施建议,为恢复生产提供技术建议。2.3.4医学救护组组长:县卫体局主要负责人。成员单位:县卫体局、县医疗集团、事发地附近医院或卫生院。职责:负责组织协调调配救护车、医疗专家和卫生应急队伍等卫生资源,开展事故
8、伤员或中毒人员急救转运、院内救治和现场卫生防疫工作,为现场救援人员提供医疗卫生防疫保障服务;组织协调医药用品的调配和质量监督管理。2.3.5环境监测组组长:市生态环境局沁源分局主要负责人。成员单位:市生态环境局沁源分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气象局、县防震减灾中心、当地乡(镇)政府。职责:负责事故现场大气、水质、土壤监测工作;按照相关要求制订因事故造成大气、水源污染及地震引发次生事故的应急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2.3.6社会稳定组组长:县公安局副局长。成员单位:县公安局、县人民武装部、武警沁源中队、县公安交警大队、事发地乡(镇)派出所。职责:负责非煤矿山事故现场治安警戒、人员疏散、秩序维护、
9、交通疏导、社会调查工作,依法做好前期调查取证工作。2.3.7应急保障组组长:县发改局主要负责人。成员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应急局、县民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局、县气象局、县市监局、移动沁源分公司、联通沁源分公司、电信沁源分公司、国网沁源供电公司、事发地乡镇政府。职责:负责非煤矿山事故抢险救援物资的调拨、采购、供应和车辆、油料调配;做好各级指挥人员、抢险救援人员的生活保障;为煤矿事故应急救援过程提供气象、地质灾害相关资料和技术指导;与相关电力企业保持联络,保证事故现场电力供应;负责煤矿事故抢险物资存放与保管;负责协助组织征用救援车辆,开辟救援绿色通道,保证公路运输畅通;负责提供特种设备
10、的技术支撑;负责非煤矿山事故抢险救援现场通讯联络。2.3.8宣传报道组组长:县委宣传部副部长。成员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委网信办、县政府新闻中心、县融媒体中心。职责:在县应急救援总指挥部的领导下,依法依规向社会报道事故应急救援进展情况并对事故信息进行发布,弘扬先进事迹,传播正能量。2 .3.9善后工作组组长:事发地乡(镇)主要负责人。成员单位:县应急局、县人社局、县司法局、县民政局、县红十字会、长治银保监分局沁源监管组、事发地乡(镇)政府。职责:负责做好伤亡人员家属的安抚、抚恤、理赔工作,负责指导事发地有关部门做好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和待遇落实工作,负责遇难人员遗体处置工作,负责其他有关善后工
11、作。3 风险防控3.1 事故风险类别非煤矿山行业主要事故风险类别主要有: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火灾、触电、高处坠落、坍塌、冒顶片帮、透水、放炮、火药爆炸、瓦斯爆炸、中毒和窒息、其他伤害等。3.2 事故风险防范责任及措施县行业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切实担当越各自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文件的规定,对本区域内的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资质、经营范围、安全许可等重要环节的申请,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把审批关,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去落实相关安全生产责任。县应急局要切实落实好本区域内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责,制定重大安全风险研判防控和处置制度或
12、办法,定期对本行政区域内非煤矿山生产经营单位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分析研判,确定本行政区域内较大以上安全风险,形成清单,开展重点检查执法,规范市场安全生产秩序,督促和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完善安全风险防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双防控”体系,落实安全风险防控措施,整改消除重大生产安全隐患。县应急局和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非煤矿山安全风险引发事故的严重程度和发生频率等特点制定针对性的安全防范措施,进行重点预防和监控。4 监测和预警4.1 监测县应急局会同行业主管部门要充分运用安全监管监察执法系统、安全风险监测监控预警系统等信息化手段,结合安全风险分析研判、检查执法、企业报送的安全风险管控情况,对本行政区域
13、内非煤矿山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风险状况加强监测,对存在重大危险源、重大安全风险和重大安全隐患企业要重点监控。同时,与能源、规划、自然资源、水利、气象等相关部门建立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和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及共享机制。鼓励有条件的非煤矿山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场所、重大危险源、重要设备、危险工艺和岗位等位置安装视频监控装置,存在有毒有害泄漏的场所应安装气体检测装置,并利用互联网与行业主管部门或综合监管部门预警系统相连接,实现远程监控。4.2 预警县应急局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及时分析研判本行政区域内重大安全风险监测、监控信息。经研判认为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增大或接收到相关自然灾害信息可能引发生产安全事故时,及时
14、发布预警信息,通知本区域内的受影响的企、事业单位采取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做好应急响应工作。4.2.1预警信息发布方式和内容(1)预警发布可通过电话、传真或广播等形式发布,也可以文件逐级下达等方式。(2)预警信息发布的内容主要有:地质灾害可能发生的类型;恶劣自然气候可能发生的时间;政府处置突发事件可能影响的范围和时间;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或重大危险源;可能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先兆症状;作业场所可能产生有毒有害气体或其他危害人体身体健康的不利因素;其他与预警信息相关的内容等。4.2.2预警分级本行政区域内预警级别分为红、橙、黄、蓝四级,由高到低依次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1)一
15、级预警表示事态很严重,有造成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可能性。(2)二级预警表示事态严重,有造成一般以上人员死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可能性。(3)三级预警表示事态较严重,有造成一般以上人员重伤或较大财产损失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可能性。(4)四级预警表示事态应高度警惕,有造成一般以下人员轻伤或财产损失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可能性。4.2.3处置措施(1)一、二级预警发布后,接收预警信息的相关单位受预警信息影响的作业区域的施工项目应全部停止施工作业,必要时须提前把作业人员撤离到安全区域。(2)三级预警发布后,接收预警信息的相关单位受预警信息影响的作业区域的施工项目应暂停安全风险大的施工作业,并把相关人员撤离到安全区域。(3)四级预警发布后,接收预警信息的相关单位受预警信息影响的作业区域的施工项目应加强安全生产巡查,提前做好相关安全生产的防范措施,并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针对性的培训教育,提升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防范安全生产风险能力。(4)县应急救援指挥部应专人负责跟踪事态处置结果和发展状态,及时向应急救援指挥部进行信息反馈,应急救援指挥部应根据突发事件处置结果和状态的严重程度,及时做出预警级别的调整。4.2.4响应准备指挥部针对可能发生事故的特点、危害程度和发展态势,指令应急救援队伍和相关单位进入待命状态。应急部门、相关部门视情派出工作组进行现场督导,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