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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年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产出来、管出来”的重要指示要求,认真落实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保供护安全、振兴倡循环”的工作定位,坚持保安全与提品质一起抓。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与生产者主体责任,切实增强法治理念,着力提升源头治理能力和水平,深入推进共治共享,构建水产品质量安全现代化治理体系。不断巩固水产品质量安全稳定向好态势,助力推动渔业产业高质量发展。一、加快构建乡镇网格化管理体系层层压实属地责任,下移工作重心,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区市-镇(街道)-村居(社区)”三级网格监管服务机制。按照“范围清晰、管理便捷、无缝对接、全面覆盖
2、”的原则,因地制宜划分确定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网络。建立并动态管理管辖区域内的生产主体名录,明确镇街监管员和村级协管员的职责任务,开展日常巡查、隐患排查、检测抽样及信息上报等工作。二、加大风险监测和隐患排查力度聚焦重点品种和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加大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力度。充分发挥风险监测“雷达”作用,对检出率较高的农药和禁停用兽药强化靶向监测、精准施治。提高对风险大、隐患多的小散户抽检比例,加强监测工作的随机性和有效性。建立监测结果信息会商机制和预警机制,对发现的隐患问题要及时提出有针对性的监管举措,防范化解各类风险,确保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链条式质量安全问题,确保不发生水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3、。三、突出问题导向开展监督抽查以问题发现为导向,对重点品种扎实开展监督抽查。强化检打联动,加大对违法添加行为的打击力度,对不合格产品的核查处置率达到100%,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对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坚决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不能以行代刑、一罚了之。加强对超标水产品的依法查封登记,杜绝不合格水产品流入市场销售。提高问题发现率,加大案件查办力度,有力震慑违法违规生产行为。四、坚持成果导向深化专项整治继续扎实开展“水产养殖用投入品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严查使用禁停用药、人用药、原料药、农药和假劣兽药等违法违规行为。积极发挥镇村监管员、协管员巡查作用,确保辖区生产主体年内巡查
4、覆盖率达到100%。因地、因时制宜开展清池检查、苗种生产检查等专项治理。建立问题整改清单,对发现的问题要持续跟进督促整改落实到位,坚决杜绝整改不彻底或屡改屡犯现象。五、大力推广监管追溯平台应用创新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机制,在全市推广应用市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平台,使用对象要普及到每位生产者、每位监管员。提高日常检查、生产档案等的信息化管理力度,督促镇街等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压实生产者主体责任。对使用效率、工作效率不高的镇街适时约谈通报,督促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落实。六、严格落实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探索将食用农产品合格证试行范围扩展至散户,确保试行品种范围内的生产主体全覆盖。加大开具电子合格证推广力度
5、,督促生产主体应开尽开,全面推进产地水产品附证上市。对试行主体的巡查率达到100%,督促生产主体严格落实休药期制度并对上市产品自行检测或委托检测,推动合格证制度从承诺合格向达标合格转变。七、积极推动部门协同联动加强与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健全信息交流、案情会商、联合执法等协作机制,推进无缝衔接,凝聚监管合力,对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坚决施以重拳、绝不姑息,保障我市渔业生产规范有序发展。八、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加大对水产养殖用药明白纸和水产养殖生产“八项制度”的宣传力度。教育引导生产主体从正规渠道购买渔用投入品,拒绝网购、上门推销等购买方式。积极开展健康养殖技术培训,发挥科研院所专家团队和渔业技术推广机构作用,开展常态化科普宣传和指导服务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九、加强舆情监测和应急处置落实市水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提高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强化舆情监测,对负面舆情信息,做到早发现、早处置,严防舆情发酵蔓延。对突发问题做到第一时间掌握和报告情况,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全力将负面影响降到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