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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口县抗震救灾应急预案1总则1.1 目的为建立健全全县地震应急救援机制,依法科学统一、有力有序有效实施全县地震应对工作,最大程度减少地震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维护社会正常秩序,制定本预案。1.2 工作原则以人为本、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快速反应;属地管理、军警联动;社会参与、资源共享。1.3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西省防震减灾条例山西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吕梁市抗宸救灾应急预案交口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1.4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交口县行政区域内地震灾害的县级应急工作。当相邻地县发生地震灾害并对我县行政区域
2、内造成重大影响时,按照本预案开展县内应急工作。1.5 灾害分级地震灾害分级按照伤亡人数、经济损失和地震级别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见附件4)。2交口县抗震救灾指挥体系全县抗震救灾指挥体系由县抗震救灾指挥部(以下简称地震指)及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地震指办公室)组成。2.1 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指挥长: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副指挥长:县政府办副主任、县应急局局长、县气象局局长、县消防救援大队教导员、县防震减灾中心主任、县人民武装部副部长成员:县人武部、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应急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交口分局、县住建局、县交运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司法局
3、、县人社局、县卫健体局、县教科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文旅局、县气象局、县红十字会、县防宸减灾中心、公路段、公共事业服务中心、审计中心、团县委、县消防救援大队、地电交口分公司、县交警大队、县财险公司、县人寿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县电信公司、水头镇、石口乡、康城镇、回龙乡、双池镇、桃红坡镇、温泉乡等有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县抗震救灾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应急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应急局局长兼任。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及成员的职责、联系方式(见附件2、附件5)。各乡(旗)人民政府设立相应的抗震救灾指挥部及其办公室。国家级、省级指挥部是应对本行政区域特别重大、重大
4、地震灾害的主体,市级指挥部是应对本行政区域较大地震灾害的主体,县级指挥部是应对本行政区域一般地震灾害的主体。2.2 现场指挥部指挥长: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副指挥长:县政府办副主任、县应急局局长、县气象局局长、县消防救援大队教导员、县防震减灾中心主任、县人民武装部副部长指挥部下设IO个工作组:综合协调组牵头单位:县应急局成员单位:县防震减灾中心、县工信局、灾害发生地乡(镇)政府职责:传达上级指示、文件精神;及时汇总、报告灾情和救援进展情况;负责应急抢险工作中的综合协调,保证抢险工作有序开展;承办县现场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抢险救援组牵头单位:县人武部成员单位:县应急局、县公安局、县交运局、县卫健体局
5、、县工信局、县红十字会及灾害发生地乡(镇)政府职责:统筹配置抢险救援力量,调配救援队伍及相关救援机械与装备,协调救援队伍之间的衔接与配合,搜索营救被困群众和受伤人员,组织救援人员和物资的紧急空运、空投工作。群众生活保障与涉外组牵头单位:县民政局成员单位: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应急局、县财险公司、县人寿公司、县红十字会及灾害发生地乡(镇)政府职责:负责制定实施受灾群众救助工作方案以及相应资金物资保障措施;开放应急避难场所,组织筹集、调用和发放灾区生活必需品,做好灾民紧急转移安置,做好志愿者管理,保障灾区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灾区市场供应,指导灾区做好保险理赔和给付;接受和安排县内外捐赠,处
6、理涉外事务。医学救护组牵头单位:县卫健体局成员单位: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红十字会、县医院职责:负责整合、调配紧急医学救援队伍、药械、车辆等医疗卫生资源;开展灾区伤员医学救援、卫生防疫和群众安置点医疗卫生服务及心理援助;实施饮用水卫生监测监管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预防控制传染病及疫情暴发;开展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基础设施保障和生产恢复组牵头单位:县发改局成员单位:县工信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交运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应急局、县公路段、地电交口分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县电信公司及灾害发生地乡(镇)政府职责:负责地震应急物资的储备、采购、调度,组织铁路、公路、
7、桥梁、隧道筝交通设施和供电、供水、供气、通信等基础设施抢修维护,保障灾区抢险应急物资供应;协调运力,保证应急抢险救援人员和救灾物资的运输需要;组织生产自救,核实受灾损毁情况,指导制订恢复生产方案;指导灾区做好保险理赔和给付;落实有关扶持资金,开展恢复生产工作。次生灾害防范处置组牵头单位:灾害发生地乡(镇)政府成员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应急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健体局、县消防救援大队职责:防范与处置由地震引发的各类次生灾害。震情和灾情监测组牵头单位:县防震减灾中心成员单位:县气象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交口分局职责:负责密切监视震情发展,做好余震预测预报;负责地震灾害隐患的监测预警,加强河
8、湖水质监测和污染物防控,保障灾区水质安全和饮用水源安全;监视灾区天气变化,提供灾区天气监测、预警、预报信息。社会治安组牵头单位:县公安局成员单位:县人武部、县交警大队、乡(镇)派出所职责:负责灾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严厉打击盗窃、抢劫、哄抢救灾物资、以赈灾募捐名义诈骗敛取不义之财、借机传播各种谣言制造社会恐慌等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维护交通秩序;加强对党政机关、银行、储备仓库、监狱等重要场所的警戒;做好涉灾矛盾纠纷化解和法律服务工作,维护社会秩序稳定。地震灾情调查及灾情损失评估组牵头单位:县应急局成员单位:县工信局、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防震减灾
9、中心职责:负责开展地震烈度、发震构造、建筑物破坏、人员伤亡、地震社会影响和地震灾害等调查;负责评估地震造成的经济损失,统计社会救灾投入情况,完成地震灾害损失评估报告。新闻报道组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成员单位:县应急局、县防震减灾中心、县教育局、县文旅局及灾害发生地乡(镇)政府职责:按照县指挥部要求,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做好地震应急工作新闻报道,加强舆情收集分析,正确引导舆论。2.3 应急力量地宸灾害救援以消防救援大队、人民武装部基干民兵、社会专业救援队伍等为主要力量,企事业职工、当地群众为补充力量。3风险防控各乡(缜)和防震减灾中心编制本区域防震减灾规划,依法对地震重点监测防御区和建筑抗震设防措施进
10、行辨识、评估,制定防控措施,定期进行检查、监控;建立健全地震灾害预防工作制度,建立完善防控体系,防范化解风险和消除隐患。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年度地宸灾害防治方案,对本行政区内地震灾害防范工作进行安排部署。4监测和预警4.1 地宸监测加强地震灾害群测群防和专业监测网络建设。建立健全县、乡(镇)、村三级地震灾害群测群防网络体系,优化全县地震监测台网布局,对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和重点部位加密布设地震观测台站,发挥全县地震整体监测效能,提升地震监测能力;同时实行专业监测同群测群防相结合,鼓励、支持各种形式的群测群防活动;监测人员和监测单位发现出现地震灾害前兆后,立即进行现场核实和按规定向地宸部门报告。
11、政府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地震灾害险情监测预报,做好地宸灾害防范工作。各企业在各自管辖范围内加强地宸灾害险情监测报告,做好地震灾害防范工作。4.2 地震预警地震灾害险情预警级别从低到高分为蓝色预警、黄色预警、橙色预警和红色预警等四级(见附件3)。对出现地震灾害前兆、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区域和地段报告县政府,并通过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和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手机短信等渠道,及时向预警地区发布红色、橙色、黄色、蓝色预警信号,同时确定预警信号和避险路线,根据险情变化及时提出应急对策。地震灾害风险预警具备解除条件后,立即宣布解除警报,终止预警期。5应急处置与救援5.1 信息报送5.1.
12、1 震情速报地震发生后,县防震减灾中心在15分钟内完成地震参数测定,报市地震局复核后,将正式测定结果及时报告市应急局、县委、县政府,并通报县指挥部成员单位及灾害发生地政府。5.1.2 灾情报告县应急局接到地震灾害突发事件后,应当在30分钟之内直接上报至省应急厅,同时报告县人民政府和市应急局。地震灾情报告内容包括震感程度、破坏范围、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等。地宸发生后,灾害发生地政府迅速收集地震灾情并通过自然灾害灾情管理系统平台及时上报县指挥部办公室。5.1.3 信息发布地震发生后30分钟内,县应急局通过网络、新闻媒体、信息平台等渠道公告地震发生的时间、地点和宸级;适时公告震情动态。建立震
13、情、灾情、救灾、抢险新闻发布“绿色通道”,组织新闻发布会,避免公众恐慌和谣言。5.2 先期处置地震灾害发生后,乡(镇)、村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有关责任单位及群众应在第一时间开展临灾避险、自救互救、抢险救援等先期处置工作,同时做好灾情核查、受灾群众生活保障和震情监测,采取措施保障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伍和医学救援队伍快速开展救援活动。县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立即按照部门和单位地震应急预案启动相应等级响应开展应急处置,对重点部位进行紧急排查,及时处理特殊险情,迅速组织有关人员收集、汇总灾情,并按规定迅速报告县指挥部办公室;快速做好人员搜救、医疗救护、抢险保障等队伍和物资各项准备,并派出第一梯队,抢救生命,抢修
14、重大关键基础设施,保护重要目标,如遇特殊险情应立即处置。5.3 响应响应由低到高设定四级、三级、二级、一级四个响应等级。发生地宸灾情后,依据响应条件,启动对应的响应级别。各等级响应条件及措施(见附件4)。5.3.1 四级响应符合四级响应条件时,县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向指挥长报告,指挥长启动四级响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1)县指挥部办公室向市应急局、县委、县政府报告震情灾情。(2)县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立即向指挥长请示,提出赶赴灾区现场的指挥长、成员单位领导和专家建议,并通知有关人员立即赶赴现场。(3)县指挥部领导、成员和专家到达现场后,根据应急工作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及其应急小组;开展灾情会商,分析研
15、判灾情形势,研究制定救援方案和保障方案,并根据灾情及时调整救援方案,明确应急期,现场指挥部发布相关公告,协调相关救援力量。(4)县指挥部办公室视情派遣县消防救援大队、人民武装部基干民兵等各类专业抢险救援队伍,赶赴灾区抢救被埋压幸存者和被困群众及其他抢险救援工作。(5)派遣交通应急抢险保通队伍,开展道路抢通、交通琉导,视情对特定区域实施交通管制、封锁;派遣应急通信和电力保障队伍,优先保障现场指挥部、医院及临时医疗点、群众集中安置点等重要场所的应急通信和供电;县人武部派出重点工程抢险和次生灾害防控、处置队伍,开展重大危险源、重要目标、重大关键基础设施隐患排查与监测预警,防范次生、衍生灾害,组织对受到破坏的设施开展快速抢修。(6)县政府宣布进入地震应急期,采取特别管制限制措施。震后应急期一般为IO日,必要时,可以延长20日。(7)组织调运救灾帐篷、生活必需品等救灾物资,保障受灾群众的吃、穿、住等基本生活需要。(8)部署灾民转移和安置,启用应急避难场所,紧急展开伤病员医学救援和灾区卫生防疫,根据需要组织实施跨地区的伤病员集中转运救治工作。(9)县指挥部统一调配救援力量,相关主管部门对口接洽、配合;统一管理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对灾区进行紧急支援;灾害发生地政府协调调用本辖区救援力量。(10)派出地震现场监测与分析预报工作队伍,布设或恢复地震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