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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曲沃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修订)1 .总则1.1 编制目的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危害,指导和规范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保障公众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编制本预案。1.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卫生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山西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临汾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临汾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曲沃县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法律
2、法规和有关预案要求。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全县行政区域内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社会公众身心健康严重损害的突发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突发中毒以及其他突发事件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与食品、药品、疫苗安全,与水、大气等环境污染,与人畜共患传染病相关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对工作按照曲沃县相关应急预案执行。1.4 工作原则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统一领导、部门协作,依法科学、高效处置,分级分区、精准施策,社会参与、群防群控。1.5 事件分级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划分为特别重大(I级)、重大(II级)、较大(In
3、级)和一般(N级)四个等级。1.6 5.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1)肺鼠疫、肺炭疽在大、中城市发生并有扩散趋势,或肺鼠疫、肺炭疽疫情波及2个以上省份,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2)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并有扩散趋势。(3)涉及多个省份的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并有扩散趋势。(4)发生新传染病或我国尚未发现的传染病发生或传入,并有扩散趋势,或发现我国已消灭的传染病重新流行。(5)发生烈性病菌株、毒株、致病因子等丢失事件。(6)周边以及与我国通航的国家和地区发生特大传染病疫情,并出现输入性病例,严重危及我国公共卫生安全的事件。(7)国务院卫生健康行
4、政部门认定的其他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1.5.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11级):(1)在我县行政区域内,一个平均潜伏期内(6天)发生5例以上肺鼠疫、肺炭疽病例,或者相关联的疫情波及2个以上的县(市、区)。(2)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病例。(3)腺鼠疫在我县行政区域内发生流行,一个平均潜伏期内多点连续发病20例以上。(4)霍乱在1个地级以上行政区域内流行,1周内发病30例以上,有扩散趋势。(5)乙类、丙类传染病疫情波及2个以上县(市、区),1周内发病水平超过前5年同期平均发病水平2倍以上。(6)我国尚未发现的传染病发生或传入,尚未造成扩散。(7)发生
5、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扩散到县(市、区)以外的地区。(8)发生重大医源性感染事件。(9)预防接种或群体性预防性服药出现人员死亡。(IO)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及以上死亡病例。(Il)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50人(含50人)以上,或死亡5人以上。(12)境内外隐匿运输、邮寄烈性生物病原体生物毒素造成我县境内人员感染或死亡的。(13)省级以上政府卫生健康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1.5.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n级):(1)发生肺鼠疫、肺炭疽病例,一个平均潜伏期内病例数未超过5例,流行范围在1个县(市、区)行政区域以内。(2)腺鼠疫发生
6、流行,在1个县(市、区)行政区域内,一个平均潜伏期内连续发病10例以上,或波及2个以上县(市、区)。(3)霍乱在1个县(市、区)行政区域内发生,1周内发病10-29例或波及2个以上县(市、区),或我县首次发生。(4)一周内在1个县(市、区)行政区域内,乙、丙类传染病发病水平超过前5年同期平均发病水平1倍以上。(5)在1个县(市、区)行政区域内发现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6)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100人,或出现死亡病例。(7)预防接种或群体性预防性服药出现群体心因性反应或不良反应。(8)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1049人,或死亡4人以下。(9)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部门认定的其他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7、。1.5.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件(IV级):(1)腺鼠疫在1个县(市、区)行政区域内发生,一个平均潜伏期内病例数未超过10例。(2)霍乱在1个县(市、区)行政区域内发生,1周内发病9例以下。(3)一次食物中毒人数3099人,未出现死亡病例。(4)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9人以下,未出现死亡病例。(5)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部门认定的其他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2.曲沃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体系曲沃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体系由县、乡两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及其办公室组成。2.1 曲沃县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成立曲沃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指挥
8、部”)指挥长:县政府分管卫生健康工作的副县长副指挥长:县政府办协助副主任、县卫体局局长、县应急管理局局长。成员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委网信办、县发改局、县教科局、县工信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局、县卫体局、县应急局、县外事办、县市场监管局、临汾市生态环境局曲沃分局、县医保局、县自然资源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环卫园林服务中心、县融媒体中心、县红十字会、武警临汾支队曲沃县中队。县指挥部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临汾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公共卫生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县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
9、、急性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范控制工作;制定公共卫生安全总体规划、重要措施,组织指挥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决定县级层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响应级别并组织落实响应措施,颁布临时规定,依法实施管理、限制等措施,指导协调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调查评估和善后处置工作;落实县委、县政府和县应急救援总指挥部交办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的其他重大事项。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需求,县指挥部可增加相关县直部门或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并明确其部门或单位的职责。2.2 县指挥部办公宣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卫体局。县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由县卫体局局长兼任。县指挥部
10、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县指挥部日常工作,制定、修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项应急预案,组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防范治理工作;开展桌面推演、实兵演练等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项训练;协调各方面力量参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协调组织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调查评估和善后处置工作;报告和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需求,可增加相关县直部门或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并明确其部门或单位的职责。2.3 县指挥部成员单位及职责(1)县委宣传部根据县指挥部统一部署,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开展应急新闻报道,积极引导舆论。(2)县委统战部负
11、责组织协调参加进出境朝觐活动的相关人士的健康监测及管理,配合开展相关病例、疑似病例和密切接触者的联络、追踪、管理,互通和会商研判相关信息。(3)县委网信办负责指导各有关部门主动开展自身工作领域的舆情监测工作,指导涉事乡镇部门及时正面发声、回应网民关切、引导网上舆论。组织各新闻网站推送县指挥部及有关部门授权发布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应急处置宣传报道和防病知识。(4)县发改局负责落实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动用计划和指令。(5)县教科局负责督促学校落实防控工作主体责任,强化宣传教育;在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督促学校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做好紧急应对及处置工作,互通和会商研判相关信
12、息。(6)县工信局负责医药物资储备应急调拨;组织协调电信运营企业做好应急通信保障工作。组织做好参加经贸活动人员的宣传、登记、健康观察工作,防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在外经贸活动期间跨地区传播扩散。互通和会商研判相关信息。(7)县公安局负责密切关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有关社会动态,依法、及时、妥善处置各类相关治安事件,严厉打击相关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协助卫体部门依法实施强制隔离措施,必要时协助进行密切接触者追踪;做好交通疏导,保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车辆通行;负责组织、协调监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和处置。(8)县民政局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死亡人员遗体火化工作。(9)
13、县财政局负责安排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所需经费,加强对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10)县人社局负责指导相关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及山西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规定,落实因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受到伤害,被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人员的工伤保险待遇。指导有关单位按照人社部、财政部规定,对直接参与传染病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一线工作人员计发传染病疫情防治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11)临汾市生态环境局曲沃分局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的或可能引发次生环境污染的应急处置。(12)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协助开展乘坐交通工具人员的交通检疫、查验工作,防止传染病通过交通工具传播;组织协调疫区运输运力保障工作,
14、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人员、药品、器械、物资及有关标本的运送。(13)县农业农村局负责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的家畜家禽人畜共患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扑灭工作。开展与人密切接触的家畜家禽感染人畜共患传染病的监测和管理工作;协助开展初级农产品(种植业产品、畜禽产品)生产环节质量安全引发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互通和会商研判相关信息。(14县文旅局负责督促所属行业落实防控工作主体责任,强化宣传教育;在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督促行业单位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做好紧急应对及处置工作;负责督促指导旅行社做好团队游客的健康宣传和安全管理等工作,防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在旅游团队中
15、发生和跨地区传播扩散。互通和会商研判相关信息。(15)县卫体局承担全县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职责,牵头联络县联防联控工作机制。负责组织建设和日常管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家咨询委员会、卫生应急队伍。督导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相关信息的监测、评估、报告。组织认定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提出应急响应建议。报送和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处置信息和健康宣教信息。互通和会商研判相关信息。组织制定、督导执行诊疗和防控方案。组派或协调医疗敕治和疾病防控专家、卫生应急队伍等力量,参与和指导处置。组织实施相关病例采样检测、会诊排查、转运救治及相关人员医学观察。提报医药和物资应急储备需求及调拨计划、应急处置经费预算。(16)县应急局负责组织协调全县应急救援自然灾害、安全生产类应急救援力量,配合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17)县外事办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过程中的外事政策指导及涉外协调联络工作;协助做好外国媒体相关工作。(18)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产品的市场监管工作,维护市场秩序;根据需要,对导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的经营行为采取临时管理措施;负责重大食物中毒事件的综合协调处置;做好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环节食物中毒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对药品、疫苗等相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及相关药械的监管;互通和会商研判相关信息。(19)县医保局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