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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施工现场防火技术方案 为确保本项目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顺利完成施工任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及其实施细则和省、市消防管理有关规定,结合本项目工程施工现场实际情况,依照“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遵循“以人为本、因地制宜、立足自救”的原则,制定本项目工程施工现场防火技术方案。一、 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大渡口D111地块安置房(万有广场)II标段2.工程地点:某某八桥镇新华村3.建设单位:某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4.设计单位:某某市政设计研究院5.勘测单位:某某某某南地质工程勘察设计院6.监理单位:某某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7.质量安全监督单位:
2、某某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站8.施工单位:华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9.大渡口D111地块安置房(万有广场)II标段位于某某市某某八桥镇新华村,总建设用地面积约为4912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60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为.43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为22243.47平方米配套设施建筑及地下建筑面积为.7平方米。东临轻轨2号线,南临G75内环高速,北侧为规划新郭伏路立交。10.本项目建设由7栋一类高层为主,独立商业,社区用房和地下室组成。,总建设用地面积约为4912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60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为.43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为22243.47平方米配套设施建筑及地下建筑面积为.7平方米
3、。该工程分别由II区、III区两个区组成,其中II区由8#31层、9#25层、12#31层、13#24层四栋高层组成,III区由3#32层、4#25层、5#24层及配套用房和AB商业区组成,地下结构分别为负二层及负三组地下车库组成。本工程正负0.00相当于绝对高层268.30272.30m本工程属于一类高层建筑,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耐火等级为一级,屋面防水等级为1级。二.消防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组长成员1、 组织管理:1.1、本项目工程开工时,应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施工现场消防、防火领导小组”及“施工现场义务消防队”,做好项目工程消防安全工作的保障:1
4、.2、编制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依照管理制度要求落实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具体落实到各相关责任人。1.3、建立健全的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并落实检查责任制执行情况,采取消防工作考评及奖惩办法:1.4、依照相关规定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消防平面布置图等,进行现场消防设备、设施的设置,并做好通水、通电试验,检查通水效果是否满足规定要求。1.5、组织现场施工人员按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对施工现场工人进行消防安全技术交底。1.6、编制施工现场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施工现场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1.7、建立施工现场消防设备、设施、器材的台账及验收记录。1.8、经常性组织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检查(含安
5、全巡查、定期检查、专项检查、季节性检查),并对消防安全隐患问题做出整改通知单,实行“三定一落实”的措施对消防安全隐患问题的进行整改,并对消防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复查。2、 现场策划2.1、本项目工程位于琵琶山北路,项目工程平面形状为长方形,周边有已建建筑物及在建工程,场地狭小。为保证施工现场消防通道畅通,在施工现场临建设置两个出入口,场内有一条6米得消防通道,供消防车行走。2.2、生产区:设置两个18m消防储水池,立管直径75cm镀锌,没成楼层设置消防栓,配置消防水带和消防水枪。2.3、生活区及仓库区:设置“1211”干粉灭火器。2.4、应急疏散设施:生产区应应疏散主要依靠主体结构的楼梯,在裙
6、楼及底层设置一条应急疏散通道并应有明显车安全通道标识,一旦发生险情,可依照安全警示标识牌方向疏散。三 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辨识 施工现场重大火灾危险源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而定,为了能更好的保证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把施工现场火灾危险源主要划分为三大块:生产区、生活区、仓库区。1生产区1.1、楼层中电焊机使用时,梁板、柱子墙钢筋焊接及电渣压力焊所造成的焊花和落渣。1.2、外脚手架上的脚手片和施工楼层中的模板。1.3、施工现场使用的氧气、乙炔。1.4、钢筋加工区加工和对焊。1.5、配电房内的总配电箱及电缆;1.6、模板堆场及作业区圆盘锯锯台及余料堆场。1.7、作业人员违章使用明火和吸烟等。1.8、施工过
7、程中临时拉设电源线、电动工具、夜间照明等器材。2、 生活区:食堂的煤气灶使用3、 仓库区:3.1、易燃物品各种润滑油、油漆等堆放。3.2易爆物品氧气和乙炔的堆放3.3、 电线、电缆工具及材料堆放。四施工现场防火技术措施(一)生产区防火技术措施:1、 施工现场防火技术措施1.1、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1.2、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1.3是公共现场夜间要有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加强值班巡逻。1.4、施工现场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建筑物,必须经本公司技术负责人批准,施工结束应及时拆除,
8、但不得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性物质。1.5、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1.6、在土建施工时,应先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好,应敷设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防栓1.7、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乙炔瓶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10米,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米。如达不到上述要求,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1.8、乙炔氧气瓶的存放距离不得少于2米,使用时两者的距离不得少于5米。1.9、施工现场用电,严格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电气火灾。1.10、严禁在屋顶用明火溶化物品。2、 主体结构施工时防火技术措施:2.1、外排架的
9、安全网必须符合阻燃要求,不准使用可燃的安全网2.2、脚手架的通道畅通,搭设不少于2处与外界想通的通道口。2.3、焊接时要加强火源管理,特别在高层使用时,在焊接处设立隔板,并有监护人进行管理,焊工要携带干粉灭火器,在焊点垂直下方,尽量清理易燃物。电火花掉落出处要及时消灭火花。高层建筑在大雾和六级风应停止焊接作业。2.4、电焊线接头要紧固,焊接绝缘要良好,与脚手架或易燃物接触时要采取保护措施,防止漏电打火。照明和动力用电缆应按规定加设。2.5、楼层建筑应设立防火警示标志,在各层通道口放置干粉灭火器,楼层内不得堆放可燃物品。3、 装修施工时防火技术措施:3.1、易燃物较多,对所有用电气电缆要加强管理
10、,预防起火。3.2、在吊顶内安装管道时,应在吊顶易燃材料装上之前完成焊接作业,禁止在吊顶内进行焊接作业,如果因为工程特殊需要,必须在易燃顶棚内进行焊接作业时,应先与消防部门商定完善的防火措施后方可施工。3.3、在使用易燃油漆时要注意通风,严禁明火,以防易燃气体燃烧爆炸。还应注意静电起火和工具碰撞打火。3.4、涂喷漆作业时,浸有涂料稀释剂的抹布、棉纱、手套和工作服等应及时消除,防止堆放生热自燃。4、 木工作业场堆放措施:4.1、木工作业区区域必须采用阻燃材料搭设,电气设备应密封或采用防爆型,防止电线短路,用电设备过载运行。4.2、木料(模板)堆放场地严禁吸烟、动明火。4.3、木料(模板)堆放场地
11、、制作场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危险物品。4.4、夜间作业不得使用碘钨灯照明。4.5、下班前必须将木屑、零星木材等清除干净;下班时,必须切断电源4.6、木料(模板)堆放场地必须配备足够的消防灭火器材5、 焊、割施工作业防火技术措施5.1、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的人员,不准进行焊、割作业。5.2、凡属一二三级动火范围焊、割作业,未经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进行焊、割作业。5.3、焊工不了解焊割现场周围情况不得进行焊割作业。5.4、焊工不了解焊件内部是否安全时,不得进行焊割作业。5.5、各种装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和有毒物质的容器,未经彻底清洗,或未排出危险之前,不准进行焊割作业。5.6、
12、用可燃材料做保温层、冷却层、隔音、隔热设备的部位,或火星能飞溅的地方法,在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作业。5.7、有压力或密闭的管道、容器,不准焊割作业。5.8、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处理或未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前,不准焊割作业。5.9、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在作业时,不准焊割作业。5.10、与外单位相连的部位在没有弄清有无险情,或明知存在危险而未采取有效的措施之前,不准焊割作业。5.11、施工现场中焊割作业需要动用火种,存在事故隐患时应严密注意,现场要有足够的防火设施。5.12、焊割作业机棚要有专人管理,焊割作业区与气瓶距离,与易燃易爆物品距离,乙炔发生器与氧气瓶距
13、离都应大于安全规定距离,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要保证完整有效。5.13、施工现场要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必须取得动火手续才能进行动火作业,并有专人跟踪管理、监护。5.14、施焊时施焊人员要自带一个手提式灭火器,在发现有燃烧火苗时,及时将其扑灭,防止蔓延造成火灾问题。5.15、施焊时要将施焊下方的模板及外架周边等用水淋湿,或在其下方放一块铁皮或湿麻包将焊花接住,并及时用水将其淋灭,防止火花四溅造成隐患。5.16、每次动火作业完成后,都要用水将其周围淋湿,并仔细检查有无火苗,及时将其消灭,在确保无火灾隐患后方可离去。6、 施工现场电气设施防火技术措施6.1、施工现场的一切电气线路、设备必须由持有上岗
14、操作证的电工安装、维修,并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规定。6.2、电线绝缘层老化、破损要及时更换。严禁在外脚手架上加设电线钨灯,加设要牢固,碘钨灯,加设要牢固,碘钨灯距易燃物不少于0.8-1.0米,且不得直接照射易燃物,当间距不够时,应采取隔热措施(GB50194-93第7.0.9条),施工完毕要及时拆除。6.3严禁乱接乱拉电气线路,乱装电气设备(包括灯具、插座)6.4发、配电房必须配备足够的有绝缘功能的灭火器材和砂箱,灭火器材应放置在方便易取的地方。灭火器材应定期检查,发现过期、失效应立即更换。6.5施工现场不得使用明火电炉或不符合安全要求
15、的电热设备,不得使用多用插座及分火灯头,照明灯具必须使用护套线。6.6临时建筑设施的电气安装要求:6.6.1电线必须与镁制烟囱保持不少于50cm的距离;6.6.2电气设备和电线不准超过安全负荷,接头处要牢固,绝缘性良好;室内、外电线架设应有瓷管或瓷瓶与其它物体隔离,室内电线不得直接敷设在可燃物、金属物上,要套防火绝缘导管;6.6.3照明灯具下方一般不准堆放可燃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堆放物品水平距离不得少于50cm;6.6.4临时建筑设施内的照明不准使用60W以上的照明灯具。6.6.5每栋临时建筑以及临时建筑内单元的用电必须设有电源开关和漏电保护开关,做到人离电断;6.6.6凡是能够产生静电引起爆炸或火灾的设备容器,必须设置消除静电的装置;6.6.7临时施工移动线路要用电缆架设,严禁将电缆绑在脚手架上,施工机具和照明灯具及线路绝缘良好,保证用电安全。7. 施工现场用气防火技术措施7.1储装气体的罐瓶及其附件应合格、完好和有效;严禁使用减压器及其它附件缺损的氧气瓶,严禁使用乙炔专用减压器、回火防止器及其它附件缺损的乙炔瓶;严禁在高层建筑内使用瓶装石油液化气。7.2气瓶运输、存放、使用时,应符合下列规定:7.2.1气瓶应保持直立状态,并采取防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