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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施工现场危险部位预防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一、建立应急组织应急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为该小组组长,主管安全生产的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为副组长。现场抢救组:项目部安全部负责人为组长,安全部全体人员为现场抢救组成员。医疗救治组:项目部医务室负责人为组长,医疗室全体人员为医疗救治组成员。应急组织的分工及人数应根据事故现场需要灵活调配。应急领导小组职责:建设工地发生安全事故时,负责指挥工地抢救工作,向各抢救小组下达抢救指令任务,协调各组之间的抢救工作,随时掌握各组最新动态并做出最新决策,第一时间向110、110、120、企业救援指挥部、当地政府安监部门、公安部门救援或报告灾情,并负责交通车辆的调配。平时应急
2、领导小组成员轮流值班,值班者必须住在工地现场,手机24小时开通,发生紧急事故时,在项目部应急组长抵达工地前,值班者即为临时救援组长。现场抢救组职责:采取紧急措施,尽一切可能抢救伤员及被困人员,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并保护现场。医疗救治组职责:对抢救出的伤员,视情况采取急救处置措施,尽快送医院抢救。二、救援器材应急领导小组应配备下列救援器材:1、医疗器材:担架、氧气袋、小药箱;2、抢救工具:一般工地常备工具即基本满足使用;3、照明器材:手电筒、应急灯36V以下安全线路、灯具;4、通讯器材:电话、手机;5、交通工具:出租车及租用医院救护车;6、灭火器材:灭火器日常按要求就位,紧急情况下集中使用。三、
3、应急知识培训应急小组成员在项目安全教育时必须附带接受紧急救援培训。培训内容:伤员急救常识、灭火器材使用常识、各类重大事故抢险常识等。务必使应急小组成员在发生重大事故时能较熟练的履行抢救职责。四、通信联络项目部必须将110、119、120、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成员的手机号码、企业应急领导组织成员手机号码、当地安全监督部门电话号码,明示于工地显要位置。工地抢险指挥及保安员应熟知这些号码。五、事故报告工地发生安全事故后,企业、项目部除立即组织抢救伤员,采取有产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保护事故现场,做好善后工作外,还应按下列规定报告有关部门:轻伤事故:应由项目部在24小时内报告企业领导、生产办公室和企业工会。
4、重伤事故:企业应在接到项目部报告后24小时内报告上级主管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工会组织。重伤三人以上或死亡一至二人的事故:企业应在接到项目部报告后4小时内报告上级主管单位、安全监督部门、工会组织和人民检察机关,填报事故快报表,企业工程部负责安全生产的领导接到项目部报告后4小时应到达现场。死亡三人以上的重大、特别重大事故:企业应立即报告当地市级人民政府,同时报告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工会组织、人民检察机关和监督部门,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或委托人)应在接到项目部报告后4小时内到达现场。急性中毒、中暑事故:应同时报告当地卫生部门。易爆物品爆炸和火灾事故:应同时报告当地公安部门。员工受伤后,轻
5、伤的送工地现场医务室医治,重伤、中毒的送医院救治。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的,企业应在8小时内通知劳动行政部门处理。一、大型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的预防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一)大型基坑支护1、施工方案(1)基础开挖之前,要按照土质情况、基坑深度以及周边环境确定支护方案,其内容应包括:放坡要求、支护结构设计、机械选择、开挖时间、开挖顺序、分层开挖深度、坡道位置、车辆进出道路、降水措施及监测要求等。(2)施工方案的制定必须针对施工工艺结合作业条件,对施工过程中可能造成坍塌的因素和作业人员的安全以及防止周边建筑、道路等产生不均匀沉降,设计制定具体可行措施,并在施工中付诸实施。(3)高层建筑的箱形基础,实际
6、上形成了建筑的地下室,随上层建筑荷载的加大,常要求在地面以下设置三层或四层地下室,因而基坑的深度常超过5-6m,且面积较大,给基础工程施工带来很大困难和危险,必须认真制定安全措施防止发生事故。如:工程场地狭窄,邻近建筑物多,大面积基坑的开挖,常使这些旧建筑物发生裂缝或不均匀沉降。基坑的深度不同,主楼较深,群房较浅,因而需仔细进行施工程序安排,有时先挖一部分浅坑,再加支撑或采用悬臂板桩。采用降水措施,以减少板桩上的土压力。当采用钢板桩时,合理解决位移和弯曲。除降低地下水位外,基坑内还需设置明沟和集水井,以排除暴雨突然而来的明水。大面积基坑应考虑配两路电源,当一路电源的发生故障时,可以及时采取另一
7、路电源,防止停止降水而发生事故。总之由于基坑加深,土侧压力下再加上地下水的出现,所以必须做专项支护设计以确保施工安全。(4)支护设计方案的合理与否,不但直接影响施工的工期、造价,更主要还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与否有直接关系,所以必须经上级审批。有的地区规定基坑开挖深度超过6m时,必须经建委专家组审批。经实践证明这些规定不全确保了施工安全,还对缩短工期、节约资金取得了明显效益。2、临边防护(1)当基坑施工深度达2m时,对坑边作业已构成危险,按照高处作业和临边作业的规定,应搭设临边防护设施。(2)基坑周边搭设的防护栏杆,从选材、搭设方式及牢固程度都应符合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3、坑壁支护
8、不同程度的基坑和作业条件,所采取的支护方式也不同。(1)原状土放坡一般基坑深度小于3米时,可采用一次性放坡。当深度达到4-5米时,也可采用分级放坡。明挖放坡必须保证边坡的稳定,根据土的类别进行稳定计算确定安全系数。原状土放坡适用于较浅的基坑,对于深基坑可采用打桩、上钉墙或地下连续墙方法来确保边坡的稳定。(2)排桩(护坡桩)当周边无条件放坡时,可设计成挡土墙结构。可以采用预制桩或灌注桩,预制桩有钢筋混凝土桩和钢桩,当采用间隔排桩时,将桩与桩之间的土体固化形成桩墙挡土结构。土体的固化方法可采用高压旋喷或深层拌法进行。固化后的土体不但具有整体性好,同时可以阻止地下水渗入基坑形成隔渗结构。桩墙结构实际
9、上是利用桩的入土浓度形成悬臂结构,清退当基础较深时,可采用坑外拉锚或坑内支撑来保持护桩的稳定。(3)坑外拉锚与坑内支撑坑外拉锚:用锚具将锚杆固定在桩的悬臂部分,将锚杆的另一端伸向基坑边坡土层内锚固,以增加桩的稳定。土锚杆由锚头、自由段和锚固段三部分组成,锚杆必须有足够长度,锚固段不能设置在土层的滑动面之内。锚杆应经设计并通过现场试验确定抗拔力。锚杆可以设计成一层或多层,采用坑外拉锚较采用坑内支撑法能有较好的机械开挖环境。坑内支撑:为提高桩的稳定性,也可采用在坑内加设支撑的方法。坑内支撑可采用单层平面或多层支撑,支撑材料可采用型钢或钢筋混凝土,设计支撑的结构形式和节点做法必须注意支撑安装及拆除顺
10、序。尤其对多层支撑要加强管理,混凝土支撑必须在上道支撑强度达80%时才可挖下层,对钢支撑严禁在负荷状态下焊接。(4)地下连续墙地下连续墙就是在深层地下浇注一道钢筋混凝土墙,既可起挡土护壁双可起隔渗作用,还可以成为工程主体结构的一部分,也可以代替地下室墙的外模板。地下连续墙也可简称地连墙,地连墙施工是利用成槽机械,按照建筑平面挖出一条长槽,用膨润土泥浆护壁,在槽内放入钢筋笼,然后浇注混凝土。施工时,可以分成若干单元(5-8m一段),最后将各段进行接头连接,形成一道地下连续墙。(5)逆作法施工逆作法的施工工艺和一般正常施工相反,一般基础施工先挖至设计深度,然后自下向上施工到下负零标高,然后再继续施
11、工上部主体。逆作法是先施工地下一层(离地面最近的一层),在打完第一导线楼板时,进行养护,在养护期间可以向上部施工主体,当第一层楼板达到强度时,可继续施工地下二层(同时向上方施工),此时的地下主体结构梁板体系,就作为挡土结构的支撑体系,地下室的墙体又是基坑的护壁。这时梁板的施工只需在地面上挖出坑槽放入模板钢筋,不设支撑,在梁的底部交待 伸出筋插入土中作为柱子钢筋,梁板施工完毕再挖土方施工柱子。第一层楼板以下部分由于楼板的封闭,只能采用人工挖土,可利用电梯间作垂直运输通道。逆作法不但节省工料,上下同时施工缩短工期,还由于利用工程梁板结构做内支撑,可以避免由于装拆临时支撑造成的土体变形。4、排水措施
12、基坑施工常遇地下水,尤其深基施工处理不好不但影响基坑施工,还会给周边建筑造成沉降不均的危险。对地下水的控制方法一般有:排水、降水、隔渗。(1)排水开挖深度较浅时,吊采用明排。沿槽底挖出两道水沟,每隔30-40m设置一集水井,用抽水设备将水抽走。有时深基坑施工,为排除雨季的暴雨突然而来的明水,也采用明排。(2)挖深度大于3m时,可采用井点降水。在基坑外设置降水管,管壁有孔并有过滤网,可以防止在抽水过程中将土料还走,保持土体结构不被破坏。井点降水每级可降低水位4.5m,再深时,可采用多级降水,水量大时,也可采用深井降水。当降水可能造成周围建筑物不均匀沉降时,应在降水的同时采取回灌措施。回灌井是一个
13、较长的穿孔井管,和井点的过滤管一样,井外填以适当级配的滤料,井口用粘土封口,防止空气进入。回灌与降水同时进行,并随时观测地下水位的变化,以保持原有的地下水位不变。(3)隔渗基坑隔渗是用高压旋喷、深层搅拌形成的水泥土墙和底板而形成的止水帷幕,阻止地下水渗入基坑内。隔渗的抽水井可设在坑内,也可设在坑外。坑内抽水:不会造成周边建筑物、道路等沉降问题,可以坑外高水位坑内低水位干燥条件下作业。但最后封井技术上应注意防漏,止水帷幕采用落底式,向下延伸插入到不透水层以内对坑内封闭。坑外抽水:含水层较厚,帷幕悬吊在透水层中。由于采用了坑外抽水,从而减轻了挡土桩的侧压力。但坑外抽水对周边建筑物有不利的沉降影响。
14、5、坑边荷载坑边堆置土方和材料包括沿挖土方边缘移动运输工具和机械不应离槽边过近,堆置土方距坑槽上部边缘不少于1.2m,弃土堆置高度不超过1.5m。型施工机具距坑槽边距离,应根据设备重量、基坑支护情况、土质情况经计算确定。规范规定“基坑周边严禁超堆荷载”。土方开挖如有超载和不可避免的边坡堆载,包括挖土机平台位置等,应在施工方案中进行设计计算确诊。周边有条件时,可采用坑外降水,以减少墙体后面的水压力。6、上下通道(1)基坑施工作业人员上下必须协调专用通道,不准攀爬模板、脚手架以确保安全。(2)人员专用通道应在施工组织中设计中确定,其攀登设施可视条件采用梯子或专门搭设,应符合高处作业规范中攀登作业的
15、要求。7、土方开挖(1)所有施工机械应按规定进场经过有关部门组织验收确认合格,并有记录。(2)机械挖土与人工挖土进行配合操作时,人员不得进入挖土机作业半径内,必须进入时,待挖土机作业停止后,人员方可进行坑底清理、边坡找平等作业。(3)挖土机作业位置的土质及支护条件,必须满足机械作业的荷载要求,机械应保持水平位置和足够的工作面。(4)挖土机司机属特种作业人员,应经专门培训考试合格持有操作证。(5)挖土机不能超标高挖土,一面造成土体结构破坏。坑底最后留一步土方由人工完成,并且人工挖土应在打垫层之前进行,以减少亮槽时间(减少土侧压力)。8、基坑支护变形监测(1)开挖之前应作出系统的监测方案。包括:监测方法、精度要求、监测点布置、观测周围、工序管理、记录制度、信息反馈等。(2)基坑开挖过程中特别注意监测: 支护体系变形情况。 基坑外地面沉降或隆起变形。 临近建筑物动态。(3)监测支护结构的开裂、位移。重点检测桩位、护壁墙面、主要支撑杆、连接点以及渗漏情况。9、作业环境建筑施工现场作业条件,往往是地下作业条件被忽视,坑槽内作业不应降低规范要求。(1)人员作业必须有安全立足点,脚手架拉萨市必须符合规范规定,临边防护符合要求。(2)交叉作业、多层作业上下设置隔离层。垂直运输作业及设备必须按照相应的规范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