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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办发(2021)60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自治区教育厅等部门“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教育局等部门市“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推动特殊教育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特殊教育规律,以适宜融合为目标,坚持“政府主导、特教特办、精准施策、分类推进、促进公平、实现共享、尊重差异、多元融
2、合”原则,按照拓展学段服务、推进融合教育、提升支撑能力的基本思路,加快健全特殊教育体系,不断完善特殊教育保障机制,面向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精神、多重残疾以及其他有特殊需要的儿童青少年提供高质量的特殊教育服务,促进残疾儿童青少年自尊、自信、自强、自立,实现最大限度的发展,切实增强残疾儿童青少年家庭福祉,努力使残疾儿童青少年成长为国家有用之才。二、发展目标(一)总体目标到2025年,高质量的特殊教育体系初步建立。普及程度显著提高,适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保持在98%以上,非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机会明显增加。教育质量全面提升,课程教学改革不断深化,特殊教育质量评价制度基本建立,融
3、合教育全面推进。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逐步提高特殊教育经费保障水平。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数量充足,结构合理,专业水平提升,待遇保障提高。(二)年度目标2022年,新建资源教室6个,加强师资培训,提高师资水平。2023年,新建资源教室2个,不断完善已建资源教室的设备设施。2024年,新建资源教室1个,不断完善已建资源教室的设备设施,加强师资培训,提高教师专业素养。2025年,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改善特殊教育办学条件,加强师资培训,全面提高特殊教育质量。三、任务措施(一)持续提高残疾儿童义务教育普及水平1.全面落实“一人一案”。根据自治区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安置规定,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安置与义务
4、教育招生入学、控辍保学工作进行统一部署,做到“全覆盖、零拒绝”,确保具备学习能力的残疾儿童不失学辍学。县教育局、县残联逐一核实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信息,依托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残疾儿童少年的身体状况、接受教育的能力和适应学校学习生活的能力进行全面规范评估,提出入学安置建议,适宜安置每一名残疾儿童。落实“一人一案”,建立入学安置台账,由就读学校为学生建立学籍,纳入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系统统一管理。保障具备接受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接受中小学教育并纳入学籍管理。2 .扩大随班就读规模。县教育部门结合区域义务教育普通学校分布和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需求情况,加强谋划、合理布局,统筹学校招生计划,压实义
5、务教育阶段普通学校接收残疾儿童随班就读的主体责任,同等条件下在招生片区内就近就便优先安排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确保适龄残疾儿童应随尽随,县随班就读残疾学生人数达到适龄残疾学生总数的60%以上。落实自治区随班就读工作指南,建立健全学校随班就读工作长效机制,规范随班就读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管理。3 .规范开展送教上门工作。健全“属地管理,责任到校,落实到人”的送教上门管理机制,严格落实自治区教育厅等6部门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阶段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工作的指导意见,根据自治区送教上门服务标准,科学认定服务对象,规范送教上门形式和内容,保证课时量。合理控制送教上门和远程教育学生规模,能够入校就读的残疾儿
6、童不纳入送教上门范围,送教上门学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适龄残疾学生总数的15%o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加强对送教工作的指导,送教学校要把送教上门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和教学计划,选派责任心强、富有爱心、思想品德和综合素质高且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教师承担送教工作。(二)大力发展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积极发展学前特殊教育。鼓励普通幼儿园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就近入园随班就读,鼓励设置专门招收残疾儿童的特殊幼儿园(班),探索建立县级特殊教育学前教育点,为残疾儿童提供适宜的保育、教育、康复、干预服务。(三)推进融合教育,全面提高特殊教育质量1 .加强普通教育和特殊教育融合。积极探索适应残疾儿童和普通儿童
7、共同成长的融合教育模式,创设融合教育环境,通过发挥不同学校优势,共享与整合校际资源,推动残疾儿童和普通儿童融合,促进残疾学生信息上报、教育评估、转衔安置和个别化支持等工作规范及时、科学专业。认真落实义务教育阶段融合教育教学指南、积极参与融合教育示范班级创建和优秀教育教学案例遴选,每年举办特殊教育教师教学基本功展示交流活动。加大力度推广使用国家通用手语和国家通用盲文。2 .促进医疗康复、信息技术与特殊教育融合。教育、卫生健康、民政、残联等部门协同推进,加强医疗机构、妇幼保健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康复机构与学校合作,提高残疾学生评估鉴定、入学安置、教育教学、康复训练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实施辅助器具进校
8、园工程,优先为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科学提供辅助器具适配及服务。鼓励应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虚拟现实和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推进特殊教育智慧校园、智慧课堂建设。推动残疾儿童青少年相关数据互通共享。开发特殊教育数字化课程教学资源,扩大优质资源覆盖面。3 .推动科研、教学改革与特殊教育融合。加强特殊教育教研工作,以多种形式为特殊教育提供专业指导服务。鼓励普通中小学校申报特殊教育教科研课题,积极开展特殊教育改革研究,提高教学质量和水平。加强孤独症、多重障碍学生教育模式的研究与实践,探索建立入学评估、幼小衔接和助教陪读制度。将陪同康复服务纳入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服务体系,享受康复定点补助,为孤独症和多重障碍
9、学生更好融入普通学校学习生活、减轻家长负担提供支持。(四)提升特殊教育基础能力1 .加强义务教育学校特教班标准化建设。完善蒙山镇第二小学、文好镇文年中心小学这两所学校的特教班设施设备,提升特殊教育办学水平。2 .加强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建设。完善特殊教育资源中心的设施设备,为特殊教育发展规划、巡回指导、教师培训、质量评价等提供专业化的指导和服务。3 .要设布局合理的资源教室。根据残疾儿童入学分布情况,继续推进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建设。加强对教育事业统计数据的监测,动态实现随班就读5人及以上的普通学校资源教室全覆盖。按照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建设指南,根据学生残疾类别配备必要的教育教学、康复训练设施设备和专兼
10、职资源教师及专业人员,为残疾学生提供个别化教育和康复训练等特殊教育专业服务。4 .改善特殊教育办学条件。普通学校资源教室加强配备满足残疾学生需求的教育教学、康复训练等仪器设备和图书。加强学校无障碍设施设备建设配备,为残疾学生在校学习生活提供无障碍支持服务。(五)巩固完善特殊教育经费投入机制1 .拓宽特殊教育经费筹措渠道。积极争取上级特殊教育补助资金,改善办学条件,加强内涵建设。县级财政设立特殊教育专项补助经费,并逐年加大投入,用于加强特殊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对学校进行无障碍设施改造等。落实残疾学生特殊学习用品、干预训练及送教上门教师交通费补助等政策。探索设立助教陪读辅助资金。积极鼓励企事业单位、
11、社会组织、公民个人捐资助学。2 .提高残疾学生生均公用经费。全面落实残疾学生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到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7000元以上。3 .加大对残疾学生的资助力度。全面落实各学段学生资助政策,加强政策宣传,确保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优先获得资助。残联、妇联等行业部门加大对残疾人教育的辅助作用,足额发放残疾人教育专项资助经费,应补尽补。财政支持的残疾人康复项目优先资助残疾儿童。(六)加强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1 .配足配齐特殊教育师资。积极引进特殊教育专业教师,适当降低特殊教育教师的招录门槛,适当放宽年龄、学历、职称等招聘条件,加强各类康复专业人员及其他
12、专业技术人员配备。鼓励在职在编教师进行特殊教育专业学历提升、取得康复专业资质。强化招收残疾学生的普通学校(含幼儿园)的师资配备,在核定的学校编制总数内统筹解决资源教师配备问题,随班就读学生在5人及以上的普通学校,按1:5-6标准配备资源教师,每个特殊教育资源中心配备1-2名资源教师,对随班就读、送教上门、康复训练等工作开展巡回指导。至少配备1名特殊教育教研员。2 .加强特殊教育师资培训。按照教育部特殊教育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开设培训课程,逐步形成分级分类培训体系,对特教班所在学校的校长、专任教师实行5年一周期不少于360学时的全员培训。将融合教育纳入普通学校教师继续教育必修内容。将特殊教育纳入
13、各级名校长、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培训内容并单列,为特殊教育教师专业成长搭建平台,打造我县特殊教育名师队伍。组织开展特殊教育教研活动和专项比赛,切实提升特殊教育教师的专业技能。3 .提高特殊教育教师地位待遇。按照国家、自治区及市要求落实特殊教育教师津贴标准,保障特殊教育教师待遇。普通学校(幼儿园)在绩效工资分配中对直接承担残疾学生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应当给予适当倾斜,具体比例由学校(幼儿园)结合实际确定。从2023年起,特教班可在原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基础上,按照一定比例适当增核绩效工资总量,具体比例由本级人民政府结合实际确定。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向特殊教育教师倾斜,允许残疾儿童康复机构等机构中
14、依法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特殊教育教师申报职称评审,促进特殊教育教师一专多能发展。对做出突出成绩的特殊教育教师,可以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择优推荐参与各类评选表彰。将参与送教上门、随班就读指导教师的工作量等同于自治区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的支教要求。三、组织实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党对特殊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人民立场,高度重视“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实施工作,把办好特殊教育列入政府工作议事日程和相关部门年度任务,坚持特教特办、重点扶持,统筹安排资金,有效配置资源,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二)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统筹,落实主体责任,完善
15、多方协调联动的特殊教育推进机制,明确部门职责,形成工作合力。教育部门负责统筹制定并协调推进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实施。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把特殊教育纳入当地年度经济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部门负责完善特殊教育投入政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完善和落实特殊教育教师工资待遇、职称评审等方面的支持政策。民政部门负责做好对接市级儿童福利机构孤残儿童的抚育和教育支持工作。卫生健康部门负责残疾儿童青少年健康筛查及相关康复支持工作。残联部门负责残疾儿童青少年康复、就业保障、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项目的支持工作。建立健全学校与科研、医疗、康复等机构协同的专业支持工作机制。(三)强化督导考核在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和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中,将特殊教育改革发展情况作为重要内容。县级教育督导部门将特殊教育纳入日常督导范围。(四)营造良好氛围广泛宣传实施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的重要意义,宣传特殊教育改革发展成就和优秀残疾人典型事迹,引导全社会充分认识特殊教育对促进残疾人成长成才和终身发展的重要作用。动员社会各界采用多种形式扶残助学,提供志愿服务,形成关心和支持特殊教育的良好氛围。